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離譜 合宜宅爆轉賣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11:47
我不是主動說的,大家全看到了,我是補充0000的說法
1.0000的說法違背道德,若有法律問題,就捉他吧,跟我無關,我是補充而已
2.若買進來1000萬元,你的號碼簽在1000名之內,你會買的到面對公園的好宅。
3.你在施工中就給好朋友本票,你朋友進行訴訟拿到債權憑證,等到你房子完工
,他立即查封你的房子進行法拍,你的新房子沒有人住過,面公園,大家全看的
到,就會有人以1200-1300萬元得標,你就賺到錢了。也不用找仲介。
4.若你在拿到房子之後委託仲介名為代租實際是買賣,找到買方出價1200萬元之後。
5.進行法拍。新買方出價1450萬元投標單。
一,有人出價1460得標。屋主還是實際得到1200不變。1250-1200之間的50萬元是
仲介的雙方佣金,1250-1460的210萬元是買方得到的,但是,買方拿不到房子,只
是淨得210萬元
若由買方得標1450萬元,成交還是1200歸屋主,1250-1200之間的50仲介,左列兩項
永遠不變。
只有買房1450得標,或別人超過1450以上得標,屋主仲介所得一樣,買方不是得標就
賺到錢
6.以上的辦法常見於,買預售屋的人,因奢侈稅無法在預售轉手,拿到房子之後因為
有三四間房子,只能用法拍進行
第六條就是上個月的新聞,新成屋法拍大增,因為,買預售屋的付不起房貸變成斷頭
法拍;錯了,是買賣成交後用法拍進行,不是斷頭,而是,法拍是買賣的一種方法,
只是這辦法算是取巧逃稅不算高明,希望大家不要上當,若有仲介教你這樣買房子或
賣房子千萬不要答應。我們要合法的買賣繳交奢侈稅,這樣才是好國民。
※ 引述《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之銘言:
: 如果有的老人家,不在乎信用,還是可以走法拍的途徑.
: 而且,合宜住宅比旁邊的行情要低,就算不先找到買家,也可以走法拍的路.
: 再說,如果買賣方先講好,買方出超高價標,就能保證標到.(親戚間可用這招)
: 政府要破解非常簡單...
: 只要規定,合宜住宅十年內的法拍價,超過一開始售價的部分一律充公.
: 十年後就不限.
: 這樣就能解決投資客的問題了.
作者: furuta27 (追尋勇者的足跡)   2012-08-17 12:15:00
水啦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8-17 12:20:00
第四種要如何管控風險?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8-17 12:21:00
表面代租 實際買賣 沒辦法簽合約 怎麼保障彼此雙方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23:00
簽約就是委託買賣約,表面代租是對外說法。實際進行買賣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23:00
聲請本票裁定即可,不用訴訟也不會影響信用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25:00
關鍵點應該就是簽本票&法拍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8-17 12:25:00
那要怎樣過戶?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26:00
過戶應該算在法拍的一部份吧,漸漸弄懂了,現今法令對投資客有諸多限制,但是這些限制在「房產被法拍」的情況下幾乎是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8-17 12:27:00
我是說表面代租 實際買賣要如何過戶?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27:00
法拍由政府保證過戶,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27:00
不存在的,要從源頭封起 1)這種人從源頭就不應該讓他具有購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28:00
入房產的資格 2)除了法拍他的房產還得扣住他的名下資產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28:00
帥大第六點又破了梗,記者快來喔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29:00
奢侈稅兩年國宅五年合宜十年,破解之道在法拍。方法一樣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30:00
他又沒有欠國家的錢,無法查封他另外的財產,要就修法吧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8-17 12:30:00
只是不太懂 從頭到尾若都是買賣 要如何用代租偽裝?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31:00
修法改成國宅五年合宜十年內禁止法拍。禁民間設定禁預告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1:00
唯一的破解法就是不要推合宜宅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7 12:32:00
登記等等。就是國宅合宜的人可以倒別人的債,不用怕法拍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2:00
十年內禁法拍禁設定不但要立法,而且銀行就不會敢放貸了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33:00
我倒覺得是大推合宜宅 投機客覺得無利或少利可圖 限制又多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4:00
像圓謊一樣,要用另一個謊來圓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34:00
有一種修法方式就是房產曾遭法拍者n年不得再購入房產它不能堵「第一次」,但至少可以堵到後續的n次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5:00
利差越大越有利潤啊!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35:00
n年那個有的吵 能不能符合比例原則呢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36:00
比方說1000萬買,賣掉後1200萬,課200萬的稅你們看如何?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6:00
這種限制就算立法也可能違憲喔!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7:00
我贊成回歸實價課稅的概念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08-17 12:37:00
特別針對信用違約產生的法拍情況,實際課徵它的全數淨利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37:00
那某亡先生或照先生一定先跳出來大喊政府黑手過度干預房市市場價格機制了XD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8:00
別讓對投客憎恨的眼光蒙蔽了思考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38:00
不用修憲 有人去申請釋憲 過了就沒問題了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39:00
...............我無言了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0:00
你先去找本法學緒論讀讀吧!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43:00
不是這樣? 內政部先提 立法院過 有人覺得有問題就提釋憲 因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44:00
位樓上l大提的課稅比重 看來沒有明顯違憲的問題阿 台灣住的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4:00
是啦!你去推動吧!加油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45:00
問題投機情況的確嚴重 本文或增修條文裡不會找不到符合居住正義的意思或延伸的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5:00
加油,其實人活著懂太多真的不容易開心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6:00
健康快樂最重要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46:00
不太了解p大不滿在哪裡 要講不講的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7:00
我沒能力在房板推文幫你上憲法課啊!只好祝你順利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8:00
我贊成人民革命的,我也贊成批判法學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2:49:00
所以自己做不到當然祝你順利囉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8-17 12:49:00
不要期待居住正義 就沒有傷害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2-08-17 12:49:00
結果還是沒講XD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3:04:00
在房板與其教憲法不如『跪求載點』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3:05:00
哈,數字版西斯版的戒嚴不會蔓延到房板吧!?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3:06:00
版大不要水桶我,我開玩笑的XD
作者: timwu (Tim Wu)   2012-08-17 13:16:00
本票裁定確定不影響信用? 有請coober解答
作者: Aquatics (小哈)   2012-08-17 16:05:00
先推後看
作者: inntran (听泉)   2012-08-17 16:56:00
我講一下最簡單的上位概念就是權力分立 釋憲誰做? 司法
作者: inntran (听泉)   2012-08-17 16:58:00
院的大法官 非立法院所以不可能代替憲法增加法所無的限制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2-08-17 17:39:00
剛民視主播講錯了 講成'睡過頭"= ="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18:39:00
其實強制賣回比法拍更惡劣也更有利可圖唉,我在說夢話
作者: IceAmy (....)   2012-08-17 22:03:00
帥過頭在57台了 0.0 會談到合宜宅的議題嗎?
作者: fecent   2012-08-17 22:23:00
帥大在壹電視 會有八卦可以聽嗎
作者: SDerick (㊣大壞蛋德瑞克㊣)   2012-08-17 22:24:00
有載點嗎?(核爆)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7 22:39:00
咳咳(伸手)
作者: fecent   2012-08-17 23:30:00
跟這篇講的差不多啦 應該可以不必看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8-18 00:53:00
夢想街57號說的是捷運分流。壹電視說的跟這個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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