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pher (紫星)》之銘言:
: 房屋稅,租金1萬元以下,也可免繳所得稅,1萬元以上超出部分,6成計入成本,月租1萬
: 5千元社宅,房東每月僅需申報2千元所得。
背景:我有一間兩房在租人,自己也跟人家租兩房住(月租金都是22K)。
這方案有前提,就是要加入社會住宅平台,才能扣稅。
你說會租2萬以上一個月的人,能加入社會住宅平台嗎?
你說房子條件好的房東,會把房子租給中低收入戶嗎?
所以,政府要多收稅,該漲的租金還是會漲,沒什麼好懷疑的,客群根本不同。
話說回來,會把房子租給政府認證過的中低收入族群的房子,肯定也沒有什麼居住品質..
還是會期待地段好、屋況好的房子,會去租給中低收入戶的家庭?
還是要拿"社會住宅租金表"去跟根本不願意加入社會住宅的房東殺價?
政策當然還是好政策,弱勢族群本來就是該被照顧,本來就該有符合的房子居住
只是買房版上的空空們,應該是沒機會用到的,真的弱勢族群會直接去"租房版"
以目前大家的經濟情況,應該只是想買便宜的好房子,而不是租便宜的爛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