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北都會〉強化公辦都更 實施超額容積

作者: Allyssa (舞動人生)   2014-12-31 12:27:39
※ 引述《bigmimic》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一、現行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計算,△F4有關協助開闢公益設施本就不計入50%上
: 限內,再來是今年營建署也有發文說蓋公益住宅也可納入△F4內,所以要視基地
: 條件好一點,也肯蓋公益住宅的,理論上都有到65%容積獎勵,所以我猜測可能
: 開放的是這15%上限加大
: 二、海砂屋輻射屋之類的,現行是其獎勵可與都更獎勵疊加,按今年12月8日營建
: 署的公文,假如走都更就比照都更上限,所以臺北市政府修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 自治條例,要加上80-6及80-7讓其獎勵得以突破50%上限
: 三、現行老舊公寓獎勵是到104年的8月1日
: 四、現在多數建商為何不蓋公共住宅呢??理由很簡單!除非基地本身本來就有國有
: 地,不然很難跟地主交代,老實說沒啥地主願意在家旁邊有公共住宅,地主不願意
: 也就不開發啦!再來是!會影響案子的房價?會影響多少?不知道!但沒建商想賭!!!!
台灣最近感覺好像百廢待舉,睡了很久突然醒來
話不多說,公益住宅獎勵容積在國外行之有年
在紐約就不少豪華公寓都是走這個模式
紐約的規定是社會住宅可以蓋在同一棟,或同一區不同棟
這個要建商買單,重點在於獎勵容積的%...有利可圖建商就會買單了
當然國外建商也不是吃素的,怎麼可能讓貧民跟有錢人同一進出呢?
所以就發生建商做兩個大門,不同電梯,社宅樓層無法到達公設樓層等等區隔
有錢人繼續做曼哈頓上流階級,貧民就走後門這樣....
前陣子被拿來抗議上新聞...
可是也唯有這種方法,讓貧民可以租得起曼哈頓啊....
不然整個紐約只剩豪宅,貧民就得住遠遠花長時間通勤了...
至於房價,其實還好啦,不過紐約這種是apartment -> 只租不售的高級公寓
類似新光傑仕堡這樣....
持有者是建商,公司法人或專業包租公,沒有自住屋主
作者: abfat (已經 改變)   2014-12-31 12:34:00
其實台灣就只剩2派人 有錢的要命 / 窮人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12-31 12:58:00
只有這種設計,曼哈頓議員才能泡女傭翹臀上枝頭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4-12-31 16:35:00
台灣這樣搞會被批階級鬥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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