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黑心隔間奪9命 歷任房東全法辦

作者: ivam (ivam)   2017-11-25 01:51:45
喔對,不只歷任房東,連施工的工人及其老闆還有來收垃圾的通通判罪,另外覺得房東租
金低的,有介紹親朋好友的或是被委託的仲介及其主管等也需全部判刑,公司勒令關門,
因為全是共犯,任何有直接或間接幫助到房東出租的相關人等請全部抓起來,請問有包含
沒有被拿槍威脅而願意入住的房客嗎?
請問一陣激情過後,回過頭來看,有幾點想與大家''理性''討論,請轟小弟小力點,感激
不盡:
1.切入主題,為何您們要入住?因為房東拿槍威脅您簽約?好市多為什麼搶翻天?這麼狹
小的環境跟各位年收千萬擁有數十棟房產的鄉民也許沒有辦法體會
2.一般住宅的消防需求是?如果不是頂樓加蓋,合法樓層可以怎麼隔?用料的防火防水防
霉隔音防恐等級呢?
3.回到最現實也最殘酷的一面,有需求才有供給,這些房東是靠誰才存活?
4.同第三點,試問鄉民們,您們住哪,您的同學,同事,朋友,親人有租屋的住哪呢?您
包含您認識的人如果也租在違建裡,您們都是這些房東背後的推手推手推手,請您們勸導
及發起鄙視租在違建裡的任何人並且唾棄您們自己的房東,拜託,這是九條命的震撼教育
,九個家庭就這樣破了。
5.是否可以針對違建的商業行為和出租行為的優先拆除,因為這些是人較易聚集和停留的
地方,或是危險性較高的違建倉庫等,如果是自己住家違建不影響他人逃生是不是應該放
到後面順位拆除,因為死是死你自己家人,當然頂樓加蓋遇颱風天可能會傷及無辜,但跟
出租比起來風險較低。
6.房東懂消防跟逃生?如果您說都要當房東了,不能去研究一下嗎,那我沒話說。
7.如果您現在是租客,想請問,您懂消防跟逃生?您不懂您不就不在乎您自己的一條老命
嗎,怎行,啊,忘了,您是收入千萬的鄉民,怎會租屋,快去鄙視跟唾棄第四點的人吧。
8.您知道在上班跟下班途中發生意外雇主有沒有責任?
9.明知違建還出租,明知違建還承租,立法違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該判刑。
衷心希望台灣不要再發生相同的憾事。藉助這次的事件,希望提升台灣人民的居住意識及
居住品質。
※ 引述《whoamiqq (whoamiqq)》之銘言:
: 連結: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06330180074.html
: 內文:
: 中和大火/黑心隔間奪9命 歷任房東全法辦
: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新北報導 2017-11-23 17:18
: 新北中和區興南路公寓出租雅房,23日晚上發生嚴重火警,造成9名租客死亡。新北市

