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聯開宅政府租金出來了

作者: jamo (hi)   2015-03-09 12:17:42
我同意
不過公平原則
請美河市將來要請領這筆錢的屋主
一樣簽下一個協議
"將來美河市房價賣超過原始買價的屋主,願意將所有盈餘捐入這個基金"
不漲不跌,很公平~
至於第二手以後,都已經知道這個政策了,就自負盈虧吧~
※ 引述《travic (low key)》之銘言:
: 如果說 照顧青年是必要的
: 那我想大家都會同意 照顧青年的成本應該由全民共同負擔 而不是特定的倒楣少數
: 所以我提議 那些認為美河市自住戶應該承受房價的下跌的人都來簽署一個協議
: "以後我家要賣的時候 我承諾捐出跟美河市房價下跌比例相同的賣屋價金 做為
: 青年福利基金"
: 因為很多人說自住沒差 我也相當認同這個說法 所以這筆錢只在換屋的時候繳
: 一直自住的話就真的沒差
: 而如果美河市房價真的沒跌 那恭喜 大家都不用繳
: 這樣大家負擔青年照顧的比例就相等了
: 公平吧? 我相信版上的有志之士一定會踴躍簽署
: 請不要讓大家失望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5-03-09 12:20:00
美河市屋主有補償可以領? 這我不知道 不過如果大家負擔公平 就不用再另發補償金而且美河市的房價漲跌 應該以臨政策宣佈前的價格為基準點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3-09 12:23:00
那價格誰認定? XD 沒人說的準啊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5-03-09 12:23:00
計算"相對於台北其他地方的價格漲跌" 而不應用屋主買入價本來就很難算 我這篇本來就是酸文啊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3-09 12:24:00
頂樓面河跟4F面隔壁大樓. 這兩個價格怎認定?XD 酸文就不用討論了... 本來就無法認定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5-03-09 12:27:00
真的要算 就用最接近日期的成交實價吧 其他就平滑化計算我的重點在於 要負擔就大家公平 一堆在嘴的都是自己不出錢
作者: shihchinlun (stone)   2015-03-09 12:32:00
不要阿我家有房為何想去跟你負擔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5-03-09 13:26:00
一樣概念阿,跌要我們負擔,那如果漲了是不是也要給我?只靠背跌價損失要幫忙負擔,那公共建設帶起房價也有讓其他人享受嗎?
作者: travic (low key)   2015-03-09 13:33:00
那些人是在建設完成之後才買的 起碼都買在四五十萬以上真正受惠公共建設大賺錢的是台北市的老公寓才對我支持你趕快去跟老公寓討錢 不要搞錯對像老公寓一間都賺兩千萬以上喔 美河市算哪根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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