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興隆公宅傳住戶死亡 都發局;不降租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7-12-27 17:34:34
網址:https://goo.gl/7K3JYs
內文:
2017-12-27 16:34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
台北市府第一個斥資20億元標榜優質的興隆公宅,傳出住戶在家中死亡2周才被發現的狀
況。直到屍臭味瀰漫大樓,才被發現。
據了解,死亡的獨居住戶原是安頓安康平宅的住戶,雖然市府有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
但多是針對硬體設備等公共空間維護,死者為社會局關懷對象,定期由社工訪視。
都發局住宅服務科表示,過去管理人員也曾積極訪視大樓住戶,但多數住戶表明不想被打
擾。管理人員有按規定巡視社區,但並無發現異狀,也沒有接到其他住戶反映。未來會請
管理人員多留意,像是信件累積一段時間未取的住戶,就會主動了解。
都發局表示,這間房屋經清理消毒整理後,還是會繼續出租。至於是否依民間習俗做法事
,還要再和社會局討論。未來房租收費仍依規定收取,不會因此降價。
心得:沒事沒事,清理消毒之後,還是會繼續出租喔,房租收費仍然依照規定,不會降價
喔。感恩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2-27 17:39:00
很好 帶頭消除凶宅觀念的陋習如果公營銀行能夠不因凶宅而降低鑑價 對扭轉社會觀念是一大進步
作者: xiciko (東京一把火)   2017-12-27 18:10:00
凶宅算啥陋習 這又進步了啥
作者: moocow (void)   2017-12-27 18:15:00
怪力亂神!消毒之後就沒味道了
作者: Narok (Narok)   2017-12-27 18:18:00
好哦!那我可以買凶宅去公股銀行借到正常行情耶!投客爽翻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7 18:20:00
目前曝光的訊息跟本不算兇宅.只不過是孤獨自然死.
作者: hygen (海波)   2017-12-27 18:23:00
自然死不是凶宅吧?壽終正寢也算凶宅?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17-12-27 18:32:00
這是自然死亡不會被認定為是凶宅
作者: guk (guk)   2017-12-27 18:48:00
可以原價租給版上鄉民,這裡鄉民不介意
作者: avexgroup (土城吳彥祖)   2017-12-27 19:04:00
叫肥宅鎮壓一晚就沒事了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12-27 19:32:00
板上鄉民怎會不介意?他們想要的是A級無瑕疵物件+崩盤價格
作者: wolfplay (沃夫玩)   2017-12-27 20:01:00
自然死不算但是放二週超毛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7 20:25:00
嗯..我家有碰過更久的,我媽還一度要我考慮買那間(老人的手足繼承後整理好要賣),但是房價也沒有便宜,也是順利賣給想買市區華廈的人囉...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2-27 20:30:00
不算凶宅,但是屍體放兩週的房子有多少人敢住?我不敢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12-27 21:03:00
笑死 不爽你搬出去啊當初搶的人那麼多 不爽住別住 有的是願意住的
作者: noxwhere (Daphne)   2017-12-27 21:23:00
放二週的味道應該超可怕
作者: tree1992 (yude)   2017-12-27 21:25:00
真的信的好好拜一拜,敢住的還是一大堆的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2017-12-27 21:43:00
租不出去再說 便宜自然有人搶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7-12-27 21:51:00
2周才2個7,古時候要7個7
作者: Fujiwarano (???)   2017-12-27 22:32: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屍味一般三天到五天就會很明顯了吧放到14天才發現 樓上樓下隔壁都不會發現很臭嗎= =光魚缸養的魚死掉 放個幾天不撈起來都會有味道了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7-12-27 22:44:00
本魯 不信怪力亂神但是 兩週濃濃的屍臭 想到就很噁心
作者: mig21 (挨打批)   2017-12-27 22:49:00
本魯不怪力亂神但是就連死老鼠臭味都好幾天散不掉 何況是人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7 22:54:00
F兄,以我過去的印象,老人往生數週,是祂樓下的租客跟房東反應很臭,找鄰居沒應門(房東是老人家的手足),加上約定好要連絡也沒連絡上,房東趕來開門才發現手足以往生.可能是天氣冷味道比較慢出來,加上沒人應門也不能隨意破門而入,才會這麼久才發現....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12-28 03:09:00
台北市政府真的很混
作者: gcnet (gcn)   2017-12-28 05:12:00
社會宅=社會局=老殘窮=很正常
作者: freezees (還是綿被最了解我ˊˇˋ )   2017-12-28 17:02:00
死亡超過三天未發現就算非自然身故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8 20:29:00
樓上,那是你個人定義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7-12-29 11:23:00
什麼定義不定義的 晚上睡覺一樣要被壓 就是這樣了
作者: freezees (還是綿被最了解我ˊˇˋ )   2017-12-29 11:25:00
前一陣子看一間類似的案子 房仲是這樣告訴我的說是超過幾天魂沒辦招走會怎樣的致於定義 可能都是要上法院對告的時候才知道吧死亡兩天和死亡兩個月 法官判決應該還是有差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9 13:58:00
那是魂沒招走房仲心裡毛毛的吧,我娘家某層樓老人家走一陣子事後祂趕來處理的哥哥與弟弟,還是照正常價賣..大概是壽終正寢,魂有招走也有人拜(姪子們會拜),所以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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