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和違建奪命火 營建署長:問題出在地方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1-26 14:24:05
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125000360-260102
內文:
中和違建奪命火 營建署長:問題出在地方政府… 新北怒嗆 有這種署長真無言
營建署長許文龍昨日表示,違建問題出在地方政府執行拆除的力道不足。(本報資料照片

2017年11月25日 01:28 中國時報 張理國、社會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11-25/656/b04a00_p_01_03.jpg
新北市中、永和地區舊公寓頂樓,放眼望去,密密麻麻地全是鐵皮加蓋,這當中恐怕也有
不少是違法隔間的出租套房,消防安全問題,令人擔憂。(姚志平攝)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11-25/656/b04a00_p_01_05.jpg
高雄市去年拆除大樓違建物。(本報資料照片)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11-25/clipping/656/b04a00_t_01_04.jpg
違建未拆除數量一覽表
新北市中和區無情大火奪走9條人命,違建公安再次淪為口水戰。營建署長許文龍表示,
中央有督導,外界質疑成效不彰,其實問題出在地方政府,執行力道「還要再嚴一點」;
新北市工務局主任秘書江南志反嗆,中央應扛起責任,「有這種署長,讓新北市所有建管
人員啞口無言!」
巢運炮轟政府 漠視租屋黑市
奪命公寓現任房東 遭重罰30萬
許文龍說,對於一望即知的危險違建,地方政府就應該列為優先督導對象,包括涉及營利
、營業性質的,像是出租住宅;老舊建物一樓開餐廳等營業場所;頂樓加蓋隔間超過3個
房間,地方政府都要注意。
江南志不以為然表示,違建問題並非僅是地方政府問題,中央應扛起責任,從人事法令預
算做通盤檢討,怎麼能一句「執行力道要再嚴一點」,就將問題丟給地方政府處理。
柯文哲:該拆的還是要拆
新北市2015年共拆除8248件違建,2016年拆除9358件,今年截至9月已拆除19037件違建,
違建過去每年平均以約7000件速度增加。新北市工務局拆除大隊24日接獲民眾檢舉違建案
暴增2倍,從每天50件爆增到125件。工務局無奈表示,無法源可直接進入民宅查緝不法,
若無警方、消防單位配合上門,對不願配合的屋主也束手無策。
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表示,該拆的違建還是要拆,問題是這件事還是建立在社會的守法氛圍
上,否則屋主要在房子內「隔來隔去」,政府怎麼可能會曉得?台北市建管處指出,以近
10年平均數計算,北市舉報查獲違建為5800件,而每年拆除的件數約5000件左右,執行拆
除違建「仍算嚴格」。
高市府嚴打新違建,仍有不少屋主因不諳法令或投機心態,甚至誤信交屋後半年,新違建
不會被拆,遭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查報立刻拆除,成為新違建拆除的大宗,有不少還
是嶄新的裝潢,被舉報1個月內就要拆完。
台中市採施工中新違建立即完成查報,及採取即時強制拆除措施。
桃園市採「新查先辦」原則處理,針對重複惡性違章研擬自治條例要求違規人自行負擔拆
除費;台南市強調,都照既定處理程序執行違章建築查核、拆除。
營建署:已研議鐵腕措施
為杜絕違建隔間火警慘案再次發生,內政部已經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
草案)」,營建署昨已通知各縣市政府,一周內舉行會議,針對違建隔間及以頂樓加蓋將
採取鐵腕措施,將來不分新舊違建,只要達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就會協商地方政府,
進行強制拆除。
(中國時報)
心得:
出了大事 皮就要繃緊 明顯該拆的可以先拆了
再來一定要先有所做為 每個地方一定會先抓明顯違建的開刀
中和違建惡火案 房東已確知遭罰30萬
作者: forestsea722 (森林海不會超車了)   2017-11-26 15:03:00
30w...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1-26 15:26:00
這署長真誠實啊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11-26 15:35:00
我都懷疑喊實坪是多多臥底亂帶風向的 明明房價和利率持有稅比較有關 講很多次了-_-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7-11-26 15:51:00
拆違建不是唯一解,訂法連續開罰一樣可以罰到自己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5:55:00
連續開罰或者拆除費用屋主自付,這些法案都躺10幾年快20年了,我以前在法學院教授就在講了,現在都多久了,說穿了就是選票問題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7-11-26 16:07:00
連續罰+1,不用花錢拆房子,國庫還有收入
作者: oil01 (豬油仔)   2017-11-26 16:10:00
簡單...有違建...屋主名下所有房子斷水斷電......這樣政府連拆都不用....屋主還會拜託政府查驗勒
作者: Volcano911 (911火山)   2017-11-26 16:19:00
問問各地方議會編多少拆除預算? 關說民代應該一起連帶責任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1-26 16:21:00
看來不用編拆除預算 連續罰直至屋主拆除 還能斷水斷電綜合上面幾樓 方法就超好用了
