要公設比低的大樓,其實很簡單。
1 樓高不可以高於45米
2 電梯 1間
3 一層4戶 格局方正
4 沒停車場
5 沒大廳
6 不可以超過7樓,超過就是室外鐵樓梯。
7 健身房 咖啡廳 游泳池等的全都沒有
有這麼佛心的建商賣這種賣不掉的房嗎?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看到原文實在不知道在寫什麼,光是名詞就跑出"公設"、"公共空間"、"公共設施",定
義
: 都沒交代清楚(甚至同個名詞在前後文定義也不同),很難懂文章在講什麼,不像房產專
家
: 該寫出來的東西。另外推文中對公設也有些誤解,想說回一篇文,用法規講一下公設:
: https://imgur.com/CJm3x3h.jpg
: 公設就是來自「建築技術規則」的「免計容積」,
: 這個「免計容積」設有上限,計算方式頗複雜,
: 其上限大概就是「允建容積」的0.55倍,
: 建商基於利潤極大化,當然是要蓋好蓋滿。
: 灌公設通常有三種途徑:
: 1.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
: 各式各樣的娛樂性公設(大廳、交誼廳、健身房...),
: 在正式建築圖中都叫做「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
: 依「技術規則162條」有規定上限,當然是蓋到滿。
: 2.地下室免計容積:
: 依照法規,地下室每設一個車位,就可免計12坪,
: 實務上,車位(含車道)只佔8坪,
: 所以多出來的4坪就劃到公設了,100個車位就能生出400坪公設,
: 也就是地下機房、B1垃圾回收室、B1卡拉OK、B1會議室...
: 3.車道的模糊地帶:
: 在高房價地區,同樣一條車道,
: 劃入「汽車位權狀」大約30萬/坪,劃入「房屋權狀公設」大約60~120萬/坪,
: 因為這條車道汽車、機車都在用,劃入哪邊都有理,是目前常見的模糊地帶。
: 最後介紹一個反例:今年的新成屋「潤泰雙子星」
: 它的公設比只有19%,為什麼?
: 因為它是12層海砂屋,重建成15層大樓,算是建商做功德「蓋還」給原住戶,
: 自然沒必要灌公設,畢竟公設也是要成本價的,沒必要白花錢。
: 從這個案例就知道,
: 某些建商在新聞上哀哀叫說「法規越來越嚴,導致公設增加」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 如果想了解更多,可到坪數計算機自行算算看
: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re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