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賣屋實價課稅 悄悄變相上路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3-08-25 00:49:28
http://ppt.cc/m9fi
財政部-國稅節稅手冊
這種實價課稅,真的是很不公平
上面的網址裡有一段描述:
(一)財產交易所得:
1.以申報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為例,實際售屋收入得減除之細項 如下:
※成本部分:取得房屋的價金以及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的一切必要費用,如 仲介費
、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費或公證費等,還有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
,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以及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於使用期間內所支付屬於資本
支出的修繕、改良、增置等費用。
※移轉費用部分:出售房屋所須支付的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前揭成本費用如果無法提出證明文件,還可直接按照財政部每年發布的當地財產交易所得
課稅標準來計算應稅所得(以101年度基隆市為例,按房屋評定現值的13%核課財產交易
所得)。
我的重點在:
前揭成本費用如果無法提出證明文件,
還可直接按照財政每年發布的當地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來計算應稅所得
我跟國稅局的問:為什麼不能用房屋評定現值報稅
國稅局回覆:因為我能查到你之前買房子的金額
我就說:可是我有裝潢費、修繕費啊!
國稅局:那你有發票嗎?
我:有人裝潢拿發票的嗎?更何況就算有,也早就丟了
國稅局:那就沒辦法當做成本抵扣
我:但是你們不是說成本費用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就用評定現值報嗎?
國稅局:但是我查得到你的成本啊
我:可是我有其他費用是我無法證明的啊,而且網站上寫的意思應該是
我如果有成本或費用無法證明,我就可以選用評定現值報稅吧。
國稅局:不是喔,是優先用價差來報稅,成本費用無法證明的意思是:
只要我查到你的成本,費用如果你沒有單據,就是當沒有!
我:你讀讀看網站上的文字敘述,你覺得一般人會覺得是用我的解讀還是你的
國稅局:(苦笑)......但是規定跟案例就是這樣
財產交易所得(損失)的計算公式是:
(出售金額減去成本)乘以房屋評定現值除以(房屋評定現值加土地公告現值)
這應該是針對新成屋或屋齡較新的房子來課
因為最近先查的是房屋評定現值400萬以上的房子
不過持有時間似乎也有規定,只是我還沒查到
~~以下是我個人看法~~
我是覺得這種查法是滿不公平的
首先,你財政部網站寫的文字,讓人以為,我只要選其中一個報稅就好了
結果財政部突然用極為奇妙的解釋,指責已經有用評定現值申報的人
是漏報、謊報,如果不再補報,就要罰鍰。
另外土地的部份,就是用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
奇怪了,一筆牽涉到土地加建物的交易,土地可以用公告現值,房子不能用評定現值
都是政府公告的東西不是嗎?
還有房地產交易,明明很多都有價差,卻只抓房屋評定現值高的報
明擺就是因為上面的公式,要房屋評定現值高的才有油水
透天店面、土地等,價差更大的,卻不需要報
這樣的課法公平嗎?對相信你政府網頁的人怎麼交代?
~~
我問國稅局:那你們不也查的到信義聯勤國泰那塊地的買價跟後來的賣價嗎?
國稅局:(苦笑).....他們有繳土地增值稅
我:.............
