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買了一間預售屋
後來決定不搬過去住,所以委託仲介出售
跟兩三間房仲簽了一般委託契約
上星期仲介跟我說有一個買方出價比我們的底價低5萬,但已經付斡旋金了
然後中間不斷的周旋
說他們去買方家談了三個小時談到半夜
又說買方家裡有人生病,心情很煩,不可能再加價
昨天跟我說對方的價錢已經達底價,而且他們的服務費願意收三萬就好
所以恭喜我成交這樣
下午開始瘋狂打電話給我,問我跟建商有沒有約換約時間
隔兩個小時又跟我說換約時間可不可以約下星期一或二,因為買方星期三到五要出國
今天早上到現在也是瘋狂打電話給我
昨天晚上跟家人討論,越想越覺得奇怪
覺得這個仲介從頭到尾在騙我們
感覺他是想要自己買來轉賣(因為我們的底價出得很低,比市價低)
想要請問這裡的專家
因為我從頭到尾沒有收到斡旋金,也沒簽斡旋單,當然也不知道斡旋金是多少錢
這樣即使已經達底價,我可以不賣嗎?
如果不賣,會有什麼違約金或賠償金嗎?
(合約裡有說我已經授權給仲介可以收定金,但是他必須於24小時送達給我,
如果無法送達,也必須於2日內書面通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