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保守主義是美國的建國意識形態,根植於美國憲法之中,
至於互信,則是自由主義契約精神的體現。
其實就一些簡單商場上的觀察你就會發現到,洋人做生意通常很直接,
談錢跟契約,談得攏就喬,談不攏就再見,不要彼此浪費時間成本。
但是華人世界的生意通常是用人情跟飯局在談,套了一大堆交情,喝了一點酒,
最後生意到底談得怎樣經常是搞不清楚,契約也都是後來才敲定的,
所以反而會很容易產生一些商業糾紛。
基督教徒,彼此是以兄弟姊妹互稱,教團內部也有非常強的向心力與信任,
何謂信任,其實就是重視言諾,重視契約,說好的話很少反悔的。
儒教世界,表面上的仁義道德非常多,但是在私底下的潛規則則遠超過儒教的教條,
因為過高行為道德標準是沒有辦法遵守的,只好在私底下用潛規則解決。
既然是用潛規則,要講互信自然就比較不容易了。
體現在社會運作與上,為什麼基督教世界三權分立小政府行得通?
因為整體社會運作,是講契約的,是自律的,大家彼此之間喬的好大多事情都可以做,
那麼就不需要政府每一項事情進行規範,也比較少人會去做一些違反公序良俗的事情。
在美國的社會,如果被認為是一個無信用的人,等於是宣告人格死刑,
在社會上會被孤立起來的。
但在儒教社會,表面的規定寫好了,但寫的窒礙難行,每個人都在想辦法打破規範,
鑽漏洞來讓自己取得更多的私益(甚至去侵占他人的私有財產與浪費公共財)
最後就變成政府必須盡量控管,讓政府的手伸進社會的每一個角落社會方能運作,
否則比較不熟悉潛規則的弱勢很容易就被生吞活剝掉了。
從另一個角度看,儒教社會的政府組成畢竟也還是人,這些掌權的人就算規定再怎麼
嚴密,在上級難以全面監督的情況下,很容易就濫用權力來謀求私人利益,
這在一個講信用而自律的社會是比較少見的。
當一個政府極大化,又有很多人濫用權力的狀況下,民眾很容易就累積大量的不滿,
而導致社會崩潰(揭竿起義)接下來因為社會動盪就會導致,在內亞與中亞的軍事壁壘
崩潰,而導致外族入侵,造成大清洗或是民族融合。
也就是說,在儒教社會系統之下,其實所謂的改朝換代的發生,大概就是因為社會制度
所累及的高壓統治成本過高而崩潰,打破了與關外民族與中原王朝的均勢平衡而導致的。
哪一種社會狀況比較好,這不由分說。
但我比較確定的是,以社會運作成本來論,基督教社會相對的是比較小,對於
民眾的侵害也比較少。而儒教社會每次的改朝換代所伴隨的代價往往不是
用吃刀叉吃人肉這麼簡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