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cewind (靠盃 沒看過鄉民喔)》之銘言:
: ※ 引述《k883111k (超大肚魚)》之銘言:
: : 問題一:最近第三次驗屋,仍有瑕疵部份,建商生氣的說,每次驗屋都增加新修繕部分,為
: : 何不一次說明,導致延後交屋時間。
: : 但我個人認為都是同樣類似的問題(水泥,油漆,磁磚問題),建商都不幫忙檢查,我發現
: : 哪裡有問題,建商就只修繕那裡。然後再驗屋時,類似的問題就會出現,現在建商抱怨我
: : 每次驗屋就跟他增加新項目,請問我有錯嗎?
換個角度來說好了,今天上司要你做一份文件
第一次交件,要你改封面文字大小
第二次交件,要你改段落標題文字大小
第三次交件,要你改內文的文字大小
接下來換改段落間距、文字間距等等...
你會不會抓狂?
然後上司的心態就是,啊我改的都是一樣的東西
同樣的問題你為什麼沒辦法一次讓我滿意?
而你的想法大概會是,為什麼不仔細把整份文件看完
要修改的一次提出來,趕快把工作處理好節省大家時間
都到這階段了,多花點心思把問題一次處理好吧
: : 問題二:建商生氣的說,不賣了!
: : 請教如果我預售屋總價買1000萬,現在剩尾款還沒給建商,但銀行貸款已先撥給建商,房
: : 屋也過戶在我名下了,目前這種情況是否有法條規定建商應該要賠錢多少呢?
: : 感謝
: 板上很多板友給你的回覆都是說爽賺違約金
: 不賣沒關係找下一家
: 可是根據你的說法 銀行貸款已經撥了+房屋也已經過你的名下了
: 而且加上你說的問題如油漆,磁磚等其實都是算小瑕疵
: 雖然我不知道你交屋尾款留多少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絕對夠你修繕
: 這樣鬧去找消保官還是跑法院 我都不認為會判賠違約金
: 頂多是要再花錢雙方重新過戶,重繳一次規費 兩邊都花錢退回原狀罷了
: 你自己想想買房子應該是高高興興的事情,雖然我不知道建商有沒有跟你保固啦
: 可是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事情跟建商鬧得不愉快,值得嗎?
: 就算入住後發現真的有小瑕疵,到時候再補請建商修繕不就得了
: 你覺得驗屋不是你的責任,每次看到問題都要重新修繕
: 你煩建商也煩阿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