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kwusun (鍵盤劍手)
2025-12-02 15:15:08為免離題,另開一串
推 bce: 1908年清廷制定地方諮議局章程,規定"不識文義者"不得有選舉權12/02 11:10
→ bce: 及被選舉權;黑龍江巡撫周樹模請示朝廷,凡通滿蒙文字可否變通12/02 11:12
→ bce: 選舉?憲政編查館明確回覆"僅識滿蒙文者仍以不識文義論"!12/02 11:13
網路上其實找的到諮議局選舉章程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9/NLC511-
027032016014281-49734_%E8%AB%AE%E8%AD%B0%E5%B1%80%E7%AB%A0%E7%A8%8B.pdf
其中關於選舉權之規定在PDF P.21,文件中第十九頁
第三條 凡屬本省籍貫之男子。年滿二十五歲以上。具左列資格
之一者。有選舉該局議員之權。
一 會在本省地方有辦理學務及其他公益事務。滿三年以上者有成績者。
二 會在本國或外國中學學堂及與中學同等或以上之學業畢業得有文憑者。
三 有舉貢生員以上之出身者。
四 會任實缺職官。文七品武五品以上。未曾被參革者。
五 在本省地方有五千元以上之營業資本或不動產者。
謹案 各國選舉資格有普通選舉制與限制選舉制之別。普通選舉者。
關於財產上之資格。不加限制。使全國成年以之男子。皆有選舉權者
是也。限制選舉者。據財產上之資格。以定選舉權者是也。無如取一定
之納稅額為標準。而付與以選舉權者是也。現當初行選舉之際。勢不能
僅用普通選舉之制。然使莫以財產為標準。又易啟民間增財產。亂富之風。
故本條參用限制選舉法而推廣之。於財產限制之處。別設資望學識名位等格。
以與財產並重。有益於此。即為合格。所指會任實缺職官必以未被參革今日適
宜之制。至第四款所指會任實缺職官。必以未被參革。為限。因既經選舉。即
與僑民無異。不能復調之職官矣。
其實光是正面表列,幾乎就能排除第六條的"不識文義者"了。
辦過學務、考過科舉、拿過文憑、當過官、家產超過五千大洋,大概很難不識文義。
推 moslaa: 其實我對清末的民主議題的認識只到皇族內閣12/02 12:24
→ moslaa: 想不到1909年,中國在大清的統治之下就有選舉12/02 12:25
→ moslaa: 反觀台灣在大日本的統治之下,到1935還1936年才有選舉12/02 12:26
→ moslaa: 1909,當時台灣好像還在理蕃戰爭吧?12/02 12:27
→ moslaa: 想不到中國人在投票實踐民主時,台灣人正在吃日本子彈12/02 12:27
→ moslaa: 怎麼差這麼多? (笑)12/02 12:28
→ moslaa: 這是太重要的史實,感謝告知,我立刻存檔我筆電。12/02 12:29
清末的選制其實相當有趣,充滿實驗性,值得研究。
比方說資政院的選舉,相當於國會,其中民選議員98名與欽選議員98名各半,
但還有資政院總裁、副總裁、秘書長各1人皆為欽選,且皆有表決權。
一開始從議席就設定成欽選 > 民選的格局。
而且欽選又分成:
宗室王公世爵
滿漢世爵
外藩王公世爵
宗室覺羅
各部院衙門官
碩學通儒
納稅多額
等七個類別。
這不就是你們中國人在香港搞出來的"功能組別"? 原來是古制阿。
另外地方選舉的選舉權以財產與社會地位作為條件,其實也挺有西洋古風的。
是個充滿實驗性質的選制,有各種趣味性。
作者:
bce (歸雲)
2024-12-02 11:10:001908年清廷制定地方諮議局章程,規定"不識文義者"不得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黑龍江巡撫周樹模請示朝廷,凡通滿蒙文字可否變通選舉?憲政編查館明確回覆"僅識滿蒙文者仍以不識文義論"!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4-12-02 12:24:00其實我對清末的民主議題的認識只到皇族內閣想不到1909年,中國在大清的統治之下就有選舉反觀台灣在大日本的統治之下,到1935還1936年才有選舉1909,當時台灣好像還在理蕃戰爭吧?想不到中國人在投票實踐民主時,台灣人正在吃日本子彈怎麼差這麼多? (笑)這是太重要的史實,感謝告知,我立刻存檔我筆電。
作者: duriamon (亞門) 2025-12-02 16:54:00
