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25歲不靠爸 集資滾出30房出租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6-02 22:39:46
同樣的東西不太想回第二次.
不過還是回一下好了...XD
基本上,奢侈稅100年6月1號上路.
你三年,最多轉移一次...槓桿開到爆現金150%投報率好了,200萬變500萬.
你也很難有30間套房.(你少說要有一千萬現金)
更不用說你有一大堆貸款限制OOXX,央行再102年左右第三戶可能就會讓你只能貸到6成.
後面還直接法定限制5成.
所以基本上,200萬,你說三年後賺到500萬我相信...
可是你有30間套房...這.....
也不是辦不到拉...XD
要是這樣辦不到,那哪來那麼多身價千億的人.
可是你要辦到,基本上幾乎都是用人頭跑短期+做ab約超貸.
違法的...!!
我從來不否認,違法一定賺大錢,並且是大到很可怕的錢...
可是..違法的東西你自己賺就好,你怎麼可以拿出來寫書當廣告哩??
為啥台灣大部分有錢人都低調,因為他們都再違法.....
為啥還是有少數某些有錢人很高調,因為他合法.
這就是這個世界的狀態..你要大聲,你要先合法...
你不能把違法的事情當做你的戰績在講....=.=
你是認為台灣國稅局都在睡覺就是了喔..XD...準備喝咖啡吧你.
(這種一定有人跑去檢舉,現在這個世界閒人超多,看有問題就檢舉...
你這不就逼別人查你嘛)
另外如果說是有很多金主在後面稱阿,弄到30間.
那你也不能把前面200萬起家拿來講阿,這樣你會弄成錯覺好像是200萬滾到30間.
不是這樣引導的....
另外合資你要小心你金流問題會不會卡到贈與稅和獲利的所得稅問題喔.
像我的公司是直接配股,請會計師報稅.
你如果是私募基金,有很多限制和規矩.
這種你到時候面對國稅局,你要能合法度過喔...
很多人都敗在集資違法上面,包含以前出書過的很多投資老師,都被視為惡性吸金.
自己小心一點..
買廢墟改建會賺錢我同意,因為我現在就再買廢墟改建.
高投報租金支撐基本現金流之後再做財務槓桿.
我也同意,我一向認為租屋市場才是真正不動產需求指標,房子永遠只買好租的地方.
可是問題不是在這個,是在獲利方面有點毫郩,在合法的範圍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5-06-02 23:01:00
中壢的30間套房,可能是5~7戶公寓而已,當年還很便宜2009年看過不到300萬7套的案子幾個,中原旁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6-02 23:02:00
他的30間套房 也是集資的拉 不是用一開始200萬滾的既然是集資 人多就人頭也會多阿~ 很正常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5-06-02 23:05:00
看過台南同樣玩法的,是一人掛名一戶,不知道怎算錢的如果是30戶套房,我就不知道怎麼玩的了 XD 年代不同....我在那邊唸書的時候很少獨立門牌套房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6-02 23:11:00
人頭只要金流掌握好 小案件也不太容易被查我猜總資產價值一來稍微高估 2來分散5-6個人頭貸款每個人分散成幾百萬 這樣整件事情就會很合理了
作者: sdhpipt   2015-06-02 23:13:00
以前有本書叫18歲賺1億,最後那個作者.... :p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6-02 23:18:00
出書的內容一定跟他實際做的事情差很大拉~~需要包裝嘛XD
作者: leochang (leo)   2015-06-02 23:21:00
用工資幫員工作金流不就要繳所得稅...?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02 23:34:00
其實他只是想當作家,書都印刷好了要促銷一下眛! XD
作者: zp3m06 (bb)   2015-06-03 07:02:00
18歲賺1億的沒記錯現在在牢裡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5-06-03 09:19:00
人無橫財不富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06-03 09:26:00
租賃所得本來就會列入所得稅啊幹嘛預期人家會逃稅, 都敢出書了
作者: stupigII (有遺憾,也不要有後悔)   2015-06-03 09:36:00
18歲1億那個,我還在他哥底下做過事,差點被騙去賣了..這對兄弟都是在騙吃騙喝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3 09:37:00
樓上不是NBA板的數據大師嗎 怎會在房板出現我說的是18124 呵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06-03 10:11:00
9135是新警察? 房版我上十年了, 舊好歹查一下吧^文真的是新警察X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3 10:50:00
原來18124是不容許讓其他板友問候一下的 問候的人都是新警察哦 真是好大的派頭啊 不愧是數據大師 真霸氣XD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06-03 11:36:00
說你是新警察 就叫不容許你問候喔? 你也太玻璃心了吧XD何況你確實是新警察啊XD還是你不知道甚麼是新警察?有沒有自己不知道甚麼是新警察 說別人霸氣的八卦?講新警察就霸氣 那那個故事裡頭不就十幾個人都霸氣XD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6-03 12:08:00
作者: catsimon (說書人貓西門)   2015-06-03 12:28:00
人家是律師內 XD
作者: bbuc (C&C++完美經典)   2015-06-03 12:28:00
買一間隔十間 自備200買1200 應該可行
作者: BlueSatan (...￾  )   2015-06-03 12:59:00
推IBIZA...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3 13:01:00
對於邏輯不佳和眼睛不好的人 我不會和他們一般見識
作者: Eric0605 (我還有點餓)   2015-06-03 17:09:00
作者: celine168 (旅行家)   2015-06-03 20:44:00
ceca大 字字珠璣,給您拍拍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