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罕見!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31 14:22:46
※ 引述《kof70380 (小隆)》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332060.shtml
: 2.內容:
: 民眾委託仲介賣屋,如果有人出底價,依房仲行規就成交,可以收取「服務報酬」;
: 但台北地院昨天作出罕見判決,認為這種解釋契約方式扼殺雙方議約的權利,違反消保法
: ,判決這類仲介契約不成立。
: 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金店面的女屋主,委託有巢氏加盟店宏御仲介公司賣屋,簽約第二
: 天就有買主;但王女認為委賣過程被不明仲介騷擾,要求解約。宏御說既然有人出底價,
: 契約就成立,控告王女違約求償九十五萬元。法院判決宏御敗訴。
: 買方出了高於底價的價格,屋主卻不賣,是否算違約?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
: 示,雖然屋主有權決定賣或不賣,但若買方出到底價,屋主卻不出售,會使房仲做白工;
: 且造成公司多支出管銷成本,並不公平,所以屋主會有違約情形。
: 住在苗栗的王姓婦人,擁有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一樓金店面,有意出售。宏御仲介公
: 司張姓店長和卓姓仲介遊說王婦賣屋,表示當地行情每坪約一百萬元,王婦以底價二千三
: 百九十六萬委託宏御賣屋。
: 據了解,當時仁愛路的店面行情每坪近二百萬元,簽約隔天就有一對男女到王婦的苗
: 栗住處狂敲、按門鈴兩小時,說要和她「談買房子的事」。王婦嚇得到警局備案,並告知
: 宏御房仲不再委賣,終止銷售契約。
: 宏御房仲向王婦表示,已有買方願意出高於底價的價錢買下這間店面,除支付五十萬
: 元斡旋金,並簽立買賣意願書;依照雙方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時,買賣契約成立
: 生效」,要求王婦履約賣屋。王婦拒絕,雙方鬧上法庭。
: 王婦反駁,她有權決定是否賣房子,仲介低報市價,害她以低價委賣;仲介又不斷騷
: 擾,她不得已解除委託銷售契約。
: 法官審理認為,房仲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格,買賣契約成立生效」的規定,剝
: 奪雙方議約的決定權,違反消保法。
: 3.心得或感想:
: 感覺內情很複雜....以前有這樣的判例嗎?
最後判決還沒上網,不過查到一點東
西,讓大家看看,不過我也不知道和
新聞事件有沒有關係
另外,這些東西全是司法院網站的公
開資訊,所以別再有人說什麼我po文會侵害隱私權的話喔!
【裁判字號】 100,訴,1440 【裁判日期】 1000609
【裁判案由】 給付服務報酬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440號
原 告 宏御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即清算人 藍日良
訴訟代理人 洪士傑律師
被 告 王秀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0年7月27日下午3時15分,在本 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趙子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謝榕芝
【裁判字號】 100,訴,1440
【裁判日期】 1001031
【裁判案由】 給付服務報酬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440號
受 罰 人 楊景麟 即 證 人
原 告 宏御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即 清算人 藍日良
訴訟代理人 洪士傑律師
被 告 王秀英
訴訟代理人 江倍銓律師
上列受罰人因原告宏御有限公司與被告王秀英間
請求給付服務報 酬事件為證人而不到場,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楊景麟處罰鍰新臺幣貳萬捌仟元。
理 由 一、按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
當理由而不到者,法院得以裁定 處新
臺幣3 萬元以下之罰鍰,證人已受前
項裁定,經再次通 知,仍不到場
者,得再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 提之,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1 項、第2 項定有明文。 二、本
院受理前開當事人給付服務報酬事
件,受罰人楊景麟為證 人,經通知於
民國100 年10月26日下午4 時到場應
訊,該受 罰人已於100 年10月12日收
到通知,有卷附送達證書可憑( 見本
院卷第154 頁)。
三、惟受罰人楊景麟並無正當理
由,竟不到場,審酌原告之主張 ,如
原告之主張為可採,則證人楊景麟之
證言對本案攸關重 要,然其竟收受通
知而不到場,審酌其情,爰處罰鍰新
臺幣 2 萬8000元。
四、爰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趙子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謝榕芝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31 14:24:00
這家公司已經進入清算程序了XDDD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31 14:26:00
被罰的楊先生可能就是仲介稱的買方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2-08-31 15:01:00
當律師七年來第一次看到證人不到被罰錢的裁定,這案子有趣
作者: zoea (quit...)   2012-08-31 15:06:00
第一次不到就罰錢的更少見了
作者: hyde0928 (beLIEve)   2012-08-31 15:24:00
這是一間設立不滿一年就解散的公司,資本額100萬......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31 15:37:00
難怪敗訴......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31 19:13:00
我的官司證人不當一回事,死也不來,三次後我放棄。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31 19:14:00
這法官有意思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2-08-31 23:41:00
不意外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9-01 06:58:00
平衡報導 100年度訴字第1440號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9-01 07:00:00
1001221裁定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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