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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可以自己寫上查無此人後往郵筒丟的收穫
但未提及管委中心 因此發問請益
小魯我去年底在台中買了新古屋
此後時常收到前屋主信件
信箱除了一般信件外 最佔空間的莫過於大買家目錄
提醒過前屋主幾次外 在今年初拿了兩次信件到管理中心反應
請管理員幫忙過濾 不要投遞集中管理
管理員說叫我扔掉(可以這樣?)
對 就是叫我丟掉
上個月發現 信箱裡的前屋主信件被清空了
我想只有兩個可能 一是警衛拿 二是屋主自己來收
我的問題時誰可以開信箱呢?
前屋主可以要求警衛開信箱嗎? 應該不行吧?
信箱是我的 信是前屋主的 如果在投遞前被分開處理我沒意見
這也是我希望的
但是可以讓其他人拿嗎?
寒舍另一居民是加班星人不過問地球事務
管理公司問題有點多
這個月敝社區已提前解約換了新公司
新人新氣象應該不會再放陌生人進來了吧?
目前打算寫查無此人擲回信箱
且問可愛的秘書怎麼處理
困惑是到底誰可以開信箱?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