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領土割讓條約的問題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8-09-24 04:40:05
※ 引述《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之銘言:
: 某族群別誤會
: 我不是單指中國和台灣
: 同盟國戰後清算也是普遍這樣
: 東西普魯士一直都是德意志(普魯士)故土
: 同盟國強行驅逐居民將其割讓給蘇聯波蘭
: 中國用武力威脅英國政府說香港不得民主選舉,否則派解放軍打爆香港
: 還要永久割讓的香港連同租借的新界一起歸還
: 是什麼時候領土割讓已經這麼兒戲了
: 又是什麼時候永久割讓已經沒有意義,只要割讓方強大了隨時可以宣佈割讓自始至終都無效
: ,要求領受方歸還呢?
: 又中共建政後割給俄朝兩國的領土
: 中共如果宣佈其無效,要求莫斯科和平壤返還
: 在國際法上有效或只是幹話?
這個和歷史沒啥關係的說
先說所謂的國際法只是一張廢紙而以,基本上所有國與國之間的條約都是一張廢紙
意思是兩國簽屬的條約並不具備任何實質的效力
而要讓這個條約或是國際法具備實質的效力,必須要在簽屬後相關的各國將這份條
約的相關內容轉化為其他具憲法所承認的法條、命令、規定、解釋等等這樣才具有
效力,進而使這份國際法或是條約生效
在過去西方最主要的國家代表就是貴族,兩個貴族因為土地糾紛或是其他因素打完
如果是在更大貴族底下的,她們簽屬的文件,是由更上一層貴族確保這份文件執行
比如騎士打架,上一層的男爵或是大貴族,以武力來確保兩方會執行這份文件
如果雙方分屬不同國家,則會有教士比如一些紅衣主教,來協助確保這份文件會執行
如果雙方分屬不同國家又分屬不同宗教,通常是由刀劍或是殺光對方全部人來確保這
份文件執行
也就是武力不管在任何時代才是確保文件執行的唯一因素,當某一方實力不足時撕毀
條約是很常見的事情
反過來就是因為打不過對方,對方也因為某些因素有所顧忌不想或不能在打下去,雙
方簽屬和約,回家後各自下令約束自己的人馬,不准在打進而導致條約生效
而前面講的武力,並不僅僅是士兵、武器等等,比如你提的香港,香港英國會同意,
最主要就是打不贏,雙方距離差太遠解放軍可以隨時找上百萬人入港,英軍還在地球
的另一端,其次香港沒有足夠的水和食物,就算不打斷個水糧香港就要投降了
實力才是國際法或是條約的根本,至於其他都只是廢紙
作者: fatisuya (伊達楓)   2018-09-24 10:22:00
有人願意遵守才有效...就這麼簡單...
作者: sh3312037 (pandacarry)   2018-09-24 17:38:00
你這個是國際法二元論的論調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8-09-25 10:25:00
無關幾元 「只要想撕」廢紙隨時可以撕掉
作者: Aldebaran (一直走)   2018-10-04 00:42:00
這篇參考參考就好 實務上採一元論的國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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