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談好價格但尚未簽約 是沒有誠信嗎?

作者: LSanders (不想打球了啦)   2018-05-18 15:40:46
簡短打一點 知道您是唸法律,數理可能沒這麼強
我覺得我數學還不錯 幫您算了一下
當初說實拿650就賣
現在買方出到680 付好付滿4%
還有652.8萬
哇!還多2.8萬呢
怎麼就坐地起價了呢
寶傑,你怎麼看
※ 引述《joel821129 (甲乙丙丁)》之銘言:
: 我們家最近要賣房子
: 是在淡水的淡金路上的輕軌捷運兩站中間
: 昨天一開始打電話來只說要報告好消息
: 然後房仲就直接衝到我家
: 說找到買方開價 對方已經簽了斡旋書給仲介 來跟我家開價
: 我媽就在客廳外面跟對方談
: 然後仲介就一直希望我媽也簽約
: 也當著我媽的面打給買家說賣家可以接受這個價格
: (仲介有先問我媽說這個價格可以接受嗎 我媽就傻傻的說應該可以吧)
: 然後又叫我媽打給我大哥問說這樣可以接受嗎?
: 我哥也不太了解 就說可以吧?
: 可我媽很堅持簽約必須再給他時間思考
: 畢竟我是讀法律的 想說再讓我看一下
: (雖然這些契約都是定型化範本 我根本無能為力XD)
: 我媽也很聰明的沒有簽約
: 然後我就覺得對方開價雖然不錯
: 但應該可以更好
: 上網查了一下實價登錄 的確是有賣更好的
: 一坪都可以賣到23 24
: 可我家只賣到21~22
: 於是等仲介回去之後又再打給他
: 說我希望可以從680提高到700萬價格賣出
: 仲介就覺得我們沒有誠信
: 明明都已經談好價格 為何又再變動
: 談話口氣很差
: 可我就想 我們沒有當場簽約
: 不就是要時間思考
: 這樣怎樣叫做沒有誠信
: 而且仲介直接殺到我家就唬的我媽一愣一愣
: 讓我們家一點時間思考都沒有
: 在簽約之前不就是可以再思考嗎?
: 各位版眾覺得我們這樣有錯嗎?
:
作者: wdz1223 (新手)   2018-05-18 15:43:00
永遠都不夠
作者: mngg (什麼什麼!!)   2018-05-18 15:47:00
請問達底價,沒簽約錢前可以不賣嗎?
作者: beebeebee (beebeebee)   2018-05-18 15:47:00
台灣房價會噴到外太空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8-05-18 15:49:00
之前判例都是可以不賣。專約也一樣。沒罰則拉到底價也一樣,都不算數。最終是賣方決定。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8-05-18 15:49:00
築底之後當然是開始蓋大樓啊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8-05-18 15:52:00
這麼快就達底了 我房子條件這麼好 肯定還能賣更高
作者: mngg (什麼什麼!!)   2018-05-18 15:53:00
哦哦!長知識了!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8 16:06:00
那麼快就打底了,仲介黑心估低價,媽媽涉世未深被騙了0.0
作者: yoysky (小希希)   2018-05-18 16:07:00
因為現在想要700,有錯嗎?明天就會想要720了,也沒錯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8-05-18 16:08:00
這證明了~~承諾是拿來反悔的 哈哈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8 16:09:00
最怕這種高知識份子了 不要誠信的時候比翻書還快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5-18 16:10:00
其實我覺得原po是可以反悔阿,但是竟然還要上ptt要板友稱讚他有誠信也太......了。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8-05-18 16:10:00
就跟很多x客一樣 先說自已是某某某 豹頭:先嚇嚇你念法律又沒誠信~我怎麼有即視感....政客好多都這樣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5-18 16:12:00
人心貪婪是正常,但貪心還要人認同點讚也太強人所難吧
作者: EtIris (愛的一粒柿)   2018-05-18 16:19:00
錢永遠不嫌少啊
作者: lalala419 (啦啦啦)   2018-05-18 16:49:00
招喚三分身 20萬的人格
作者: normandy007 (0.o)   2018-05-18 17:02:00
等一下會有分身攻擊術喔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8 17:14:00
我也不懂這個版上一堆坐地起價或跟仲介看完房子自己找屋主,默默做這些事情就好了,還要上來PO文討拍這是什麼意思?
