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地合一稅 成本費用從寬認定

作者: ablibaba (123)   2015-07-22 19:30:38
※ 引述《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之銘言:
: 另外,財政部指出,房地交易所得的計算,是以成交價減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費用為所得
: 額;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公證費、裝潢修繕費用等,都可當做成本扣除;仲介費
: 、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也可做為費用減除。
: 但官員強調,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繳納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
: 款利息,不能列為費用減除。
台北買賣房屋
仲介費一來一往就是5%
有些縣市6%
預設5%的成本
就是說如果房子交給仲介買賣 算從嚴認定
如果屋主自售 從寬認定
5%不給仲介賺 政府用房地合一稅獎勵妳
仲介期待房地合一稅可以讓跑短交易量增加
結果現在跑短賺5%以內的 獎勵45%房地合一稅
變相地增加了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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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1000萬 總價差10%來算
以固定售價1100萬 推利潤:
自售:
房子成本1000萬 賣1100萬
屋主賺100萬 房地合一稅50W*45%
賺77.5萬
委託仲介
成本1000萬 賣1100
仲介賺50萬 房地合一稅50W*45%
賺2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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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固定利潤27.5萬回推售價
自售房價 1027.5萬
委託仲介 1100萬
自售vs托售: 托售成本從過去的 5% 變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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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仲介人員不用擔心
因為屋主都賠售
所以還是只差5%
我純粹賺稿費
作者: Jude   2015-07-22 21:55:00
糟了 我有點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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