(題外話,我們公務人員素質真的不錯,我這樣一直問,他都很客氣的回答我
不過沒法,規定就是規定,他還是得照課稅就是了)
※ 引述《amaisar (kristy :D)》之銘言:
: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 報系資料照片
: 財政部近日舉行奢侈稅檢討會,推動實價課稅再成焦點,但許多民眾反映,實價登錄去年
: 實施後,「實價課稅」其實已同步上路,現在用房屋評定現值乘所得率方式申報賣屋所得
: ,常會被國稅局打回票,要求改用實際獲利所得申報。
: 實際查訪,現在除了豪宅被追著以實際交易金額報稅、補稅很普遍,多達7、8成外,一般
: 交易金額僅一、兩千萬,甚至僅5、600萬元住宅,也有很多被要求以實際交易金額申報。
: 有人因此多繳了2、30萬元,有豪宅甚至補繳了300萬多元。
: 依所得稅法規定,賣屋所得必須申報所得稅,計稅方式則有兩種,一是官方簡易版,即將
: 房屋評定現值乘以所得率後,算出交易所得直接申報。另一是算出實際獲利金額後,再拆
: 算出房屋獲利部份,併入綜所稅申報。
: 雖然依法應優先以實際獲利所得申報,但由於使用房屋評定現值所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申
: 報可以省很多,而且過去稅捐單位沒有實際交易資料,因此大多數民眾賣房子都是使用簡
: 易版來申報,過去也很少聽過有人被要求重新申報或補稅。
: 不過自實價登錄上路後,專營豪宅的大師房屋總經理陳建慶表示,他很多客戶依評定稅率
: 申報,都被通知重新申報或直接告知補稅,比例高達7、8成,國稅局也經常頻繁要求仲介
: 業提供成交資料以進行查稅,補稅金額動輒數百萬元。
: 不只豪宅如此,地政士陳碧玉說,她經手過戶房子以新店安康地區為主,最貴總價不過一
: 、兩千萬,但今年以來經常有客戶跟她要交易資料,原因是被稅捐單位「勾稽」到,認定
: 實際所得高過評定稅率,要求重新申報。
: 代書業表示,這4、5年向建商買房的民眾,在去年實價登錄上路後賣房的,現在被要求重
: 報補稅的比例相當高,主要是國稅局早從2008年起就全面蒐集建商交易資料,已有民眾第
: 一手買進金額,現在有了實價資料,又掌握到出售金額,想再用評定現值方式少繳點稅,
: 已不容易過關。
: http://tinyurl.com/mrugqno
: 心得 : 成本墊高 每坪怒加十萬BJ4 ^.<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8-25 01:18:00
所得稅採扣除額計算不是嗎...你可以選但不被核准阿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8-25 01:19:00
然後財產交易所得是針對房屋的部分...土地用土增稅無誤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3-08-25 01:50:00
所以老公寓是不是幾乎沒有財產交易所得了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3-08-25 02:00:00
其實老公寓兩個算法就都差不多了
作者: Risperidone (願上帝賜福)   2013-08-25 04:29:00
政府越來越窮,將來查稅只會越來越多
作者: op5566 (一直OP)   2013-08-25 08:27:00
照你這麼說 所有公司報稅都用嘴巴講費用就好 不用發票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8-25 08:40:00
規定在所得稅法施行細則§17-2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8-25 08:41:00
舉列成本費用是納稅人義務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3-08-25 14:26:00
有問題的是你吧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3-08-25 15:51:00
下次記得裝潢整修要拿收據喔 ~~
作者: kennnny (NO履歷寄至fashionmodel.)   2013-08-25 17:26:00
怕了?好爽
作者: kuoyu (^_^)   2013-08-25 18:48:00
營所稅也這樣,公司必須列報所有成本支出才行,所以要拿發票
作者: kuoyu (^_^)   2013-08-25 18:49:00
而且某些費用(例如交際費)超過限額還會被剔除
作者: kuoyu (^_^)   2013-08-25 19:34:00
所以有時候明明公司虧損 照樣被國稅局認定為賺錢 要繳稅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3-08-25 23:50:00
開始有投資客被電到哭爸哭母了,真爽,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tkr (tkr)   2013-08-26 00:27:00
我覺得你理虧硬抝裝潢整修本來就應該拿收據 不然你契約總有吧?
作者: tkr (tkr)   2013-08-26 00:28:00
你說沒有我還覺得你在騙人 根本違背常理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13-08-26 01:49:00
我覺得是你沒和國稅局交手過吧?國稅局是這個思維沒錯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   2013-08-26 11:50:00
土地和建物的思維請分開,官方就是這樣想啊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8-26 16:43:00
想跟國稅局凹? 怎麼可能會贏..= =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3-08-28 01:14:00
樓上那些說要拿收據的,不是收據是發票!我也希望你們以後裝潢的時候要跟師傅拿發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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