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私下交易問題?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1:55:10
內文恕刪.....
感謝belong57 (喜歡一個人)大哥給了我沒注意到的答案。
因為不在家,還沒去看契約,等我回老家就會看。
我沒想到這個問題會讓房板有這麼大的回應,雖然越推越遠了一點.....
我總整一下,如果我們做了一些方法防範的話是否可能把交易糾紛降低一點?
方法一:
2/28過期前,我們先簽買賣履約保證
1. 2/28號過期後,除非沒賣掉,否則買賣必須成交,違約需付一定的違約金。
2. 2/28號過期後,房屋交易以現有屋況交屋為主,僅保證非凶宅,屋況在交易後不再負責。
3. 買方負責代書費用,代書由賣方安排,賣方負責土地增值稅(還有什麼其他費用我還不太懂,待查。)
4. 代補.....
現在就是像 belong57 說的有三個月的追溯期比較麻煩。
方法二:
我家直接去找一個房仲,然後跟他說:
有一間已經談好成交的房子需要有人幫忙跑流程,但買家0%,賣家1%。看你要不要接,讓你賺跑路工的錢。
以上,是否還有可能的問題,或需要補充的?
再麻煩幫忙解惑了。
FUJI大跟i大跟各位的幫忙也幫我指出很多問題,謝謝你們。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02-08 22:01:00
方法2~直接去找原本委託的仲介也可以啊直接說買方剛好是朋友的朋友 你辛苦那麼久 還是給你賺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02:00
1.我如果是你們家仲介 看到這篇文我會準備蒐證來告你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2:02:00
另外.....房子價格不高,才300多一點。我們不是有錢人。年輕人聽我爸說在隔壁的工業區做事,我爸裡面有認識的,問過的確在裡面幾年了。那個朋友也跟我爸說,給年輕人一點機會啦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02-08 22:02:00
這樣就沒有追溯期的問題了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2:04:00
不要啦,FUJI大,我很認真在指教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05:00
2.找他仲介1%的案子做店內件也沒賺頭最後也等同作私件我直接算給你看好了 300萬案子 你的仲介非買賣全泡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2:07:00
做私件,公司不會幫背書嗎?,如果契約用仲介公司的格式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08:00
5% 15萬對拆 假設50%起跳 該業務總獎金約38000元用公司契據是公司財產 不會是公司背書我覺得你不如去問你的仲介他多久沒成交了 看值多少錢而且賣方4%也才12萬 看你覺得人家白工到現在值多少錢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2:12:00
以整數300萬,4%的服務費....12萬夠我家5個月的開銷了 orz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13:00
願意給多少就給多少服務費 決定你這業務跟你後續緣份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2:14:00
我..其實只看過一次契約,沒見過房仲、買家,我在外縣市。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14:00
38000元不知道是承辦的業務可以生活開銷多久的收入了我是不知道你這案子賣多久 該業務努力多久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2:20:00
只賣過一次,去年底簽約,房仲是跟我爸說看的人數還好。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24:00
接案仲介跟斡旋仲介是否同一個人? 如果不是 不建議搞因為你搞了就是一次得罪兩間店的人 若都同一仲介就直接大方了當說想談服務費吧 剩下不想教了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2:26:00
300萬 屋主給4% 12萬,客戶是業務帶來的,逼人家1%吃下去,還好似給人恩惠似的,你不如直接成交,收到這1%基本上跟遮羞費沒有兩樣,不管他帶幾組,最後準買就是他帶來的,從頭到尾沒看到仲介無良的部分,屋主...我只能說最美的風景 呵呵我當屋主時,買方自己找到我,我還是直接請買方跟仲介一起上談判桌,賺錢很重要,錢的取得的道義性也很重要。該業務全泡總傭收5%,也不過15萬 50%再先預扣稅,拿到手6.75萬;若是半泡才3.375萬,今天不是開張吃一年的佣金,這樣還要避著仲介費,仲介做這個案子還真衰。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37:00
回樓上所以我才說 這仲介八成上輩子欠他們家的債 呵呵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2:38:00
這個版看到無良的業務沒幾個 看到無道義的買賣方倒是不少, 6、7萬獎金我相信菜鳥業務可能也能生活兩三個月,但是對你來說只是“省”到12萬,台灣這種先利後義的做事態度,不敢苟同。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40:00
標準的只想到你自己 別人當我免錢奴隸管他去死 哈哈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2:41:00
今天傭收100萬你想談一下,業務絕對歡迎,12萬...=_=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42:00
自己想少做四個月的工作 就要別人幫你做四個月白工cc如果真的想省 當初一開始就不要找仲介就好了 自己DIY說真的啦 原PO乾脆自己去做一次仲介體驗看看生活好了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2:47:00
去做啦 做完後就會給得下去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47:00
