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曾經參與過都更...
結論就是根本不可能除非地震把房子震垮或海砂屋
當年小弟我為了安全第一個簽...其他地主每一個都想最後簽甚至要跟建商討好處
如果換成公辦..政府根本不可能跟地主溝通協調這些好處..而且現在的房子新蓋好
公設比隨便都30%..如果一坪換一坪等於你家要少掉30%的空間..更不用說還有管理費
跟更高的持有稅.還有蓋的過程你要住哪..房租怎補貼..
所以蔡英文講得真的聽聽就好..碰到釘子戶政府不敢強拆..
一切就是空談....有些事情真的是讓建商用錢去橋..可能還快一點...
不過最後我家也是沒都更成功就是了
※ 引述《hint (壽喜燒)》之銘言:
: ※ 引述《hint (壽喜燒)》之銘言:
: : 公辦都更大力贊成
: : 但個人建議政府要在各區或鄉鎮建立公營集合宅。
: : 不要用補租金的方式,一定有人想要省這些租金補貼。
: : 去租爛爛的房子。
: : 把集合宅,當作都更時的中轉戶,裡面搞得像華固新天地一樣的內裝。
: : 讓被都更戶住得爽,另外也要有大型倉儲,讓舊家具可以存放。
: : 如果讓你免費住飯店還不爽都去,去吃屎吧...強制把人拉出來~
: : 建議都更大概80% 住戶同意就可以幹了...
: 剛在他版看到有人建議覺得很棒就修改了過來
: 如果都更同意戶比例改成依照建築物年齡遞減呢?
: 20年 100%
: 30年 95%
: 40年 80%
: 50年 60%
: 60年以上 政府可用公權力強制都更
: 這樣會不會讓大家比較願意一點?
: 感覺中華民國政府呆呆的
: 很多罰則或福利 用遞增遞減制度
: 就不會搞得一堆人濫用了。
: 比如看病門診費 或叫救護車
: 都可以改成使用越多 自付額遞增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