你大概看不懂mossla大再講什麼吧?人家是說同時期的台灣人還在吃大日本帝國的子彈,就算到1935年臺灣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那也是半民選半官派,更不用說跟你本文講的清朝類國會選舉比,根本懶叫比雞腿,大日本帝國統治下的台灣只有最垃圾沒有更垃圾,依照國民權利來說我會如此排序:國民政府>清朝新政>清朝舊政(起碼還是一等公民)>大日本帝國統治(次等公民軍伕慰安婦候選),呵呵!更正是moslaa我中華民國人簡稱中國人所組成的中華民國政府簡稱中國政府或國民政府對臺灣的治理很驕傲啊?有什麼問題?還是只要講到大日本帝國的壞話有人就坐不住了?超爆笑!哈哈哈!我是覺得大日本帝國殘存餘孽那些日本皇民們真的很荒謬,明明被日本人當奴才,還以為自己很棒?殊不知連現代日本人都看不起那幫舔狗,順道一提,日本人從以前就是把台灣人登記為支那種,懂了嗎?笑死!可憐哪!看到某人急著去檢舉是氣到哭出來了嗎?呵呵!肚子沒墨水就會發現辯不過對方是吧?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5-12-02 17:40:00感謝查證。可見普選(無性別與財產限制等)是中華民國時代才第一次實踐,澤被當時中華民國統治地方相信孫文在天之靈肯定抱著蘿莉.....抱歉,我是說抱著三民主義感動到流淚吧。靠北 我以為是檢舉我。害我剛才去確認了一下。(天之聲:可見你平常幹太多壞事在心虛厚 :P
作者: duriamon (亞門) 2025-12-02 19:03:00
哇喔!好弱的反駁,你反駁之前有自己思考過嗎?你知道嗎?用人口算的話那美國也不如大日本帝國殖民的台灣吧?我剛剛用各州美國州議員跟聯邦議員的人數去除美國各州的人口,你猜怎麼樣?人口多的州跟聯邦議員平均佔人口數的百分比是小數點下四位耶!連清朝新政都不如,所以你的結論是大日本帝國萬歲嗎?笑死!至於檢舉?我是逗你啦!誰不知道某派就那副德行?笑死人了!哈哈哈!很好你講出了關鍵字「選舉人」,即有「投票權」的人口,那重點來了,請問台灣被大日本帝國統治時期可以參與投票選舉大日本帝國國會議員嗎?答案是不能參選也不能投票,所以選舉人為「0」,奇怪了?不知道當時大日本帝國的台灣次等公民是不是以為自己很棒啊?當然也希望當代舔日的人們可以邏輯思考清楚後再來辯啦!笑死!承認什麼錯誤?自始自終我都在強調以民主的程度:國民政府>清朝新政>清朝舊政(至少是一等公民享有所有基本權利)>大日本帝國台灣次等公民(兼軍伕慰安婦候選),笑死!次等公民就次等公民,哪來的勇氣去跟正式國民比啊?梁靜茹給的嗎?呵呵呵!還好二戰尼米茲搞跳島戰術饒過了台灣,要不然是想看到次等公民還要玩玉碎、切腹嗎?也太慘了吧?比什麼錯?你大概沒看懂我的意思,舉美國的例子也是要說,不管你要怎麼算大日本帝國統治下的台灣就最爛沒有更爛,懂了沒?麻煩你去重新看推文,我是在諷刺大日本帝國統治的台灣?重點要抓對好嗎?投降?你是說玉音放送嗎?不好意思我中國人不太懂當時台灣次等公民聽到天皇要投降的感覺耶?呵呵!是不是帝國皇民跟台灣次等公民想到要跟中國人(中華民國)投降就氣到哭出來了?笑死!汪偽也拿出來是有多弱?是不是連汪偽跟滿洲國都比大日本帝國統治下的台灣好啊?笑死!你比來比去最後只能承認大日本帝國統治下的台灣就是最爛沒有更爛,你可以去洗洗睡了吧?可以呀!有何不可?我承認你講選舉人佔總人口比例,而我講被選舉人佔選舉人比例,兩者無相關,好了?那要接著討論大日本帝國的次等公民了嗎?順道一提講我當代台灣人稱中國人按中華民國國家憲法完全沒問題,至於你到底是什麼人我倒是很有疑問呢!該不會是大日本帝國皇民吧?呵呵!講完人就不見了?哎呀!超爆笑!
中華民國不就是聯合國不承認 跟國聯不承認的滿洲國差不多的東西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5-12-03 08:46:00聯合國憲章裡面都還寫著中華民國,你說什麼不承認?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5-12-03 08:55:00其實不一樣。國聯不承認滿洲國是因為認為它是傀儡國聯合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因為認為其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替代。結果雖然看來一樣,但原因不同。上面板友如有興趣了解為啥國聯那樣判斷,可以a我近期討論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