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合一延續奢侈稅! 自住要有「居住

作者: fytnship (<( ̄︶ ̄)>)   2015-06-12 12:34:38
內文:
發表於 2015-06-10
房地合一延續奢侈稅! 自住要有「居住事實」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等同是奢侈稅的轉型,甚至也因奢侈稅近4年的運作,房地合一稅對自用住宅
定義也更為嚴格,必須是「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有居住事實,連續滿6
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才符合自用住宅。
http://p1-news.hfcdn.com/p1-news/MzEzMDEzbmV3cw,,/d6851f9ce2d85187.jpg
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必須要有居住事實。(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台北市大安區龍
淵里和平東路2段118巷,異國美食街,和平公園,公園宅,涼亭,聊天散步老人,綠色屋頂涼亭
。(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奢侈稅施行期間出現不少人頭戶,或設籍期間有出租行為,利用「假自住」規避奢侈稅,
國稅局也嚴查此種狀況,因此去年底通過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修正案,針對所謂
「自住定義」,除了限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持有期間不得出租
或營業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並新納入「須有自住事實」。
明年開始,雖然奢侈稅同步退場,房地合一稅的自用住宅條款反而更嚴格,假若未來國稅
局針對居住事實查稅,「假自住客」不僅設籍需熬滿6年,恐怕還得出示水電費帳單、搬
家、裝潢等單據,才能證明有居住事實。
連結: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3671399584.html
其他:
各單據好好保留
自住認定不是你說了算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5-06-12 12:35:00
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以後國稅局有的玩了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5-06-12 12:43:00
要保留單據六年以上當證明..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12 12:47:00
最主要就是電費....裝潢搬家不一定有單據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06-12 12:51:00
人頭GG所以年底井噴 然後明年開始房市GG不過好像還是查不到出租的 水電裝潢單據都有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5-06-12 13:00:00
哪最好對你的租客好一點 不然他一檢舉馬上葛屁完蛋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06-12 13:02:00
那就會有澳租客 明年房租一折 不然我就去舉報你XD一不小心六年遇到一次你就GG了租約寫報稅轉嫁給房客上也沒用 因為他沒去報稅 是檢舉
作者: josula (The devil wears adidas)   2015-06-12 13:50:00
這麼嚴苛早晚會被改掉,不信等著看。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5-06-12 14:48:00
你幹嘛po出來提醒哆哆,等到被罰在後面偷笑就好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06-12 14:54:00
這哪會嚴苛 很合理吧 誰叫要鑽漏洞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6-12 17:33:00
待會炒房王會上來酸你,先補血!
作者: rogger   2015-06-12 17:55:00
夫妻加起來是可以有一間還是兩間自住?
作者: lucy7331 (lucy)   2015-06-12 18:20:00
房屋稅 就是要有 居住事實呀 跟現行制度相同
作者: jamo (hi)   2015-06-12 18:22:00
說不嚴苛的等你被國稅局整到就知道~基本上國稅局直接裁罰,你不繳就強制執行,你有意見要打訴願或者行政訴訟,這期間,你要提供擔保,不然還是繼續執行國稅局只需要大筆一勾說你逃稅,接下來整串的訴願訴訟流程跑死你,覺得沒什麼的哪天你碰上就知道~
作者: eyecandy (出現在我濕的每一夜)   2015-06-12 19:10:00
給政府抽一點 賺50萬被抽10很過分嗎? 買來出租六年的投資客是白痴嗎?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13 00:11:00
趨勢夠明顯了,打房不一定,但從房市抽稅是絕對要達成的
作者: PSptt (ptt)   2015-06-13 10:02:00
國家沒錢啦 股市抽不夠又跑來抽房市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5-06-13 10:48:00
政府花了十六年炒房,為的就是這一刻啊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06-13 14:30:00
奇怪捏 你要買來炒就給政府課稅阿 又要假裝自住是怎樣
作者: sweetmiffy (銀翼聯盟)   2015-06-13 15:15:00
出租也是能偽裝自住,水電轉帳辦代繳,前房東就這樣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6-14 01:12:00
夫妻一定要同戶籍?這太嚴!老家一戶,工作地一戶很常見是否自住,小孩戶籍和水電單很明顯假打房,真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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