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奢侈稅問題

作者: pzyin (巨人標)   2015-04-21 11:10:14
各位大大們好~~
小弟在上一年6月有買了一間高雄的大樓~~
因為是法拍屋~~我拿到房屋權狀時沒順便去改水電的所有人名字(因為一直都有水和電)
上禮拜人家要拆水表~~我才趕快去繳水費順便去改水的所有人名字!(但電還沒改)
目前狀況就是我有入戶籍(但沒查這間還有無其他人)~~
因法拍屋主人早就不在但戶籍應該是絕對沒遷~~是要打去戶政請她把這位前屋主改掉嗎?
還有我幾乎一個月只住3天左右(無入住事實)
目前持有快滿一年~~
請問要賣的話從現在起故意開著燈或真得進去入住幾個月再賣的話(未滿兩年)
會被課奢侈稅嗎?改怎麼做才不會現在賣被課到呢?
因為實在太少住到才想要先賣掉~~
對了~~我名下也只有這間房屋!
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感謝感謝!
作者: ykkmiles (匪類很腳色)   2015-04-21 11:40:00
只有一間的話沒奢侈稅的問題,有兩間以上就會有會被課稅居住事實就家具電器設備、水電瓦斯不低於一定值就行了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4-21 11:41:00
戶籍遷進去了嗎?
作者: furuta27 (追尋勇者的足跡)   2015-04-21 12:54:00
居住事實是國稅局決定的 不是一樓決定的
作者: pzyin (巨人標)   2015-04-21 13:11:00
戶籍上一年就遷了!
作者: kinoko (...)   2015-04-21 13:13:00
就只有這間哪裡還有奢侈稅問題
作者: pzyin (巨人標)   2015-04-21 14:09:00
因為我到目前每個月都沒住超過一個禮拜~無居住事實?
作者: shock0223 (一天多一點)   2015-04-21 15:17:00
借問ㄧ下,如果有一間房子是工廠一間住家,這樣也包含在奢侈稅裡嗎?(算兩間已上?)剛查了,也是要奢侈稅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4-21 15:57:00
居住事實是國稅局認定的,能掰就掰吧,水電費也是認列標準之一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5-04-21 18:39:00
戶籍遷了沒啥問題 水龍頭開一點點\電燈開個兩盞就萬事OK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5-04-22 01:49:00
注意把前屋主的戶籍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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