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分享一個經驗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4-07 23:04:21
屋主不缺錢吧
擺著出租也很好啊
像我媽買的林森北路的小套房,仲介一直來問要不要賣
說有人要出480萬
但我們還不賣,然後那個仲介就耍賤招
因我們一直以來都委託他幫忙找房客,有找到的話會給半個月租金當仲介費
他就故意拖延,根本沒認真幫我們找房客
只有在樓下的公佈欄貼個出租這樣,連網路都沒貼
那我們自己貼就好了,何必付半個月租金給他啊
真是糟透的仲介,更扯的是他還跑出國,並把房子鑰匙寄放在鄰居太太身上
還擅自交代那位太太幫他去帶人看房子,結果那個太太隨便就收了押金
根本沒問我們,就讓房客住進去了
連經過我們同意都沒有
這款的仲介??馬上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老實說上次遇到的中信房屋仲介也是看我們委託他賣的是北市小套房
但地點明明很好,在古亭站旁邊,現在已漲到一千多萬,當時是只賣七百多萬啦
因時機剛好是2008金融風暴,一直說賣不掉啦,根本沒認真幫忙找
但後來找到21世紀仲介認真找,很快賣掉了
遇過的仲介當中十個有九個是爛的
※ 引述《hikari17 (優柔寡斷)》之銘言:
: 幾串文章分享下來,我也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
: 去年年底接了一間林森北路的案件
: 屋主給仲介的委託開價是588萬
: 屋主實拿金額為540萬
: 而帶看時,由於得由屋主親自開門
: 所以屋主也會很清楚我們仲介的帶看情況
: 後來,我帶看了一組買方,是一位很有誠意的買方
: 屋主在帶看時也和買方聊了許多
: 買方在帶看完之後,我就和買方一同去喝個咖啡聊聊天
: 買方也承認他確實有喜歡,但因為他認為林森北的小套房不值這價錢
: 所以只願用460或470萬左右的價錢購買
: 但我說距離真的差太多了,所以當下並沒有收這次的斡旋
: 喝完咖啡後,我買了杯咖啡找屋主聊天
: 屋主也知道這組買方很喜歡他的房子
: 也給我們一個新的價錢,實拿願意給520萬
: 後來,我回去後和買方聯絡
: 但買方南下將近一個月,所以,等他回來後
: 我也是再次的確認買方的數字,但他也是很堅持460萬的數字
: 電話中我有先向屋主回報,屋主說,其實他也很希望能再年底前把房子處理掉
: 覺得似乎有機會,所以又買了杯咖啡找屋主聊
: 屋主表示這價錢,實在差太多了,別的仲介己有買方出到490萬元
: 只是差在他們要求要包含服務費在裡面
: 屋主表示490又要含仲介的服務費,又要付那土增稅,他實拿到手才剩多少
: 他當然是不願意
: 聽到這裡,我也覺得很有機會,我向屋主表示,客戶著實是出到460萬,屋主也有見過那買方
: 即然他希望能在過年前就把房子處理好,那能否給予我一個機會
: 別家仲介希望他490含服務費又含土增稅,
: 那如果我這邊讓他能實拿480萬元,不含服務費,但土增稅原本就是屋主要負責
: 這樣是否可以
: 於是屋主也同意,我們彼此也都寫好了契約變更單,把價錢寫好
: 在屋主簽名時,我還自他再次說明,他還表明說要我好好加油
: 之後,買方那邊我又過去,但是買方又去南部一周
: 回來後,他的意願還是很堅定最多就是470萬,沒有空間,很確定
: 所以,我也只好放棄組買方
: 但是....在那之後,同事帶別組客戶去看這間房子
: 客戶很喜歡,也出了價錢,剛剛好是480萬
: 我們約了屋主過來,但屋主的態度就開始在推拖,說當初他根本就沒同意過480萬這種數字
: 別人都出到540萬了,他不會同意賣的
: 後來屋主勉強的來了,還帶了一位號稱是..他的姪子 (懷疑其實是別家仲介XD)
: 一來就開始,當初什麼他是為了要給我作業績啦,要給我向公司作交待啦
: 所以才會簽下契變單的,還一直跳針的說,我當初要簽名字下去,
: 我還一直強調這個價錢我不會同意的喔,我是不會同意的喔,我是不會同意的喔
: (看著這個屋主,我其實真的覺得很生氣,也很無奈)
: 後來其實買方在公司有加價上來,我們也同意讓屋主能實拿到500萬
: 這個屋主就是坐地起價很好的典範,
: 不可能啦,五百萬,別人要讓我實拿530萬我都還不同意,這價錢我不會要的啦
: 房子我不急著要賣啊,我想放到過完年在慢慢賣啊
: 後來屋主就用趕時間,也不同意,就急著要離開
: 在離開前,號稱是姪子的姪子總算開口了,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
: 那請把你們的契變單還給屋主
: 不過這當然是不可能,一來秘書早就下班,也不在我們身上,
: 二來買賣有爭議,原本就是依照合約書走
: 其實後來的情況是不了了之,我們也嫌麻煩
: 在過完了年後,我上網,偶然間,看到這屋主自售,開價6XX萬
: 別間同行還是開588萬
: 我是真的覺得很好笑,你慢慢賣吧,反正沒有賣不掉的房子,永遠是價格的問題
: 最後,其實公司有同事不小心把這個案件接了回來,屋主還一直說他和我的互動超好的啦
: 也不知為什麼會brabrabra....的
: 我看開了,只是看到上面的文章,去想到了自己前一段時間發生的插曲
: 有時候對別人很掏心掏肺的作事情,當人家想要翻臉不認人的時候
: 什麼都要看的開....
: 我們店是作高專的,沒有什麼接不接案件的壓力,只有想不想賺錢,想不想認真工作
: 決定權是在自己身上的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4-08 01:02:00
我以前租屋都找屋主租,現在這個是透過仲介的,認真覺得出租或租屋不要透過仲介。
作者: Aquatics (小哈)   2013-04-08 09:17:00
很多仲介也根本看不上租屋的佣金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16 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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