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已婚者五人有一人與父母同住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8-31 17:24:15
同樣的文章,我和鳥人大大有完全不同的見解,所以我大概又要被鳥人噓了。
首先原本文章在第一名澎湖縣中解釋福利問題。
這個段落告訴我們,他在計算是否與父母同住的標準是依照戶籍所在地為原則的。
這也告訴我們,與父母同住的比例其實將會低於20%,
因為戶籍地不同幾乎可以肯定是不與父母同住,
但是戶籍地相同的卻不一定與父母同住;
然而20%的統計數據是依照戶籍地所呈現,所以實際上會更少。
而原文的第三段也再再的顯示了都市的剛性需求我想是毋庸置疑的。
不管是實際上在台北工作買在新北市的,還是不買房子租房子在台北市的,
這兩種人顯然就是大台北地區的剛性需求。
之後,第四段直接告訴我們,大家都想要保有隱私,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完完全全就是再重複地告訴我們剛性需求確實存在的真理。
最後,我覺得當空空真的很快樂,看到打臉的文章也能自動腦補成支持論點的文獻,
怎麼看世界都很順眼,一定是選了藍色的藥丸啦~
作者: zeroxod (開心過好每一天)   2016-08-31 17:29:00
所以一堆人還在幻想都市回跌。。。高檔回檔而已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8-31 17:41:00
會不會崩盤是一回事,但是引用打臉文獻來支持自己真的超好笑的XDD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6-08-31 17:49:00
有時候都搞不清楚空空是房市空空還是腦袋空空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8-31 18:12:00
戶籍不同 也有很多是家裡很多間房產 要自住稅率 實際上是出租 其實還是同住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6-08-31 19:29:00
XDD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9-01 00:45:00
戶籍地不同幾乎可以肯定是不與父母同住??很好笑的邏輯~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9-01 04:08:00
我爸跟我媽戶籍地不同 可是他們同住耶 請問你的立論依據為何? 故意盡往有利自己的方向去說誰不會阿 哈哈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6-09-01 08:45:00
不知道誰在腦補為了學區,另外設籍在別處,不與父母相同的大有人在。
作者: hamel (優遊山林)   2016-09-02 08:13:00
我們家3個不同戶籍的人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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