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屋頂漏水問題

作者: Kudie (今晚打老虎)   2017-07-31 10:57:34
請問各位大大,我在一兩年前買了一間屋齡二十幾年的大樓頂樓,
於六個月內(保固)發現漏水,所以請前屋主處理,
當時與前屋主協議各出一半的錢進行屋頂漏水的修繕,
前屋主也表明修完這次後他就不再處理相關問題,
當時覺得是修好了,但事後發現只有在雨勢非常大的時候才會漏,
問了一下管委會是否可以協助處理,
主委說他們好幾年前已經決議統一進行一次性屋頂的漏水修繕,
那次修繕完畢後,漏水問題就屬於頂樓用戶的私人問題,他們不再處理,
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針對頂樓漏水問題,我們也有請抓漏師傅來處理,
可是都是一直塗上防水漆,遇到大雨時還是會漏水,沒什麼作用,
我提議是否可以加蓋鐵皮屋時,主委說因為頂樓為共用區域,所以無法加蓋,
我反駁說既然是共用區域,為什麼漏水又屬於頂樓用戶的私人問題,
主委回覆因為在幾年前管委會招開會議時,已經由所有用戶共同決定,
不過因為那時我還沒有買下這間房,所以沒有參與,是前屋主參與,
且買房時我也不知道有這條規定,
請問各位大大,這個管委會與大樓用戶的決議是具有法律效用的嗎,
目前我還能做怎樣的處理呢?謝謝
作者: gunya (拎北愛說拎北你管拎北)   2017-07-31 11:00:00
叫主委去翻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有什麼叫做大家決議公共區域變成私人解決的啦。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7-31 11:12:00
對 看來那麼強硬 只能這樣了不過通常在調解委員會就會處理好了XD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7-31 11:23:00
問他是不是可以把頂樓圍起來不給大家用,這樣你就自修XD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7-31 11:34:00
頂樓是共用區域 所以漏水不修 那也是暈了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7-31 11:44:00
公共區域就是大家都要拿錢出來維護啦
作者: sonjacamby (無敵金剛)   2017-07-31 12:22:00
告管委會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7-07-31 12:49:00
屋頂房漏最有用就是醜醜的鐵皮屋頂
作者: Kudie (今晚打老虎)   2017-07-31 13:08:00
多謝大家的建議,我再跟管委會進行協調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7-31 13:31:00
決議之事項需不違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且以明訂在規約裡,你可以先以所有權人名義向管委會申請規約影本,在確認有無他們所提之決議事項,有的話在確認有無合法
作者: puccalin (升格為敗家女)   2017-07-31 13:35:00
這樣可以順便連前屋主一起告嗎?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17-07-31 14:35:00
頂樓外牆是全棟共同責任 走民事提告你會贏維修費用應該低於50萬 會走簡易庭 其實還好
作者: Kudie (今晚打老虎)   2017-07-31 16:07:00
非常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感激不盡!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7-08-01 00:09:00
大樓管理條例優先權高於住戶自治條款.所以直接寄存證信函給管委會...他們在不管就跟他上調解.在調解不成就上法院寫訴狀...法治國家,千萬不要害怕上法院...另外,買賣是"瑕疵擔保"不是保固..
作者: zz0928 (zz0928)   2017-08-01 01:26:00
先把住戶規約看清楚 影印起來通常頂樓是管委會買單 有的按公設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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