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買/台北/市府站]兩房兩衛,各捷運藍線走路10分鐘內

作者: preikestolen (flying up high)   2016-06-12 12:54:51
※ 引述《awooer (追求)》之銘言:
: 房屋地點: 近台北市府站佳(南港站至西門町站的藍線捷運站走路十分鐘內皆可)
: 房屋屋齡: 15年內
: 房屋類型: 電梯大樓
: 所在樓層: 不限(不要二樓跟頂樓)
: 房屋坪數: 室內使用坪數20坪以上
: 停車位: 1個車位(必須)
: 車位種類: 坡道平面優先(不要立體停車塔)
: 房屋格局: 2房、1廳、2衛(可無餐廳,但至少1.5衛)
: 房屋座向: 不要西曬 
: 買價: 含車位2500萬內
: 需求時間: 今年
: 看屋時間: 平日晚上或周末下午
: 聯絡方式: 站內信
: LINE: 站內信給line
: 聯絡時間: 皆可
: 必要條件:
: 1、捷運站走路十分鐘內,距離800公尺內
: 2、勿事故屋、勿近宮廟、勿漏水、勿僅地上權
: 3、出門開車不會淋雨,最好電梯直達
(以下補入awooer大在推文中的新增內文)
: 沒想到樓被蓋這麼歪,牽扯到些許隱私不知該不該回,
: 但其實看房間很多想法,就跟大家分享,希望不要肉搜我。
: 簡易背景:
: 小弟30幾歲了,過去在科技業,現在金融業打滾,
: 女友在外商,工時比我還長,也算是辛苦行業。
: 所得應該算中位數,台北有錢人太多。
: 家庭不算富有,但慶幸的是雙方父母都能自給自足,不用給孝親費。
: 我住家理省吃儉用有點積蓄,再靠投資理財小小獲利。
: 女友在外租屋能養活自己,有沒有存錢,我不知也不在意,還沒結婚不好過問。
: 買房動機:
: 會這時候買房,主要是經過幾波景氣循環,工作比較穩定了,
: 再加上不希望女友成為高齡產婦,只好扛起男人的責任。
: 雖然知道房價趨勢是往下,
: 但有房子的保障意義卻是非凡,只好硬著頭皮衝了!
: 房市看法:
: 房價雖會下跌但不會很快,
: 太劇烈恐會引起台灣的金融危機,央行不會讓此事發生,
: 所以彭老每次喊房價高的不合理,卻從沒見他打房,
: 因為他的角色是維持穩定,今年還降息使賣方有喘息空間,
: 使得買賣雙方僵持在這裡。
: 沒想到樓被蓋這麼歪,牽扯到些許隱私不知該不該回,
: 但其實看房間很多想法,就跟大家分享,希望不要肉搜我。
: 下跌之力:
: 1.台灣經濟展望不佳,未見新產業崛起。
: 2.極高的房價所得比,另類的台灣之光。
: 3.資金熱潮不再,包括降低遺產稅的熱錢、陸客買房動機下降。
: 撐盤之力:
: 1.超低的房貸利率,投資客寧願死撐著,也不願意賠本。
: (景氣不佳,短期沒有升息本錢,暫不會改變)
: 2.超低的持有成本,多屋族寧願養蚊子,也不願意釋出。
: (看政府是否有魄力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才可能釋放空屋)
: 3.租金不太會課稅,房東喜愛收租賺錢,好過辛苦工作還要繳稅。
: (實價租金登錄課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心路歷程:
: 你說2500萬很多嗎?老實說看房子期間挫折不少!
: 新成屋去看過興富發新芳春、淞暘開泰、冠德君閣,
: (我先從大同中山區看起)
: 都說要3000萬,你的預算不夠,直接打槍,
: 叫你留資料,卻從來沒接到回電。
: 但我知道2500萬是我的極限,再多會使自己處於痛苦之中,
: 既然無能力負擔就只能無緣了。
: (就跟太高貴的妹追不起是一樣的QQ)
: 因此從原本期望的3房2廳2衛,下修2+1房1廳2衛,
: 到最後選擇2房1廳2衛就好,就是不希望太大的負擔。
: 房齡也從新屋,放寬到15年,但堅守離捷運近。
: 沒辦法,因為女友不會騎車只能靠捷運,
: 住宅需要在捷運旁邊,所以只好犧牲空間。
: 而我工作所在地大安區信義區停車費很貴,
: 與其每個月多花時間與金錢在交通上,不如拿去繳房貸,是我的想法。
: (請網友多幫我介紹案子啊)
: 在工作時我不覺得自己是魯蛇,但要買房時,常覺得自己是魯蛇@@
: 會不會找到喜愛的房子,買不買的起房子,老實說我不知道也沒把握。
: 但我會努力使未來老婆與小孩有良好的生活與教育,雖不富裕但知足。
: 最後祝福大家都擁有美滿的家,
: 那個老婆相愛,小孩懂事的家,比一間空屋更要令人滿足。
(awooer大推文新增內文到此結束)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6-12 13:09:00
你是不是搞錯央行的腳色了?
作者: preikestolen (flying up high)   2016-06-12 13:10:00
樓上朋友您回應的應該是原作者awooer大的內文建議abyssal大可回原文回應,應可得到作者答覆。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6-06-12 13:17:00
雖不富裕但知足 推這句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6-12 13:23:00
哦 原來是引文
作者: preikestolen (flying up high)   2016-06-12 13:27:00
是的,所以我不敢略美。趕快澄清一下。carterdunk大也建議您把推回給原PO的推文下面。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6-12 13:36:00
你這樣引文很容易被誤認成內文啦
作者: preikestolen (flying up high)   2016-06-12 13:37:00
感謝建議,那我再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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