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曉得該不該賣(永和)

作者: yesnogod (是無神)   2017-01-08 11:22:19
: → Tosca: 因為他沒辦法抗拒稅收阿XD 靠杯他居然還是要每年繳稅 01/08 11:01
: → Tosca: 當你地價稅房屋稅越來越高 人民才發現房子土地根本不是他的 01/08 11:02
: → Tosca: 你終究是在跟政府租房租地而以 你到最後才發現... 01/08 11:02
: → Tosca: 所以你有甚麼好抗拒都更的?這根本不是你的房子你的土地XD 01/08 11:02
有點矛盾了
要100% 同意 不就是展現 房產是你所有的。
除非重大公益 政府不得強徵
今天都更 不必100% 同意 才算落實你的論點
房子不是你所有的。
那你究竟是要那一種社會?
還是
你要都更別人,就主張房產所有權不是個人擁有的。
別人要來都更你 房房產所有權是個人擁有的。不可侵犯。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7-01-08 13:34:00
土地是不能再造的資源 絕對所有權 會妨礙發展 事實也辦不到
作者: sentiswab (夢)   2017-01-08 13:35:00
憲法保障財產權 不100%會有違憲問題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7-01-08 13:38:00
所有權還不是我們這群人開官設政府自行認定的 是我們自創的政府倒了 或是嚴重違反公益時 就沒辦法保障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1-08 13:39:00
樓主和樓上說的,他們應該很難懂我我說2F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7-01-08 13:40:00
不保障所有權 經濟社會不發展 但是搞到絕對 連威脅公益也要保障 那只是自殺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1-08 17:17:00
所有的事都可以用錢來解決.政府可以立個法,其他住戶有一定比例以上同意安全性都更,反對戶需依年限支付隨屋齡增加的危險補貼,自己的所有權導致別人的風險,本來就要付點賠償以上僅適用為了安全性而進行的都更危險工作老閭都要出危險加給,現在自己引發他人風險,付點危險加給也是很合理的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1-08 17:24:00
一般都更乾發展屁是 1樓你講的是都市計畫等級的都更那走強制徵收就行了 一般都更只是私人財產創造新私人價值100%同意很好阿 反正舊市區本來就難搞 那放著爛這樣新的重劃區才有機會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7-01-09 09:24:00
就多個增修條文 都更失敗未來地價房屋稅會有懲罰比例失敗越多次收越多稅 這樣就玩不過政府了 也沒違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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