作者: ebv   2018-05-18 18:09:00
別人賣比我貴 賺比我多耶 我又後悔了 不然賣800 寶傑你覺得?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8-05-18 18:49:00
這跟我朋友遇到的一樣啊前幾天跟我抱怨,有買家出到2K,結果賣家本來覺得可以又因為聽別家說其實可以更高就不賣,死不談結果買家跑了,現在賣家回來一直煩,害我昨天下班很累還要聽抱怨XD自以為現在房子多貴自己家多特別,笑死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8-05-18 19:40:00
XD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8 19:46:00
買賣就是看緣份呀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8-05-18 20:08:00
買賣看緣分沒錯,但自以為G8高峰主席就該死
作者: joel821129 (甲乙丙丁)   2018-05-19 00:16:00
我覺得可以看看樓上收到傳票的時候會是怎麼樣XD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9 00:27:00
有人要收到傳票了~
作者: joel821129 (甲乙丙丁)   2018-05-19 00:29:00
就算不成罪 看你多跑幾趟地檢署野蠻開心的XD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00:33:00
地檢署有那麼容易去? 說話要算話喔
作者: joel821129 (甲乙丙丁)   2018-05-19 00:44:00
喔XD G樓可以試試看啊XD 反正我只要去警局備案就好了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00:46:00
去啊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5-19 01:11:00
呵呵.說人心說真準確.沒有了到德啥事都幹的出來.法律人法律人(大笑
作者: joel821129 (甲乙丙丁)   2018-05-19 01:13:00
是論證道德XD 你連基本的倫理學概念都不懂 談甚麼道德先去上後設倫理學的課再來談道德啦XD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01:20:00
真可愛 不過至少要說話算話~ ^_^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9 01:22:00
快去啊 要說到做到喔
作者: joel821129 (甲乙丙丁)   2018-05-19 01:29:00
我真的覺得你們真的很過分欸XDDD 要被告不是你就一直鼓譟XDD看戲也不是這樣呀 =.=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9 01:31:00
去告啦 當其他人都沒有告過人就是了 有那麼容易贏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01:31:00
說 話 算 話 而已
作者: joel821129 (甲乙丙丁)   2018-05-19 01:46:00
我不用贏呀 只要造成他麻煩就好了 我根本不在乎贏不贏好嗎XD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8-05-19 02:44:00
做人要有誠信記得說到就要做到唷
作者: beri   2018-05-19 05:55:00
念法律的人不懂法律是最低標準就是災難
作者: w840808 (Fang)   2018-05-19 06:52:00
https://puba0810.pixnet.net/blog/post/324761249-反訟棍教戰守則大大們 提醒一下 為了造成他人麻煩故意控告人且不起訴處分的話 到時可以反控損害賠償哦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08:09:00
這篇文章簡直是災難 = =自己去看看184的三個不同請求權基礎 每個都不該當到底怎樣合法告訴會變成侵權呀? 請問你呀 你自己要告訴就不用請律師 還是你自己會提訴狀? 馬上打臉自己 = =
作者: w840808 (Fang)   2018-05-19 08:22:00
告訴人也知悉告訴之內容不容易成立犯罪,而故意製造被告出庭機會,造成有所花費,該花費有可能是一種損害,但在實務上該種情形是否可能請求損害賠償,尚有爭議。以上述推文來說 明知不會成立 但故意很明顯?法官心證囉 不過那種推文應該很有把握XD 回來買房版的應該不差一張訴狀的錢 而且大部分都很有誠信呢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08:26:00
很難 因為他的確說出了類似雞八詞彙 我只說不一定會成罪 但這有爭議空間 目前實務判決也會認定必須要有這種慣行才會認為是1項後段 而且這種判決極少一張訴狀就5000~10000 看你願不願意花呀XD 如果本身自己不是律師 真的很難呀XD
作者: w840808 (Fang)   2018-05-19 08:34:00
幸好不用20萬?好險好險 不然律師又要問誠信夠不夠惹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08:35:00
試論誠信的定義?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8-05-19 08:39:00
早知道釣魚了,快去認證一下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08:48:00
誠信 就是 說話算話