作者: reil (REIL)   2017-11-26 16:34:00
連續罰,累積五萬送法拍,違建屋主立刻自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6:43:00
說斷水斷電的就算有法源也很容易被告國賠,不符比例原則==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11-26 16:44:00
先把防火巷拆完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6:47:00
水電是現代人民生活所必需,違建就把名下都直接斷水電,這種如果出事比方家裡有老人或小孩因此怎樣,告到法院去誰輸誰贏還難講...比較可行的就是採連續罰,罰到拆這比較沒爭議積欠罰鍰到一定程度直接送行政執行處去看要法拍還是查扣相關財產就好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1-26 16:49:00
危害公安的定義是...?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6:52:00
違害公安定義蠻廣的,小從樓梯擺雜物,大到違建阻逃生都算囉危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1-26 17:00:00
那再請教 房客欠租 房東可以斷水斷電嗎?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7-11-26 17:05:00
不行 房客欠租你只能寄存證信函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6 17:20:00
樓上正解,斷水電如果導致房客損失,水族箱紅龍死了、冰箱松露壞了還可以求償咧!所以到底是誰騙老實人投資當房東貸30年,租金抵房貸30年就賺一間房子,投資老房子更好等都更增值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11-26 17:22:00
其實建築技術規則不是法律或命令,他是行政機關用來管理用的,所以沒用啊在台灣省政府的時候違建有部分是合法的,可是那份已經在81年廢止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7:40:00
房客欠租不能自已跑去斷水斷電,一定會被反咬正確做法先發發存證信函,但是通常都沒啥用啦再來看看租約有沒有公證且有約定強執的,就不用麻煩了直接送就好,沒有公證的就鼻子摸著打官司囉我只能粗略講個大概,細節可自行google然後要欠到兩個月你才能趕人@@基本上,台灣的法律就是東抄一點西抄一點,德國跟日本各抄一點來的@@台灣依法規來看是較偏向房客,因為立法者覺得房客在一開始就相對於弱勢
作者: codehard   2017-11-26 17:46:00
現在是根本進不去勘查 你都進不去怎麼確定違法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7:48:00
要進屋內這部分,需要比較強的法源,現階段很難,縱使修法後有沒有疑慮也很難講,但是也不用想那麼多啊,現在光是目測就知道是違建的都處理不完了,還管到屋內的那種去XD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7-11-26 17:52:00
都沒人注意到才罰30萬?也才3個月租金爽賺9個月
作者: moocow (void)   2017-11-26 17:54:00
新屋也一堆違建 連續罰?有錢人與多房立委會砸自己腳嗎?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17:58:00
上面說的連續罰是單純討論,這是比較能有效解決的手段之一,但是回到現實面,全世界的立法本來就是各方利益團體,兢爭妥協的產物,所以講歸講實際真的立法出來又是另一回事了,就算真的照大家希望的樣子立法,實際執行依台灣人的......效果怎樣也不用太期待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7-11-26 18:00:00
挺兩天就過去了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6 18:14:00
30萬只是行政罰鍰
作者: marcus176 (*^_^*)   2017-11-26 18:25:00
斷水斷電這方法不錯
作者: yulon99   2017-11-26 19:38:00
一樣淪為口水戰,很多想法但時間過了又不了了之...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6 19:41:00
推樓上,動搖國本XD惹一身腥的看看誰敢做,風頭上做做樣子啦~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1-26 19:57:00
真的只會講幹話 沒法條能遏阻加蓋 怎麼拆都沒蓋的快啦難道現在地方政府是能立法了嗎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7-11-26 19:58:00
除非新北沒市長,不然違建本來就是地方政府該拆的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1-26 20:00:00
https://goo.gl/X76q3g 只要這法案沒過 違建永遠拆不完然後你們會發現 這法案提到立法院 永遠排不進議程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7-11-26 20:04:00
斷水斷電房客受害比較大吧,房東違法,怎麼要房客來承擔後果?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1-26 20:06:00
