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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老屋重建獎勵 政院:屋主若沒脫手可享終生減稅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2016.12.26 / 18:16
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今(26)日討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行政
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會後轉述,會中達成共識,決議針對老舊或危險建築物 提供容積、建
蔽率及減稅獎勵誘因,以加速危險老屋都市更新,最快29日送行政院會通過。
張秀禎表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是一部專法,希望透過容
積與建蔽率獎勵,讓危險、耐震評估有疑慮的建築物,與品質不好、沒有電梯的建築物加
速改建。
張秀禎指出,老舊建築物是指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評估有結構安全之虞,需拆除重建者
,或是屋齡40年以上且無設置升降設備者;而危險建築物定義則為,經主管機關依相關法
令要求限期或強制拆除,或經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制補強或拆除者
張秀禎說,根據條例草案,容積獎勵可達到法定容積的1.3倍,若在條例施行後3年內提出
改建計畫,可額外得到10%容積獎勵,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並放寬10%建
蔽率。
張秀禎表示,在稅制方式,財政部建議在施行條例5年之內核准的重建計畫,可享有地價
稅和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而房屋稅減半徵收,若未在優惠2年內移轉脫手,其減半徵收可
持續到房屋脫手為止。
不過,她也強調,該專法也明訂同意改建比例,必須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她說,目前全國
屋齡30年以上住宅約有8.6萬棟,以40%比率推算不符耐震標準者,約有3.4萬棟有潛在危
險。
張秀禎說,該草案28日會由政務委員張景森召開審查會議,並送行政院會,希望能在29日
在行政院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連結:
http://www.nownews.com/n/2016/12/26/2258254
其他:
重大利多 因為都更無望了XD
專法也明訂同意改建比例,必須全體所有權人同意
靠悲結果講這麼多 根本回到原點
只要一戶或其中一個人不同意 全部停擺
我本來還有1%的心理期待都更會玩真的
想不到最後還是玩假的XD
沒有辦法強拆釘子戶
沒有逞罰抗拒都更的手段
到最後都是玩假的啦
一個人不同意就能卡死全部人了
我看台北也不要都更了 何必呢 直接申請聯合國世界遺產就好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