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屋稅暗漲 南市10萬屋主瘦荷包

作者: shhsu (shhsu)   2016-05-29 20:15:41
內文:
2016年05月29日 04:10 洪榮志/台南報導
地方政府財政困難,調漲不動產稅收成為挹注財庫法寶!台南市不動產評價
委員會通過明年房屋標準單價調漲草案,南市府開第一槍預定下月中公告,
平均漲幅1.2倍,並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均適用, 估計有10多
萬戶明年房屋稅將上揚,民眾痛批「搶錢」。
台南市政府稅務局4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會中做出有關房屋構造標準
單價「調漲並自動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新、增、改建房屋均適用」決議
。依新決議的標準單價調整方案,將連帶造成「房屋現值」提升,房屋稅將
自然增加。
稅務局估算,全市60多萬住戶中, 有10多萬戶明年房屋稅平均調漲1.2倍,
預計可增加房屋稅收近2成。其中,新建透天厝的漲幅最高, 集合式住宅漲
幅相對較低。
市府稅務局長張紹源表示,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從民國73年以後就沒有調
整過,此次調整主要是因為房屋稅條例規定 「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一次
」,加上財政部要求,才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調整,全台其他12個縣
市也都在進行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作業中。
張紹源說,新的標準單價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均適用,是因為
長期以來沒有調整所致;同時,市府在考量財政、稅收、公平性等因素後,
選擇此一對市民衝擊最小的方案。目前草案尚待市長核定,可能還有變數。
不過,有民眾認為,台南市為6都之一, 但公共建設水準難以與台北市、高
雄市並列,但多數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調整,都採新標準單價實施年度新設
籍房屋才適用,鮮少「追溯回推」,擺明了就是先計算財政缺口,再量身訂
作一套適用的增稅規則來填補,根本是「搶錢」。
對此,稅務局解釋,儘管財政部99年2月26日曾經規定, 重行評定的房屋標
準單價,僅適用於重行評定後的新、增、改建房屋; 但財政部又於103年11
月5日廢止前述規定,並授權地方政府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適用原則。 台南
市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適用」,完全
合乎法令。
(中國時報)
連結: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29000376-260107
其他:
新的標準單價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均適用,這個很特別,台南
市民接受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5-29 20:21:00
如果要用財政困難程度決定調稅程度 會變成臺北市立稅率最低 苗栗縣稅率最高自住房屋並不能產生收入 要從其他收入拿來繳稅而台北市民收入是比其他縣市高的政府要多收錢應該從能夠產生收入的房地產 出租或營業用的比較好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6-05-29 21:34:00
台南稅務局有真勇者,不像其他縣市只敢向後適用
作者: for3   2016-05-29 21:47:00
喔... 熱身運動... 預備備... XD
作者: EternalNight (ET)   2016-05-29 21:56:00
這代表要趕快趁新制出來前出清房屋台南井噴 預備備
作者: balakuo (...)   2016-05-29 22:49:00
越高越爽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5-29 23:14:00
1.2倍感覺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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