水電是從主戶接到違建的情況 就斷不了了因為沒辦法只斷違建的水電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11-26 20:14:00
請問罰款是依據建築法開罰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1-26 20:17:00
現在是只要沒出事 就無法可罰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6 20:25:00
建築法第七十七?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20:26:00
某樓要不要翻一下地方制度法?你地方能訂的法規很有限好嗎= =還在那新北沒市長,照這標準台灣那一個縣市有?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1-26 20:30:00
別看"只"罰30萬 後面租期沒辦法延續 回本時間教要拉的更長 還沒算入重新建造的成本哩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20:32:00
建築法77條不能用吧...?雖然91條有相關罰則...但是他搭的77條,使用人也要維護,使用人自己就在租違建了= =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6 20:42:00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20:43:00
現在上面大大不是討論事前的嗎?裝修這個一直都能罰,所以很多人沒有做好敦親睦鄰,在裝潢都麻被檢舉,很多都是被開罰這條如果有法條能事前開罰就不會很多人說要修86條,違建這個是偏25條那個管
作者: morrishh (努力~☻~♬~♪)   2017-11-26 20:48:00
雙北挑高夾層屋 工業住宅 商業改自住 順便檢舉一下喔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20:48:00
25要跟86配套修好才有辦法,但是不大可能啦!呆丸郎過幾天就又忘了工業宅別說抓,一堆還想著就地合法,用代金來跟政府交換條件,只是中央打死不放水@@
作者: HuangJS (段譽)   2017-11-26 20:53:00
lol...中央地方開始要丟皮球了
作者: claire0828 (遙遠的幸福)   2017-11-26 21:04:00
台灣沒違建的房子少數吧,難道陽台窗戶有裝欄杆的都要被斷水斷電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1-26 21:21:00
違建的確是歷史共業,處理違建不如推督更、搞消防設備
作者: hune (無)   2017-11-26 22:37:00
新北市公務機關的人力根本不足,管轄範圍地廣人多,經費與人力卻又沒台北市多,公務員操得要死,離職率非常高。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7-11-26 22:37:00
每次劇本都是出人命,政府震怒嚴辦,風頭過違建依然如腫瘤一樣繼續存在長大,中央沒鐵腕保證也是
作者: hune (無)   2017-11-26 22:38:00
請先解決公務機關人力問題再來談什麼拆違建吧!否則真的..難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7-11-26 22:40:00
違建管理一直以來都是“抽”查,或發生重大命案才指標性的“處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1-26 22:40:00
與其要強硬拆違建被大家罵,還不如強硬搞都更被少數人罵XD都更後,就沒有歷史共業的藉口了過個幾年,就會變成讚聲不斷
作者: gcnet (gcn)   2017-11-26 23:15:00
拿一半搞obike的力道來搞違建就好棒棒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6 23:19:00
新北市公家資源人力物力差北市一大截就算了,地大人又台灣最多,然後整天還要被鄉民嘴https://i.imgur.com/dauqWxx.jpg圖是豬油的...平均每人分配金額六都最低,還要整天被靠杯,鄉民捫心自問扣掉北市,其他4都是贏新北多少?要很多東西就是要錢錢錢錢,財劃法躺多久了= =現行分配方式根本有問題,你人少拿的錢比人多的還多?撇開北市跟新北,高雄跟台中人一樣,然後台中少50e左右??
作者: hune (無)   2017-11-27 00:38:00
所以我都建議高普考考上填到新北市 直接辭職重考 賽到爆~人文素質也差台北市一大截 刁民特別多 議員也特別黑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1-27 01:26:00
就都拆一拆, 不要只針對頂樓加蓋, 地下室, 3房2廳隔成7-8間的也都拆一拆, 公共危險不分違不違建,都拆都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7 01:33:00
重考也很累,撐一點想辦法轉比較好的缺XD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17-11-27 16:02:00
地方擺爛是事實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7-11-27 20:06:00
為何不是違建一律拆?!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7-11-27 22:26:00
本來就是了
作者: geeg (no)   2017-11-27 23:51:00
違建戶很多都是中小企業主,看這次勞基法再修,就知道多難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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