作者: LSanders (不想打球了啦)   2018-05-19 09:52:00
嘖嘖....所以看我文章都沒有講什麼,就是避免被玩一波地檢署還好沒被釣到 嘻嘻誠信就是 說話算話啊 說好的實拿650呢((敲碗快粗乃說明啊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8-05-19 13:44:00
三個帳號joel7410 joel821129 kevinet7410 同IP唱三簧替自己護航被抓包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500誣告罪構成要件天啊 joel821129真的是讀法律的嗎你去告的話這篇文章就成為你誣告的證據了「就算不成罪 看你多跑幾趟地檢署野蠻開心的XD」光這句話誣告構成要件就成立了耶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9 14:45:00
又沒有人規定讀法律要熟悉法律,也有讀英美系英文很爛的學生啊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8-05-19 16:05:00
不熟悉怎麼畢業.....?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19 16:41:00
畢業不會太困難吧?現在多的是大學出來什麼都不精通的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8-05-19 16:45:00
就是這樣能畢業才恐怖啊 讀法律不知法還玩法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17:44:00
誣告最最好是這樣用的啦XDDDDD你去看看判例就知道我得有故意誣陷之意圖 他自己就說出類似78的話 我只說可能不會成罪 畢竟這得法官判我從來都沒有意圖誣陷啊 又不是我故意羅織他罪名請不要拿出這種秀下限的法律網頁然後就洋洋得意好嗎難怪現在大家都說有網路就自以為是專業了Orz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17:50:00
說話算話就好 你還要多久時間呢?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17:51:00
我已經報案啦XD這得等23個月啦 PTT公然侮辱案件差不多都這個時間
作者: dome (DoMe)   2018-05-19 17:58:00
唉唉唉,有人腦羞秀下限...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05-19 18:40:00
版上那麼多房仲,鬧大只是在房仲圈出名,有地點有出價,這樣以後真的好賣嗎…....
作者: dome (DoMe)   2018-05-19 19:00:00
我比較希望法官能給個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紛爭,義務勞動100小時之類,呵呵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8-05-19 19:20:00
那就趕快去告 看會不會被檢察官罵XDDDD以為檢察官都很閒 脾氣很好 要告快告 PLZ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20:05:00
你們以為PTT是多大啦XD 真的從網路看世界欸XD八卦版把你們都虎的一楞一楞的XD你沒看到現在回文的就10來個左右XDDD
作者: LSanders (不想打球了啦)   2018-05-19 20:33:00
疑 承認自己的帳號是分身啦XD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21:15:00
你說一下哪個分局 我幫你不用等那麼久 :)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5-19 21:58:00
最好啦 檢察官都不會去催這種案子 你以為你是誰XDD
作者: LSanders (不想打球了啦)   2018-05-19 21:58:00
所以帳號都是你自己的嗎
作者: dome (DoMe)   2018-05-19 22:11:00
既然網路世界這麼小,還需要開三個帳號? #自打臉 #自表沒誠信去告一告也好,看會不會直接法院認證的G8,呵呵啊,本來就沒有要贏,真的是自己讓法院認證耶!! #笑死恭喜您!法院認證!!!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5-19 22:32:00
你不懂的事還真多 =.=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8-05-19 22:59:00
只怕有人會被檢察官洗臉
作者: xup6fm06 (無尾熊)   2018-05-20 07:59:00
報案不就跟風吹過一樣,偶爾多給張警局貼紙,貼在頭上應該比掛在嘴上有用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5-20 08:12:00
自己的法院自己開,顆顆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5-20 08:55:00
執業了嗎?口氣很大 希望到時候上法院能說出點什麼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8-05-20 16:40:00
如果執業了 他媽就不會只說我女兒讀法律的而已 會說是律師大大大人真讓他考上律師執業 不就上天了 你們這些凡夫俗子 還不磕頭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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