: 務局局長朱惕之表示,該棟公寓4樓原本為合法房屋,屋主卻將房子隔間,並沒依照建

: 法提出室內裝潢變更申請,5樓則是列管的既存違建。新北消防局則指出,將查扣前後

: 屋主資產。
: 市府指出,該棟起火的公寓,是在民國65年完成,民國96年曾被檢舉,新北市政府工務

: 專員夏敏華說,當時被檢舉,市府稽查人員到現場,發現是「既存違建」,若非改變外

: 、改造主結構,也沒辦法拆除,否則屋主可以提起訴願。
: 夏敏華說,除非屋主改裝頂樓遭舉報,才能即報即拆,否則依照市府現有人力,難以稽

: 1.5萬件的列管違建。工務局指出,合法房屋進行隔間改裝需申請變更使用,但出租雅

: 改裝,非屋主自用,即使有申請,工務局也不會核准,目前正在進行漏夜清查。
: 消防局則透露,該棟出租雅房屋主在2、3年前取得,中間何時改裝再增建臥房?還有待

: 清。目前市府已經對於歷任房東將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請司法單位查扣資產。
: 心得:
: 歷任房東 !
: 希望這次政府相關單位能硬起來
: 出重手給這些沒良心的惡房東點顏色瞧瞧
作者: ivam (ivam)   2017-11-25 02:14:00
原來我前面一篇有發到,沒看到又發了一篇,哈哈
作者: kuominj   2017-11-25 07:26:00
施工人及老送辦+1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11-25 07:36:00
既得利益者已經貪心到連道德都拿出去賣錢了!再多的討論跟法規,他們依舊可以賺這些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錢。
作者: wu7477   2017-11-25 08:12:00
這案子未達六樓而且都屬一人所有 隔間應該不用室內裝修許可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7-11-25 09:59:00
歷史共業 人人有責 但發生在你身上 不論房東房客就是你雖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7-11-25 10:03:00
嘲諷滿點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1-25 11:14:00
所以柯屁打違建才要連坐建築師阿。。
作者: kissu5566 (護衛軍)   2017-11-25 11:15:00
好嘲諷,我喜翻
作者: realleader (熊貓陸戰隊)   2017-11-25 11:15:00
通篇謬論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1-25 11:21:00
其實立法給檢舉者高額獎金說不定就會有用
作者: gcnet (gcn)   2017-11-25 11:33:00
樓梯間停車放鞋的,一齊送辦
作者: denow0208 (ccc)   2017-11-25 11:39:00
有需求才有供給套用在這裡是想要合理化嗎這已經不是模糊空間了 還在幫房東護航
作者: jinso7410 (Aso)   2017-11-25 11:41:00
買0050無腦4% 這個年代只有佛心的人才會當房東中和房東給她再選一次 她肯定千萬買0050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5 11:59:00
別在崩潰了,今天房東收錢租人因不管理或未盡管理責任,結果有9人死了,就是業務過失致死,刑事.公訴罪,民要怎麼賠再討論,房東也可跟縱火犯請求損害賠償喔>.^
作者: kage01 (嗯)   2017-11-25 12:08:00
要錢沒有 要命一條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7-11-25 13:20:00
幹話一堆
作者: reil (REIL)   2017-11-25 13:26:00
都是房客不爭氣的錯
作者: whiteheart (生活需要藝術)   2017-11-25 13:53:00
原來是租屋的錯,狗屁不通
作者: lovecmgirls   2017-11-25 14:14:00
根本不是謬論好嗎 講白點就是沒錢才會去租那種地方正常套房八九千,有些人就是負擔不起啊,阿你要他們睡路邊嗎?還是去跟人借錢繳更貴的房租不過我是絕對支持台北這種違建全拆光光,畢竟我們家出租的房不是違建,拆光可以保障我們房租 科科
作者: jinso7410 (Aso)   2017-11-25 14:17:00
正常套房八九千一般人租不起(X)正常套房八九千房東沒競爭力(O)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7-11-25 14:39:00
完全符合法規一個月三萬 妳租嗎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5 14:51:00
重點不在租多少XD重點是這樣租跟造成死傷慘重有多少因果關係,為了黑心錢你敢違建你敢木隔你敢收錢,就要承擔責任承擔管理,出事了怪誰XDD好了~租太便宜委屈黑心房東了XD為黑心房東感到不值XD
作者: wewillrockyo ((我要我的恩小賢))   2017-11-25 14:53:00
罰款比較快,政府不用一開始就代履行,請參照行政執行法這樣政府機關也比較不會被講說行政怠惰或是瀆職圖利政府同時也可利用罰鍰成立委外代拆基金這樣財源跟人力都同時解決
作者: wu7477   2017-11-25 15:26:00
如果五樓以下地面層到頂樓同屬一人所有 隔間及衛浴不用裝修許可 連程序違建成立否還有問題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11-25 15:27:00
真的很廢話耶...用防火板隔間很難嗎?
作者: wu7477   2017-11-25 15:31:00
頂樓加蓋是實質違建但又要看是否既存通常以農委會航空照判斷是否在84年前 及是否緩拆
作者: senbai (賢拜)   2017-11-25 16:48:00
租客的雇主也得送辦,給低薪導致租客只能租得起違建;勞動部也要送辦,因為最低薪資不調高導致租客租不起非違建,是這樣意思嗎?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1-25 16:58:00
人力和預算不是政府想增加就能增加的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11-25 18:06:00
租客在賭、房東也在賭,賭沒出事。出事當然就自己擔啊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7-11-25 18:29:00
這若是官員講的 一定被批幹話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7-11-25 19:49:00
講什麼幹話,懶得發文炮妳而已
作者: star0275 (台灣野人)   2017-11-25 22:12:00
認同你。如果房東就跟你說沒防火建材是違建,一個月租給你2000千,還是有人會租啊,因為真的有這樣需求的人,並並不是說房東沒問題,而是牽扯的複雜因素太多,不能所有責任都讓房東來擔,這樣真的無法理性討論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1-25 22:24:00
所以樓上認為提供危險的物件or物品不違法??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1-25 22:24:00
重點是監管問題與資源,房子破或隔爛材料 出租當然便宜囉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1-25 22:26:00
就有人亂隔也有人是正正當當的做,反正民事是一帶一的,然後刑法要判也頂多易課罰金房東和房客都是自己選的,出事就”正常”法規方式處理囉鬼島日常 有事嗎?悲憤再多 也頂多易課罰金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1-25 22:31:00
是"易科罰金"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5 22:33:00
作者: centra (ukyo)   2017-11-25 22:37:00
有需求就有供給 不代表做違法的事情是合理的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5 22:39:00
http://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183重點不是你租多少,重點是你租的責任義務,和這火災死傷慘重的因果關係多少,9人死是事實,過失致死.公共危險都公訴,跟你租多少無關,跟這9人的民事你們自己去喬
作者: wu7477   2017-11-25 22:58:00
房東到底違反什麼法即使有罪推定也要給個罪名
作者: skj0225 (KJ)   2017-11-25 23:13:00
https://udn.com/news/story/11650/2837226新聞自己看,搞不好沒因果關係不起訴或起訴也無罪啊,別擔心XD
作者: wu7477   2017-11-25 23:23:00
公審任何人沒意見 違反什麼規範說清楚 社會才能進步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11-26 00:43:00
台灣人水準沒這麼高 出事了才來哭 莫名其妙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1-26 00:47:00
如果租賃物件"不合消防建築法規" 公共危險剛好而已一律?? 想誤導也用點高明點的說法
作者: wu7477   2017-11-26 00:53:00
不符消防建築法規就會公共危險 你確定嗎一年將近四到五萬件不符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1-26 01:47:00
燒到自己家的木隔間+頂加, 像社子那個. 算公共危險嗎?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17-11-26 07:09:00
照這篇講法,國家為何可以沒事,違建還供應水電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17-11-26 10:57:00
對啊~我也覺得違反勞基法的公司為什麼有人要去上班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1-26 13:47:00
樓上反串真高明所以碰到工安事故少一隻手的也要問他說,你為什麼要貪那一點點的加班費不好好休息,這樣上班就不會因為想睡覺而把手放在機器下了你在這邊上班難道不知道連上12天班是違反勞基法嗎?所以你也要負責任!!
作者: kukupica   2017-11-26 17:25:00
之後房租越來越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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