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地上權案量推高 業者:貸款不易傷買氣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3-28 22:38:39
地上權在我看只有一種有用
很早期的越早越好的
很多是日據時代留下來
也有30年前的
然後每個月要繳租金的
這種大部分都是住到房子完全毀損為止
這種最好
也只有這種有用
新的地上權都有設定年限
買的時候建設公司有配合銀行,貸款還可以
可是幾年後你要換屋,下一手買方就會面臨貸款的問題
你房子會變得非常難賣......
加上隨這時間增加 時間價值減損 地上權就越沒有價值
不過我也知道買的人在想什麼
時間屆滿時一定會集體抗議,要求土地便宜賣給住戶,或是免費送給住戶
理性一點的交要求延長時間或是繼續續約
就是吃定政府為了選票
最後都會妥協.......
因為往前看.....
以前很多非法佔用的國有地
尤其某些區塊的眷村
最後都是拆遷補償
然後蓋新的房子用低價賣給這些人
作者: kutkin ( )   2014-03-28 23:02:00
有想什麼嗎? 就單純時間到,全部一起打掉重蓋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3-28 23:10:00
打掉重蓋房子也不是你的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4-03-29 07:17:00
房價不低傷和氣
作者: pdms (pdms)   2014-03-29 13:05:00
那也要幾十年到期後現在的政府還在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3-31 02:36:00
拆屋還地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3-31 13:06:00
地上權在我看只有一種有用??你確定嗎??你有查清楚再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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