免錢的最貴 永遠都是真理 哈哈哈突然覺得信義找一些大學生去也不錯 好歹地獄體驗一下也許對提升一般大眾使用者付費觀念可能多少還有點用cc如果是信義的業務 這案子才賺不到一萬 乾脆放給你們就當這一萬的獎金是欠你們家八輩子的債還一還 哈哈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2:55:00
我寧願不要賺 然後見到屋主酸一下XD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2:57:00
難怪這種案子通常信義永慶直營店不碰 累死自己做白工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00:00
屋主自住不簽專約多半遇到這種事情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01:00
屋主聽到專簽怕都怕死了啦 阿就想私下成交咩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3:04:00
FUJI大,房仲我沒見過,所以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ci??? 你要開始酸,也要把文章看清楚啊!又不是同一個仲介,仲介不是都要詳細看契約的嗎?怎麼你文章都沒仔細看?還是顧著趕人簽約就好,沒有看契約的習慣?難怪賺很大!!對那個房仲,也只能等過期後,跟他說聲抱歉了。ci??? 你先學學FUJI大的好習慣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07:00
你乾脆事成後私下包個三萬紅包給人家吧 看收不收Ci講得沒錯啊 跟遮羞費沒什麼兩樣的意思了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7-02-08 23:08:00
省這種無良錢,不怕命不夠硬日後在別的地方吐出來嗎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09:00
你不用理我 我只是對可憐的業務覺得可惜 這個案子一開始就不該浪費時間你就當我是個機歪鄉民就好了XD
作者: GOFEN (豬阿布)   2017-02-08 23:10:00
其實我也不清楚整個情形?只能從溝通中的資訊來尋求協助辦法,至少要酸也要給點建設性的意見,開砲酸,你敢說你賣房子都開良心價?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11:00
該破的財 不是修福報緣的 這邊省了往往另一邊漏出去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2-08 23:12:00
=.= 各憑本事啦 之前也家人也曾為了省仲介費耗時間帶看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12:00
老天爺是公平的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也許下輩子還?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13:00
開價是你們決定的 但是要說婊買方或是屋主是一定沒有的,建議就是誰帶來客戶就透過誰,你可以實收多,但是私串就是不公道。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14:00
好了 我發現我兩天晚上好像浪費很多我自己的時間在這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2-08 23:14:00
後來請家人不用浪費時間 直接讓各家仲介去找客人 付仲介費解決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14:00
屋主自己努力努力帶看打敗仲介,仲介賺不到沒話說,你屋主已經取得價格絕對優勢,又一般約,還來這套..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2-08 23:16:00
家人也不用擔心有的沒的 雖然仲介拿了160萬走 XD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16:00
我也浪費時間推文 其實stock123已經講了結論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16:00
回樓上 只有自己累過 才能體會別人的辛苦啦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2-08 23:17:00
理由一堆 有種就自己賣啦 在那邊凹別人作白工
作者: seeback (當兵是國家大事)   2017-02-08 23:19:00
我們家的房子當初是找認識的親戚房仲簽專約才賣成的,當然沒有人會有那麼幸運的事情可以找信賴的房仲處理,而且我爸媽也非常開心的讓我們的親戚賺服務費,我覺得在台灣信任感才是真正最重要的事情,其他的都只是在算計而已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22:00
樓上你會被板上眾多仇仲者攻擊是盤子 哈哈 小心一點
作者: belong57 (喜歡一個人)   2017-02-08 23:22:00
幫你們家服務的仲介真的蠻可憐的…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25:00
你看一般業務賣屋文底下多少噓,你都那麼...大家還是勸導居多。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25:00
知識與經驗與人脈就是金錢 可能對大部分的屋主無感吧
作者: belong57 (喜歡一個人)   2017-02-08 23:25:00
其實不用憤憤不平,這種屋主配這種買方剛剛好祝福他們順利交屋別有糾紛就好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26:00
對仲介這行 消費者認為這些都該是免費該無償供應的cc樓上你悟道了!有糾紛也是它們自找的 可憐之人自有可悲之處呀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7-02-08 23:33:00
服務是有價的,你老闆不ㄈ付你薪水然後說因為你的薪水是我三個月油錢,我想省起來,你做何感想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36:00
