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買屋] 訂金已給,屋主反悔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23 17:29:24
1.看到的合約不完整,主要是看有沒有寫清楚第二次給款需要多少錢
有的話照合約走,沒有的話給50萬屋主也拿你沒輒
2.符合第1點,上法院穩贏,屋主不賣的話可求償100萬 (原本訂金50萬+違約金50萬)
3.過5/2也可以主張給付延遲的懲罰,但錢不多不建議,直接賠100萬比較爽快
4.屋主的擔心有理由,但是你這邊也有風險,萬一屋主拿錢跑掉不過戶
所以合約沒寫清楚就不要給太多錢,把風險丟給屋主承擔
5.贏歸贏,但是要不要得到錢是另一回事(會脫產),一旦告下去先把房子假處分再說
或是去申請註記登記,記明有糾紛
後續記得回報,我還蠻想看好戲的
但我預期你存證信函一寄,對方會馬上孬掉
乖乖交出權狀出來
※ 引述《schen1222 (Schen)》之銘言:
: ※ 引述《leon36272835 (拎北煞氣海陸)》之銘言:
: : 第一次給款
: : 用5萬跟對方簽約。
: : 第二次給款
: : 要匯款給屋主帳戶45萬,
: : 並且屋主需將過戶資料移交給我。
: : 第三次給款
: : 其餘款項會在過戶 貸款完成後一次補足。
: : 現在訂金給了,
: : 但是屋主老爸又要求說
: : 「金額太少沒保障,拒絕給地契,必須再給五十萬~一百萬才肯給地契。」
: : 我是不是可以不甩他,直接等5/2到,
: : 直接法院見面:-)
: 簽約要付總價款一成,看你是要買到房子還是要打官司拼經驗值?
: 我是屋主的話也不甩你....才5萬想買房...
: 履約銀行帳戶去申請很難嗎?
: 有履約就不用怕賣方權狀不交出來....
: 找個誠信的代書都能幫你辦到好!即使你是代書也最好別自己送件!
: 該給別人賺的省不得!
作者: leon36272835 (奶爸)   2015-04-23 18:55:00
現在就看屋主誠意了,是否願意來找我好好談 重新簽約... 不然只好5/2見。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23 23:32:00
做履保,費用屋主出,另一種折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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