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抽象民主的歷史觀察判定標準

作者: fw190a (las)   2023-05-21 12:25:22
這篇可能很無聊,對直接討論沒幫助,
本來想放棄這篇,但想想還是佔點版面。
。。
再嘗試個新玩意,試著先下定義。
首先這篇不是為了描述現代國家,而是要對各種歷史時代/情境都能成立的一個,判定其
是否民主的探討。
我認為民主與否的,
一個前提加三個判準是:
0.所謂大眾的構成
1.大眾的基本權利是否被保障
2.大眾是否能參與集體決策
3.大眾能否透過制度調整職位與政治權力
0.所謂大眾的構成
這是一個前提,因為不同的大眾認定其實能在後續三個判準中引發不同情況,甚至會有不
同區塊對應著不同大眾的問題。
但好在這個前提帶有一定的模糊性,比如我們很難區分現代國家選制改革擴大投票基礎前
就是民主,或本來不是。
因此即使認定不同,也往往能在一個模糊範圍內探討。
1.大眾的基本權利是否被保障
這個其實可以分為天然的與人為的。
人為的我們比較熟悉,最明顯的是法律,但法律也要看實行程度,有可能一紙虛文的狀態

再來是道德習慣意義的,這個可以作為天然與人為的中間過渡,同時也是法律產生的前身

天然這邊的則是,個人的反抗能力與逃脫秩序的能力,這邊就很受團體的大小以及地理環
境影響。
建立這個天然說法的意義是在於,如果要討論比較原始或細碎的情況,就容易用到,例如
偏原始的部落,特殊場景海盜。
2.大眾是否能參與集體決策
即使這樣決策的效率被質疑,但這個面向仍然被作為一個重要參考方向。不過即使在同一
個政體中,也能觀察到其在不同領域表現不同程度的民主,從這個角度看,這邊與其說在
定義民主,不如說是看他有多強大的理由/力量來壓制民主。
例如中央與地方,可以是中央偏向集權,但分配到地方時控制力不足,就容許其自治,而
自治通常民主面向較高。
例如事務面的劃分,則是能看到軍事/外交上,高度需要脫離集體決策的方式,來做獨立
判斷,所以往往民主社會在這邊會有相關讓步。反過來說,在司法上則常常有刻意尋求民
主的情境。
3.大眾能否透過制度調整職位與政治權力
這個項目其實既龐大又包含兩個獨立子項目。因為可以爭論說,職位上的調整沒有構成權
力上的洗牌。但往往有部分流動性就已經是被視為最好的結果。
最簡單的觀察點就是,有沒有透過集體方式選出領導者,以及限制輪換之的條件。
其潛在意義則是,透過這種形式,有沒有良好的表達出大眾的意見,以及更合理的代表大
眾。這是一個容易被討論怎樣才更民主的環節。
。。。
列出這三點的意義不在於明確一個點作為民主與否的條件,而是提供一個思考框架,讓人
確認自己對民主的判斷是否是以這三個維度來判定,並且在上面的哪個位置。
從而與其他抱持不同判斷的人,也能簡單區分觀點或採用定義之不同。或者自己在討論不
同時代背景情況時,是否願意調整哪些條件。
也歡迎補充與反駁,雖然或許得承認這篇可能寫得太抽象而枯燥。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23-05-21 15:08:00
民主的台灣比極權的中俄還要中央集權中國的省是大部分自理,建設只要中央不反對就能自己做台灣是只要要花大錢或是大規模改變環境都需要報請內政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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