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很簡單,用老媽的名字買房,老媽出1500、兒子貸款1000。買了之後再增貸1000萬給
老媽生活費使用(穩定投資賺利差3~4%,每年有30萬可以花)。房子給兒子和媳婦住。若他
是獨子未來也是留給他,若還有兄弟以後怎麼分就再討論了。
當然這個是執行的觀念,細節還要搭配銀行跟母子兩方的債信條件。另外,娶個能一起同
甘共苦的老婆比較重要啦~~老婆不能吃苦,那岳父母要有錢,不然不要把女兒放出來危害世
人(誤)
岳母也很奇怪,女兒嫁給有房子的老公有什麼保障,以為不會被趕出來嗎??要保障應該送
一間給女兒,不爽就把老公趕出門,這樣才有保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