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賣屋注意事項

作者: vocation (起起伏伏要看開)   2015-06-15 13:59:52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我太太在台南曾文水庫內有一間房想賣,
昨天詢問管理員,管理員可以幫忙介紹,
約週日(6/21)看屋議價,若有成交接下來就是簽約。
因沒有賣過房子,想請問幾個問題
1.若有成交,週日可以直接簽約嗎?(有網友說:契約可從內政部下載買賣範本)
是否當天要有代書在場,並且調一些房屋資料,還是後續補齊就可?
2.若有約定"依現況交屋",是否以後不需再負責後續的維修,像是漏水之類,
地點太遠,不太能挪出時間去處理這些事。
3.通常是簽約當時就要包紅包給管理員,還是最後交屋完成再包?
4.這房子大約是7年前買的,非自用住宅,該繳交的稅金和費用是否代書就會處理?
我們繳給代書不用再另外報稅。
先謝謝指導。
作者: Heretic1985 (Neil)   2015-06-15 18:32:00
水庫內的房子?跟石門水庫的土地公廟一樣都是缺水期才會浮出來的嗎?
作者: akweiyo (無士杉)   2015-06-15 19:11:00
直接簽就好了 找個有口碑的代書 順便做履保報稅雙方把資料給代書用印完送件就好 之後稅單核發代書會叫買賣方繳稅 完稅完後就可交屋了現況交屋這詞定義很模糊 建議簽約確實告知屋況瑕疵然後合約加上"針對房屋漏水部分 賣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之後雙方同意就可以了 紅包交屋完再包 比較不會有變數
作者: vocation (起起伏伏要看開)   2015-06-16 00:37:00
謝謝a大,請問即使週日談妥,應該還沒有代書,是否只先收訂,然後再約一天照代書簽約?代書通常是買方找,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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