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地上物風險很高嗎?

作者: miau1222 (苦)   2017-01-12 12:51:46
※ 引述《toys (就是愛玩具啦)》之銘言:
看到這個不吐不快了,之前手上一堆這種案子到法院來
覺得有必要提醒諸位,避免發生了民事糾紛上法院來
: 如題
: 最近家裡附近有人要賣地上物
: 土地是跟政府租的
^^^^^^^^^^^^^^^^
: 每個月都要固定繳稅金
^^^^^^^^^^^^^^^^^^^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繳的費用叫『租金』還是『使用補償金』
差別點在於,『租金』,代表你跟國有財產局間是有租約關係存在的
『使用補償金』,代表你跟國有財產局間是沒有租約關係存在的
區分實益,有租約,在租期屆至前,國有財產局不能要求你們拆除地上物
但是,如果沒有租約,縱然有定期繳納『使用補償金』,國有財產局隨時
都可以要求你們拆屋還地(當然這是有法律依據的,講太多就學理了,所以我只
講結論跟翻成白話)
很多民眾都以為,有定期繳納『使用補償金』就是繳租金,所以到法院來,
都向法官表示有跟國有財產局簽立租約,但其實這樣是沒有租賃關係存在的
所以國有財產局請求拆屋還地通常都會是有理由的(我只講大部分案子,有少部分
因有其他特殊原因,或有勝訴的空間)
: 1
: 跟政府租有沒有時效限制?
: 那房子很老了
: 怕買了結果政府不租
: 或是放出去給人競標…
有,看租約怎麼約定,通常租期都不會太久,一個租賃契約租期約數年
期滿國有財產局『有可能』不願意再續約
: 2
: 因為房子很老舊了
: 我們買下來之後可以再改建嗎?
^^^^^^^^^^^^^^^^^^^^^^
: 想要重新拉皮裝潢
要看租約怎麼約定 ,有的租約甚至嚴格約定僅能就建物現有狀況繼續使用
不能有變更、加強結構、或擴建情形
若有,視為違約,租約即告終止
所以能不能改建,還是要看租約怎麼約定
: 3
: 附件很多地上物都有改建跟增建
^^^^^^^^^^^^^^^^^^^^^^^^^^^
: 目前是沒聽到屋主遇上什麼問題就是
:
很多人都有這樣做,不代表法律上就真的有理由
國有財產局因為案子很多, 有些案子沒有人陳情反映,也就不會主動處理
前陣子因為監察院糾正還怎樣的
所以國有財產局開始告了一堆拆屋還地的案子到法院這邊
(這是我問國有財產局承辦人員,他們這樣跟我說的)
來法院的住戶都覺得莫名其妙,住的好好的,土地用的好好的,還有繳錢,
沒事到底來告什麼
但事實上,在法律層面,住戶是理虧的
建議:跟國家(不動產管理部分歸國有財產局處理)打交道,記得以
書面文件往返最好,舉證方便,以免承辦人跟你說一套,發生事情,
又向你表示從沒有這樣講過。
還有,向地上物的買賣、租賃,價格也不便宜,幾十萬至幾百萬的交易
,建議還是找值得信任的律師幫忙把關,這種小案子,收費不過數千至
數萬而以,切勿為省費用,而因小失大
: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01-12 13:07:00
推 省費用因小失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01-12 13:24:00
是國有財產署
作者: moocow (void)   2017-01-12 14:27:00
有租約 如果遇到要開發 國產局會再合約上要求承租者放棄地上物......
作者: hydeyhb (海豆)   2017-01-12 17:44:00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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