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購買意願書避奢侈稅 稅局盯上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9-19 14:43:55
※ 引述《myeggisbig (雞先生)》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ppt.cc/RtKl
: 2.內容:
: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桃園地區一位民眾出售一筆都市土地,因為持有未滿2年,誤信代書建議,以取消雙方簽
: 訂之不動產購買書,並改與買主的兒子重新訂立合約,企圖規避奢侈稅,反而被國稅局盯
: 上,被補稅帶罰近百萬元。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利用不動產購買意願書的方式,規避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
: 以內的不動產,若被國稅局查獲,除了補徵奢侈稅之外,最高可按所漏稅額處3倍罰鍰。
: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說,想利用人頭戶、重新訂立買賣契約等方式逃漏奢侈稅,國稅局
: 透過查核銀行資金流向等方式,很容易就能發現不合常理的案件,進而發現逃漏手法,呼
: 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 以桃園縣大園鄉的土地交易為例,甲君先與買方乙君簽訂不動產購買意願書,雙方已寫明
: 買賣標的、價金及付款方式,甲君以757萬5千元的代價出售土地,乙君也按契約所定付款
: 流程,先支付652萬元到甲君銀行帳戶。
: 由於甲君持有該筆土地未滿2年即出售,依法要被課超過75萬元的奢侈稅,甲君聽了代書
: 建議,先與乙君合意解除契約,但未返還乙君所支付的款項,等持有期間滿2年後,再改
: 與乙君的兒子丙君簽訂新的不動產購買意願書, 還是被國稅局補稅帶罰將近百萬元。
: 稅局官員說,甲君在不動產購買意願書簽訂後,已收取買方將近七成的銷售價款,雙方買
: 賣交易在當下就已合意成立,後來雙方解除第1次的不動產購買意願書,目的在於逃漏奢
: 侈稅,因此駁回其復查申請,依法補稅並加處0.5倍罰鍰。
: 北區國稅局提醒,出售持有未滿2年不動產的民眾,應誠實依法納稅,否則再精心設計的
: 逃漏稅手法,仍然會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獲,不但要補繳所漏稅額,還要受罰,實在划不來
: 。
: 3.心得或感想:
: 國X局表示:現在很缺奢侈稅業績 呼籲大家以身試法~
昨天有人問設典權
這也是有風險啦!
例如房價大漲出典人回贖之類的
而且原抵押權不容易直接塗銷,有點麻煩
我建議算了啦!
放二年賺更多,不要想招式和政府作對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19 14:48:00
軍宅買賣很多就出這種糾紛押付大訂 結果房價大漲超過訂金很多抵押權那些有的沒的都是狗屁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4-09-19 15:06:00
反正奢侈稅是讓多多賺更多的好法 乖乖依法就不會出事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4-09-19 15:43:00
典權勒,直接被釘爆,十幾年沒人在做的突然來了一件,國稅局會放過嗎?
作者: foreverthere   2014-09-19 16:15:00
推最後一行,最實在。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4-09-19 23:18:00
你搞越複雜,國稅局關愛越多!沒函釋的案例都有風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