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共業??所以到底要拆不拆
有公共危險的問題,就可以移到最前面優先拆???
投資客到底該怎麼辦
作者: HomeTogether (人在歸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違建問題地方槓中央 柯P:這是歷史共業
時間: Sat Nov 25 21:10:57 2017
1.媒體來源:新唐人
2.完整新聞標題:
違建問題地方槓中央 柯P:這是歷史共業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1 月 25 日訊】中和火警事件引發違建公安問題的討論,台北
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違建是歷史共業,當違建危害到公共安全,該使用公權力時就必須
使用,不然當有人被燒死,人民就會怪罪政府不作為。
台北市長 柯文哲:「其實這個國家有很多累積下來的問題,口水戰並不能讓我們解決問
題,所以還是一樣一樣去把它,一項一項去把它處理掉。」
中和火警事件引發違建公安問題的討論,營建署長許文龍24日表示,問題出在地方政府執
行不夠嚴,新北市府不滿回嗆表示,中央應扛起責任,從人事法令預算做通盤檢討,台北
市長柯文哲認為,這是這國家累積已久的問題。
台北市長 柯文哲:「這個也是歷史共業,就是說如果量很少的話,當然是一下子就把它
處理掉,可是老實講,台北市現在已知的違建大概就2萬多戶,所以那個也不是一天可以
拆掉,所以會處理,但是台北市政府態度是這樣,我們有排拆的順序,但是如果你有公共
危險的問題,就可以移到最前面優先拆。」
柯文哲說,如果在執行違建拆除作業時,遇到民眾阻礙或是拒不開門的情形,將可會同員
警、政風人員,直接開鎖進入拆除,國家還是應該要適時展現公權力,但是在使用公權力
的同時,也應該要有所節制。
台北市長 柯文哲:「你這明明就會火災會死人的,有危險的,我們政府又不去處理,等
到燒死人了再來怪說政府不作為,所以我的態度是這樣,跟怎麼做就怎麼做,要動用國家
公權力,該動用就動用。」
柯文哲說,他剛上任時的226專案也是用強制拆除來解決,所以國家還是要展現公權力,
政府該做的事,還是要做。
新唐人亞太電視 曾奕豪 黃庭鋒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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