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土地估價

作者: Colac (還是一個人)   2017-04-02 15:46:40
標準的被估低了該該叫的
重點:
1. 估價師看是幫哪方估價 都有他一套
合理說法的
什麼叫合理說法?就是法官聽的懂的
2. 那什麼叫法官聽不懂的?就是像你講的自己以為你們這些共有人都認識都很好合併,
還講什麼未來合併效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最近有塊祖地要強制分割約30多人共有 我是被告
: 原告方 請的估價師 估的方式非常不合理 如下:
: 一、相鄰兩塊地不同地號 同一人持有
: 為什麼調整率是分開計算
: 我問估價師 他說:
: 不同地號就算是同一人持有相鄰也不能合併 要分開計算調整率
: 二、同塊土地 數筆相鄰土地形狀大致相同
: 只是面積大小有差 合併也很容易 竟然可以下修調整率
: 不用依持用面積大小共同承擔補償費用 還能得到補償
: 那相對多人共有大面積土地持有人豈不公平
: 難到不用考慮將來合併效應
: 我問估價師 他說:
: 估價原則規定 要考慮 臨路面寬
: 小面積臨路面寬小 大面積臨路面寬大
: 就算將來很容易和鄰地合併也不能列入考慮
: 我聽了差點暈到 大面積持有 或多人共有的豈不成了冤大頭
: 難到估價不用視情況調整
: 不知那位大大 了解土地估價的
: 為什麼有這麼不合理的估價原則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7-04-02 16:04:00
老實說我也看不懂他想表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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