樓上聽起來好像台灣的慣老闆 省個幾個月的年終可以買超跑一台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36:00
樓上你確定不是說 是我三個月的吃魚喝茶費用嗎XDD?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7-02-08 23:41:00
土豪哥開一晚的趴都不夠付吧wwww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2-08 23:54:00
要給年輕人機會的是你爸 那就是你爸賺少點 靠腰 拿幫你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7-02-08 23:54:00
一堆仲仲崩潰中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2-08 23:55:00
跑腿的仲介薪水來作人情! 馬的 有夠噁心標準慣老闆 錢你要 面子你要 人情你要 什麼你都要!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8 23:57:00
啊啊 仲仲新年崩潰了~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8 23:57:00
一堆說別人崩潰的 大概自己天天都在做慈濟不用上班吧也許他們上班都是不領薪水也不用吃喝養家的機器人吧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9 00:00:00
做白工還要保固這類的,順便問仲介有沒有裝潢師傅可以推薦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9 00:00:00
難怪惡性循環 被奴慣了的人自然而然也想別人當你奴隸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2-09 00:02:00
我家在北縣自己蓋房自己住 根本不須作房仲 只是看不慣這種吃人徹底的慣老闆行為罷了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2-09 00:04:00
回樓上 他們會嫌你賺太多 覺得你月薪只值2K 哈哈哈該怎說呢 社會真的是從頭爛到根了 哈哈 無解無解
作者: seeback (當兵是國家大事)   2017-02-09 00:28:00
我是覺得原PO可以思考一下我的話,信任的基礎才是交易時最佳的保障,講再多什麼法規,糾紛,詐騙的什麼,遇到一次你的世界觀就會瓦解了,難怪這個社會多麼需要防弊措施因為大家不喜歡按照規矩來辦事,又覺得對方是在唬爛我們按照規定來或許不是最好的選擇,然而是信任的最基本要件我覺得房仲只是一個類似第三方平台,雖然不會給你滿滿的大平台,最起碼也是一個客觀基礎當初也是老一輩的人不信任房仲,也覺得幹麻給他們賺這筆因此賣房的事情一直擱置下來,直到因緣際會剛好有信任的親戚在當房仲,我才能說服他們兩老將委託案交給她來處理不然到現在這房子可能還是空著賣不掉
作者: shindawn (最偉大的米蟲)   2017-02-09 02:16:00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呵呵
作者: neilkcin   2017-02-09 03:40:00
奇怪這麼奧客的行為還要一直問一直問
作者: vmixxx85   2017-02-09 06:50:00
只要合法即可。又不是小孩子不懂遊戲規矩。還期待在規範外的事情,沒必要。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9 07:30:00
這種民族性跑到歐美或是日本旅遊,不難想像會給別人帶來多大的困擾。隨便找個仲介談1%那也是白白讓一個陌生仲介爽而已,對原本帶看的業務公平?另外對買方來說僅保障凶宅部分,其他不管,買方不會中途縮手?在228結束前屋主可以賣給其他人,對買方來說他只是交易的備胎,交易的眉角很多,你以你是買方的角度來看,這個交易一堆變數,中途對方毀買很正常。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7-02-09 08:41:00
該給人賺的有時還是要給人賺,很多老一輩的也這麼說...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7-02-09 08:47:00
都給你賺就好了啊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7-02-09 08:57:00
那麼奧講話還那麼酸,台灣人品格教育要提升,鑽漏洞還那麼大言不慚,難怪大家都投機取巧,認真工作根本賺不到錢。
作者: uowa (去你媽的讀者)   2017-02-09 08:59:00
我不喜歡房仲,不過你的買家如果真的是這個房仲幫你找到的摸摸自己的良心,你覺得該怎麼辦?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7-02-09 09:05:00
老實說若真有x心的話,就不會打這篇了,真夠沒品只想投機
作者: maydaymark (榮恩)   2017-02-09 09:12:00
我討厭炒房的,也不喜歡房仲,但你這種心態就是讓人看不起,想省錢就讓別人做白工?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7-02-09 09:22:00
我建議你自己找買家,不要靠房仲又不給房仲應有的服務費
作者: Xepher (La)   2017-02-09 09:39:00
你這樣還是可能被告 被抓到買家是仲介 介紹的不管是不是約走完了 因為買家是在約期中 接觸的當然我也不是法官 不知道會怎麼判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7-02-09 10:39:00
只有你家的生活費是生活費就是了?
作者: tellwill (憨人)   2017-02-09 12:41:00
噁心,趕快私下成交吧
作者: amaisar (阿!麥煞)   2017-02-09 13:23:00
嗯嗯
作者: yiwei411219 (Bosco)   2017-02-09 19:41:00
這種心態真的噁心 科憐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7-02-10 19:18:00
雖然我不喜歡房仲,但我更討厭你這種人,感覺就過河拆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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