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找屋主還是仲介看房

作者: jerry3235 (風的影子)   2012-08-24 04:21:46
※ 引述《sweetpiggy (Catherine)》之銘言:
: 上禮拜仲介帶我和男友去看了兩間房
: 還沒有看之前,仲介就一直推薦A房,但是我和男友比較喜歡B房
: B房在這個禮拜被買走了
: 仲介繼續大推A房(A房是仲介的店直接開發的,最近才談進來的case還沒上架)
: 請仲介幫忙約屋主看屋時間,卻一直約不到,還說屋主六日都沒空
: 可能要下禮拜才能看,還不一定看的到
: 剛剛在591看到一樣的房子,上面有屋主留的電話
: 打去後,對方以為我是仲介,一開始有戒心的感覺,問我是哪一家
: 確認我是要看房的人後,才跟我說「現在就能看了」
: 問他六日有空嗎,屋主說星期天可以
: 怎麼會這樣呢?這樣是什麼情形?
: 這樣的狀況下我們還要透過仲介看房嗎(如果未來有考慮買這間房的話)
不違約!但請務必低調,這段期間別再和該仲介聯繫。
因為你還沒看過屋,更沒出斡旋,沒簽任何的字,且完全不了解仲介公司
的規定,所以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不過仍然要低調,不然狠一點的仲介會搞破壞讓你成交路上困難重重。
看兩間房子而已,除非家財萬貫,不然至少看個10間再談。
但話說回來,有仲介未必不好,除非你們有一定的不動產交易經驗,
或賣方是好人,不然簽完約後,運氣好雙方不相往來,差就變仇家。
有仲介的壞處:
1.買賣雙方給服務費6%:名義上是買方2%,賣方4%。但若為賣方市場,
仲介也可能拉高成交價把4%算進去,所以還是等於買方要出到6%。
仲介是依照房子的銷售難易度來盤算服務費高低,若是秒殺級的案件就是收滿%
定價太高/出價太低或是屋況太差的,為了促成可能會少收點服務費,
但基本上都還是要收3%才可能成交。
2.被仲介的舌燦蓮花洗到暈,好屋壞屋分不清楚。
好處:
1.交易過程安全,成交機率大。
2.凶宅海砂屋氯離子等瑕疵屋原價買回,漏水保固。
3.銀行貸款時,房屋鑑價會接近買賣成交價。
4.有糾紛時,可以多個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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