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東西不太想回第二次.
不過還是回一下好了...XD
基本上,奢侈稅100年6月1號上路.
你三年,最多轉移一次...槓桿開到爆現金150%投報率好了,200萬變500萬.
你也很難有30間套房.(你少說要有一千萬現金)
更不用說你有一大堆貸款限制OOXX,央行再102年左右第三戶可能就會讓你只能貸到6成.
後面還直接法定限制5成.
所以基本上,200萬,你說三年後賺到500萬我相信...
可是你有30間套房...這.....
也不是辦不到拉...XD
要是這樣辦不到,那哪來那麼多身價千億的人.
可是你要辦到,基本上幾乎都是用人頭跑短期+做ab約超貸.
違法的...!!
我從來不否認,違法一定賺大錢,並且是大到很可怕的錢...
可是..違法的東西你自己賺就好,你怎麼可以拿出來寫書當廣告哩??
為啥台灣大部分有錢人都低調,因為他們都再違法.....
為啥還是有少數某些有錢人很高調,因為他合法.
這就是這個世界的狀態..你要大聲,你要先合法...
你不能把違法的事情當做你的戰績在講....=.=
你是認為台灣國稅局都在睡覺就是了喔..XD...準備喝咖啡吧你.
(這種一定有人跑去檢舉,現在這個世界閒人超多,看有問題就檢舉...
你這不就逼別人查你嘛)
另外如果說是有很多金主在後面稱阿,弄到30間.
那你也不能把前面200萬起家拿來講阿,這樣你會弄成錯覺好像是200萬滾到30間.
不是這樣引導的....
另外合資你要小心你金流問題會不會卡到贈與稅和獲利的所得稅問題喔.
像我的公司是直接配股,請會計師報稅.
你如果是私募基金,有很多限制和規矩.
這種你到時候面對國稅局,你要能合法度過喔...
很多人都敗在集資違法上面,包含以前出書過的很多投資老師,都被視為惡性吸金.
自己小心一點..
買廢墟改建會賺錢我同意,因為我現在就再買廢墟改建.
高投報租金支撐基本現金流之後再做財務槓桿.
我也同意,我一向認為租屋市場才是真正不動產需求指標,房子永遠只買好租的地方.
可是問題不是在這個,是在獲利方面有點毫郩,在合法的範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