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一般約問題請教

作者: planar0202 (planar0202)   2015-09-14 20:15:06
我是屋主
與仲介簽訂一般約
其中某條文如下
賣方於委託期限屆滿後2個月內,與加盟店曾介紹之客戶、其配偶及二等親內親屬成交
者,亦應給付前款約定之服務報酬。
請教
如果買方曾經被仲介帶看過
但沒有後續出價
一般約期間內,屋主與買方成交,
要不要付原本仲介違約金
作者: chochifeng   2015-09-14 20:42:00
條文第一段就寫啦 要付
作者: marukochiou (Joyce)   2015-09-14 21:10:00
會!
作者: LDTILA (心在全世界)   2015-09-14 21:36:00
教你爛招 找別間仲介簽委託 給他成交總傭5萬 做不做慶蔡不然就等委託失效囉
作者: disa26118 (東橋王)   2015-09-14 22:08:00
當然要付啊,因為客人是房仲帶去,客人才有機會看到這間房子啊,將心比心吧…我們是無底薪的工作,如果沒服務費,是做心酸的嗎…
作者: marukochiou (Joyce)   2015-09-14 22:33:00
看那個仲介服務值不值得,看你人格到什麼程度這樣而
作者: planar0202 (planar0202)   2015-09-15 18:33:00
所以這種情形是確定違約嗎,找仲介過個水就沒事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