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賣方在簽約後 要求事項?

作者: d94425140 (阿裕)   2018-06-18 18:37:48
由於第一次購屋,有許多不懂的地方
想請教前輩們該如何應對
簽約時發生的狀況,賣方說要把熱水器拆走
當下我與太太不想因為一具熱水器而爭辯,所以答應了。
(簽約當時已經凌晨一點
過了幾天房仲打來通知說,基於衛生問題
賣方會把馬桶蓋拆走,(免治馬桶蓋)
當下沒想太多也口頭答應了。
後來去查詢查知道免治馬桶蓋原來不便宜阿。
這次房仲又打來,說賣方要求他要把廁所抽風機也帶走,(他說他自己花錢裝比較貴的
因為他搬到新的地方有需要用到,
這次我們就沒答應了,請房仲與賣方協調。
今天房仲回覆給我,賣方堅持要帶走,並告知合約上並沒有註記這是附贈設備。
房仲自己要貼錢裝一個原本建商附的廁所抽風機給我。但我在感覺上已經很不好了,所以
我不想,我該如何與賣方應對?
另外賣方在合約上的附贈設備,我可以拒收嗎?
請教各位前輩該如何阻止賣方將免治馬桶蓋、抽風機帶走。
感謝各位。
另外房屋位於11樓,當初他在裝潢時,把逃生設備拆了。這可以請他裝回來嗎?
作者: kutkin ( )   2018-06-18 18:44:00
他要就給他...
作者: redosmanthus (喜洋洋)   2018-06-18 18:46:00
免治馬桶蓋就給他吧 都新家這個要買新的但如果因此沒有馬桶蓋要請他或仲介至少補個新的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6-18 18:50:00
看簽的合約吧,但你可以慢慢辦理交屋手續,利息錢就可以cover回來。不可以惡意拖延,但可以百般刁難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8-06-18 18:58:00
馬桶蓋也沒人想用2手的吧但熱水器 抽風機就有點扯了
作者: alanlay (秋~)   2018-06-18 19:01:00
如果沒寫在合約裡是可以拿走的喔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8-06-18 19:01:00
抽風機是定著物 不可以拆走
作者: kutkin ( )   2018-06-18 19:07:00
我是覺得就這樣了,再多就不可以了你是心情問題 他也是
作者: alexenderpp (亞歷山大)   2018-06-18 19:08:00
若房仲貼錢給建商附的全新抽風機,我覺得就算了 跟房仲說沒有下次了 不然“本人考慮走法律途徑”
作者: kingof303 (乾戰玄)   2018-06-18 19:58:00
房仲貼錢換新的沒問題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6-18 20:13:00
喔喔
作者: monicatsai (monica)   2018-06-18 20:23:00
我的賣方說要把馬桶整個拆掉 還有廚房流理台等設備雖然都用不到 但我沒給
作者: yuchz (風)   2018-06-18 20:44:00
記得簽切結不然久久想拆什麼就跟你要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8-06-18 20:57:00
我有遇過買方的仲介人員打算跟我要燈泡
作者: wdz1223 (新手)   2018-06-18 20:58:00
風機便宜的幾百塊 好的要上萬
作者: GPGO (GPGO!!)   2018-06-18 22:18:00
原屋主拆的都是貴的東西且方便拆裝 你可以跟仲介要求你的立場 不要讓對方予取予求 另外就是談價是不是氣氛不好聽過賣方把全棟冷氣都拆走的原po可以看合約上有沒有註記依現況交屋順便跟房仲抱怨一下賣方
作者: borneol (BORNEOL)   2018-06-19 01:53:00
照合約走,合約有的留下,沒有的帶走,你不能拒收留下的東西疑惑免治馬桶蓋合約沒有寫屋主應該有權利拿走吧?免治馬桶蓋算是固定物嗎?那牆上釘兩百萬名畫也算是固定物嗎?馬桶蓋跟畫一樣都是另外幾跟螺絲鎖上去的阿?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8-06-19 09:36:00
你是不是殺價殺很大?這種狀況聽起來是簽約的時候不太愉快導致屋主故意做的?因為簽約的時候代書百分之百會問屋主哪些東西要留下的。
作者: sky007 (Skywalker007)   2018-06-19 11:31:00
要留下那些東西合約上都可以註明,沒註明的東西賣方都有權能帶走,這就當作學一次經驗就好。
作者: GPGO (GPGO!!)   2018-06-19 15:14:00
那只能驗屋時百般刁難了,花點錢找驗屋公司,它們很厲害
作者: mialin7500 (米小婭)   2018-06-19 19:35:00
我之前買房沒有很愉快,簽約前才說哪裡會滲漏已告知不負責,簽約後說要拔走一台冷氣但我沒答應,結果那冷氣吹不到兩年就掛了,總壽命五年,原屋主碎念說對我們很好「送」我們整套廚具,我說拜託你不要送,請你搬走,否則我找人拆掉、清運會跟你們請款約六到八千,他才停止囂張行逕至於你的問題,是點交?還是現況交屋?若點交你拿他沒皮條,只能像我,你不要的東西叫他清掉,他簽約後一直要東西,當時要打掉浴室,我氣到說我不要馬桶洗手檯磁磚,叫他打掉搬走!至於現況交屋,他什麼都不能帶走,你根本不該答應
作者: borneol (BORNEOL)   2018-06-19 21:51:00
什麼亂教現況交屋什麼都不能帶走,那人還住裡面的賣方光屁股出去哦簽約前知道滲漏水你可以不買,其他都是簽約當下喬好該怎樣就照合約走,他違約你就訴諸法律,生氣有什麼屁用,附的冷氣吹兩年壞掉也拿來講未免太好笑,屋主又不是賣冷氣的你乾脆要屋主保固十年算了
作者: mialin7500 (米小婭)   2018-06-20 22:34:00
樓上很嗆,因為是推文我沒清楚描述,我的房價跟冷氣價格是分開的,是我要花10萬購買3台,簽約後他還住在裡面反悔被我拒絕,冷氣維修過兩次師傅都說被動過。另我當初是現況交屋但因屋主還住在內,最後他的現況跟我的現況有認知上的不同,經過調解現況要搬離比較沒爭議,我是調解過的才會這樣說,光屁股是什麼概念?講話不用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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