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一般約條款授權收受訂金

作者: KTjason   2016-04-22 20:57:25
請問大家
一般約如有簽訂授權收受訂金,契約視為成立的條款
那假設同時兩家仲介都達到底價 收受訂金
那是否會變成一屋二賣?
還是說就算達訂價 還是可以不賣 或賣別人?
又一般約雖然說 可以自售或由別的仲介售出 或可以不賣了
但是我看條約 其實看不出來有這個規定呀
好像都只有 契約委託期間而已 並沒有註明 可自售或由別的仲介售出
還是說一般約 不會特別規定
只有專任約 會特別約定不能自售或由別的仲介售出
作者: aotonis (買賣房屋可找我呀~小羅)   2016-04-22 21:23:00
看誰先電話報成啊~一般約就是拼快的~到達底價可以不賣......是為了什麼呢?你會這樣問,是因為客戶私下找你了,還是想再賣高一點呢?
作者: KTjason   2016-04-22 21:27:00
沒有私下找客戶啦 我只是想到如果同時兩家達底價同時2個"契約視同成立",那其中一個我會不會違約?
作者: aotonis (買賣房屋可找我呀~小羅)   2016-04-22 21:43:00
塞印的為主。。
作者: HSTim (科科)   2016-04-22 22:25:00
我也對這條有疑慮 所以簽約時我都請仲介刪掉...雖然同時報成機率很低就是....但就是怕麻煩XD
作者: didarlook (小星)   2016-04-22 22:30:00
我也是請仲介刪掉此項。
作者: Seenwu (Chya Tae-Hyon)   2016-04-22 22:32:00
一般約基本上只是取得代看同意權而已,但不少房仲會寫上超過這個權限很多的條約,搞得很像專任約打錯字,"帶"看...但一般約再怎麼多加內容,都不可能變專任兩家仲介都收了達到底價的斡旋,還是要看屋主跟哪邊回簽斡旋單,或者直接跟買方簽下買賣契約如果屋主回簽了一方,又轉而賣給另一方,才有違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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