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預售屋交易 依尾款交付日課稅

作者: moocow (void)   2012-08-15 02:12:02
http://bit.ly/NxGNPj
作者: 沈婉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1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預售屋交易所得要實價課稅,稅率最高40%,由於預售屋付款期程有些拖得很長,會衍生
課稅所得年度認定爭議,財政部昨發布解釋,個人出售預售屋的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
日期,來認定所得年度,若尾款日期不明,則以建商契約異動日為準。
預售屋買賣屬於權利交易,不屬不動產交易,通通都要列入財產交易所得「實價課稅」。
官員指出,一般房屋買賣有過戶日期,國稅局會依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日認定課稅年度,
但預售屋買賣沒有公開的所有權變更日,一旦交易時間跨年度,就會有課稅爭議。
為此,財政部昨發布解釋,因應不動產通常採分期付款,以尾款交付日來認定所得年度,
比較合理。但若尾款交付日不明確,就以建商轉換買主的契約異動日期(換約日),來認
定所得年度。
此外,民眾2年內出售非自用不動產,都要加課最高15%的奢侈稅。南區國稅局表示,有
位單身台商99年11月在台南市購屋,名下只有這筆房產且沒有營業或出租,但購屋後未把
戶籍遷入,國稅局提醒民眾,出售購買不到兩年的自用住宅,記得一定要「遷入戶籍」,
以免被認定為「非自用住宅」課奢侈稅。
官員表示,戶籍登記是認定是否屬自用住宅的「法定形式要件」,即使事後可舉證房屋確
實沒有營業或出租,仍無法排除課稅。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2-08-15 02:18:00
塊逃阿~~
作者: moocow (void)   2012-08-15 02:18:00
我看沒人貼 我貼一下好了zzZZ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2-08-15 02:22:00
賣方表示: 報復性上漲 轉嫁買方就可以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2-08-15 02:23:00
這個不是新聞 預售屋一直是實價課稅這則新聞主要是講年度的認定
作者: leochang (leo)   2012-08-15 11:02:00
身邊沒人繳納...也沒人稽查啊 = =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2-08-15 11:03:00
這個這幾年查很緊 不過也是從大咖開始查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5 11:08:00
聽說知名建案還是有在查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8-15 11:09:00
有賺錢就乖乖繳稅吧!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2-08-15 11:14:00
有賠錢就乖乖抵稅吧, 咦?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2-08-15 13:05:00
每一件預售案都有,應該要每一案都查,查到的稅絕對超過稽核成本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2-08-15 13:08:00
賠錢真的可以抵其他交易所得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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