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最近家人打算賣掉一間三房的大樓物件,低樓層,屋齡約10年,位置在
北大特區,社區風評普通、屋況保持得不錯,目前屋內都清空了只剩一組椅子。
請問這種情況下,大家會只委託一位可以信賴的房仲?亦或是一般委託多位(家)房仲呢
?有請教周圍的人,有表示專案委託通常會賣得蠻久的,尤其是地方加盟店這種。
相對地,一般委託多(家),若其中有直營店,廣告上架是全國都看得到,在效率上會比
較好。
但相反地,專案委託對於屋況的維持掌握是比較容易的,只是若是都清空打算賣了,這部
分的考量是不是相對不重要了?
如果是各位,會選擇怎麼做呢?目標當然是在可以接受的賣價下盡快能賣掉,懇請各位解
惑,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