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假贈與真避稅 國稅局連補帶罰近千萬元

作者: moocow (void)   2017-06-17 17:16:13
內文: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7日電)假贈與真避稅,難逃國稅局法眼。台北國稅局表示,日
前查獲轄內某民眾贈與其子免納贈與稅的公設保留地,但隨即於贈與當天出售,涉規避贈
與稅,因此連補帶罰新台幣近千萬元。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該民眾於2012年11月9日簽訂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將名下的
公設保留地贈與給小孩,並於當年12月1日辦理贈與稅申報。由於符合都市計畫法的公設
保留地可免徵贈與稅,因此國稅局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書給該民眾。
然而國稅局官員後來發現,該民眾在贈與公設保留地給小孩的當天,就以小孩名義,將公
設保留地及都市計畫移轉權益出售;且在簽約當日由小孩向買方收取價款,「刻意避稅的
行為太明顯」,認定該民眾藉由贈與免徵贈與稅的公設地,再由小孩出售取得價金等合法
行為,來規避贈與稅。
因此,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對該民眾補稅近500萬元,並處以所漏稅額1倍罰鍰,連補
帶罰近千萬元。
官員表示,稅法的實質課稅原則規定,不僅是以形式外觀的法律行為為依據,而是就經濟
事實為課稅基礎。以此案例觀之,民眾贈與免徵贈與稅的公設保留地給小孩,依法雖免徵
贈與稅,但在贈與「當天」就賣掉的行為,顯然是為了讓小孩無償取得土地出售的價款,
與實際贈與小孩現金並無不同。
此外,該民眾簽訂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給小孩時,已明知將會出售公設地及容積移
轉相關權益,但其辦理贈與稅申報時,卻未揭露申報及陳述此一事實,致使國稅局短漏核
定稅捐。該民眾疏於申報,核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責任,除補稅外,仍須按
漏稅處罰。10690617
連結:
其他:所以中間要距離幾年才不會被國稅局課贈與稅?
作者: Tosca (hi)   2017-06-17 17:23:00
其實可以打官司看看 說不定法官會判賠少一點
作者: fit   2017-06-17 17:25:00
實質課稅原則就是國稅局的尚方寶劍,先課稅再跟你講道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06-17 17:51:00
國稅局一出手,除非立場誤判,不然幾無翻盤可能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06-17 17:54:00
這個打行政救濟有機會贏
作者: skj0225 (KJ)   2017-06-17 17:55:00
哆哆:有錢人口袋深沒差啦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7-06-17 18:14:00
跟國稅局打官司 結果判罰更多的不少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6-17 18:25:00
是課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吧?重點是小孩未滿20歲的運作問題吧
作者: delhouse (del)   2017-06-17 18:45:00
實質課稅原則是稅法的六字箴言 如果覆議失敗 大概9成法官會同意稅局的見解 碰到剩下那一成算運氣好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7-06-17 18:53:00
跟距離幾年無關啊 這個是自作聰明明明是出售卻想用贈與逃掉 國稅局應該是全台最有效率的公務機關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6-17 19:00:00
認定蓄意逃稅 不但補稅還可以加罰至多三倍除非上級法院裡面有可靠的暗樁 不然吞下去比較好家人不在裡面的話 有機會可以參加獅子會扶輪社一類的組織 有機會結識各級法院的法官作朋友報人家幾樁賺錢的生意 有機會會用得到九成官司會輸掉 你以為剩下一成贏的是僥倖?人家的努力你沒看到而已
作者: seelove (加油吧!!)   2017-06-17 19:13:00
這個弄在過戶附近~整個太明顯~吃相難看
作者: nousgu (小雞)   2017-06-17 19:28:00
當天賣掉一定是沒救了吧...
作者: Tosca (hi)   2017-06-17 19:30:00
早上是真心想贈與 中午兒子改變心意想要賣 這樣法官買單嗎?
作者: aflan5420 (想飛)   2017-06-17 19:31:00
國稅局GJ
作者: xan (Price)   2017-06-17 19:34:00
國稅局很聰明的,不過依照ptt鄉民言論公務員都是笨蛋,反正他們從來沒有也沒機會跟國稅局交手XD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17-06-17 19:36:00
意思是九成會輸 一成要靠關係XDDD
作者: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6-17 19:59:00
實質課稅原則很模糊 都是國稅局再說 最後還是靠關係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7-06-17 20:18:00
套套:不怕,扣不到稅。
作者: zeroxod (開心過好每一天)   2017-06-17 21:02:00
...就說有在抓了,要當投資客也吃相好看點=_>="
作者: MrSteve   2017-06-17 21:10:00
贈與用公告現值...比直接賣掉再給兒子現金低多了...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6-17 21:13:00
兒子名義賣掉還是所得稅啊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7-06-17 21:18:00
父母一年各贈與220W就440W了 多贈幾年不就得了
作者: erickruklin   2017-06-17 22:01:00
國稅局效率高很好啊,課死這些逃稅廢物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17-06-17 22:18:00
吃相難看,一堆人已為硬凹人家就會聽你的
作者: OldGBy (老居掰)   2017-06-17 22:43:00
102年、舊制、土地免所得稅gggggg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7-06-17 23:38:00
這絕對是沒救 準備補稅吧
作者: jagin (蟑螂五塊錢)   2017-06-18 01:21:00
無限支持國稅局依法抓逃漏稅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7-06-18 02:06:00
你很難打贏國稅局的
作者: jamo (hi)   2017-06-18 03:44:00
只要跟國稅局交過手,都會覺得國稅局很賤
作者: skj0225 (KJ)   2017-06-18 07:53:00
做賊喊捉賊XD
作者: aimlin ( )   2017-06-18 09:22:00
讚讚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7-06-18 09:47:00
國稅局很懶得查 但一查連你祖宗十八代都查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2017-06-18 18:42:00
國稅局真的不查得很多,因為很忙,他們也喜歡用談的因為麻煩,但你皮皮跟他唱反調,他就會把你翻個兩遍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7-06-18 21:51:00
國稅局的感覺跟國有財產局有得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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