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友怒控帥過頭號召投資 坑殺無知百姓

作者: wakamur (hi)   2016-01-29 11:46:42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已經提告,當事人,暴料公社,自由日報
^^^^^^^^^^^^^^^^^^^^^^^^^^^^^^^^^^^^
帥大既然說已提告,可否提供提告證據?
起碼要有報案單據,還是跟地檢署提告的書狀?
別說匿名問題喔,起碼自由時報就沒匿名
記者是游承霖,自由時報老闆叫吳阿明,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05號15樓
只要真的有提告,我就相信帥大的確有自清
帥大加油吧
: 一,我從來沒有印刷代銷DM,,所以那一張不是我的,而且,任何建物全是唯一,建案時
: 間點價錢會漲跌,不可能像屈臣士買貴退差價,所以沒有代銷用過買貴退差價
: 二,該DM無建案建商代銷商之落款
: 三,104年9月之兩年內之實價登錄是99.100.101.102頭份竹南之建案,竹南重劃區到今天
: 為止,才有第一個大樓建案交屋中,只有一件大樓交屋中,完全無實價登錄,所以,99.1
: 00.101.102年均價是14.3萬元,103年頭份竹南都是漲價的,所以時間點完全不同,不可
: 以用99-102的頭份竹南來對比103年的竹南重劃區,我舉非我代銷之大樓案例,
: 地號893鴻柏銷售價17-18
: 地號723.725.726竹益售價17-18
: 四,若我承諾買貴原價買回請出示合約或對話或廣告單附公司署名,請提告
: 我已經提告,今天再查暴料公社找不到該文章,因為暴料有多個版,若有好朋友幫我找到
: ,請連絡我,第一人致小禮物
: 敬請小心發言
: 帥過頭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1-29 11:50:00
哈哈~打嘴炮不用錢啊,我還對 歐巴馬跟台機電 提告咧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6-01-29 12:12:00
向文化局檢舉非ncc,已提告無需對空方交待,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6-01-29 12:16:00
黃家進, 跟文化局檢舉算什麼提告? 你就是不敢去法院提告啦因為一定告輸, 所以找文化局做做樣子, 就是不敢找法院跟文化局檢舉的證據拿出來啊 笑你不敢啦 快點出來下跪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1-29 12:25:00
萬一告下去結果是自己被關起來就好笑了,哈哈
作者: scofield13 (阿H)   2016-01-29 12:27:00
傳說中的嘴砲王?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6-01-29 12:28:00
連跟文化局檢舉都不敢, 很顯然爆料內容是真的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1-29 12:28:00
不知道某人搞代銷,賣給學員一堆貨,學員慘賠十億,自己賺幾億的佣金錢,稅繳給國稅局多少查下去應該蠻有意思的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6-01-29 12:31:00
黃家進又龜起來了, 快點告訴大家你一個月分給家人多少錢
作者: Mei5566 (5566)   2016-01-29 12:38:00
嘿嘿 我又跟到惹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1-29 13:14:00
老闆 雞排一塊要切不要辣 一杯珍奶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1-29 14:01:00
需要蠻牛的老閭:樓上的珍奶要辣不要切還有雞排一杯好了.
作者: SEEDA (喜德)   2016-01-29 14:21:00
等一下護衛隊又要來檢討被害人了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1-29 14:44:00
板上妖魔鬼怪很多的,可悲,被強姦了,還有人跳出來怪被害人穿太少,強姦別人的沒責任拍拍屁股,繼續到路上再強姦別人。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6-01-29 15:10:00
對喔,有收入就要繳稅,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稅。國稅局要不要也來參一腳。
作者: Eslin (葉兒飄飄)   2016-01-29 18:14:00
我想帥過頭不願意鬧大,免得嚇走下一批下線所以提告云云只是嚇唬作用,目的是希望這個消息在網路上消失但另一方面而言,被坑殺的人則希望這個消息愈大愈好,最好鬧到政府介入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6-01-29 19:50:00
回答你,ptt也提告讓事情變大條吧,然後重生
作者: yychiu (你是我的溫柔~)   2016-01-29 19:55:00
帥大,怎麼跟文化局提告?是用詞不文雅嗎?
作者: cindypp (cindy)   2016-01-29 20:23:00
讓他暴..........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6-01-29 20:55:00
報紙歸文化局管理
作者: Elliott88 (Elliott)   2016-01-29 22:22:00
只想用告人來嚇阻,很不欣賞這種咖
作者: makoto0952 (米迦樂之舞)   2016-01-29 22:44:00
套過頭能不能告? 來告啊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6-01-29 23:25:00
回了一堆廢話就是不講實際告的證據 哈哈
作者: scofield13 (阿H)   2016-01-29 23:25:00
可以拿出提告證據嗎?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6-01-29 23:35:00
"提告"只能到法院, 找文化局的話, 充其量只能叫"檢舉"黃家進現在不敢提告, 只能拿檢舉來打腫臉充胖子何況我相信他連檢舉都沒有他知道自己根本站不住腳. 畢竟坑了那麼多人的血汗錢去餵飽自己家族, 這種人不可能敢主動上法院的
作者: buddar   2016-01-30 08:56:00
有繳稅嗎??那被坑殺的為何不敢提告??
作者: sopi   2016-01-31 02:19:00
打嘴炮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