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告] 歷史板板主PrinceBamboo警告一次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8-06-18 04:38:54
※ 引述《JosephChen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isService 看板 #1R9fRmX1 ]
: 作者: JosephChen (╭(〞▽〝)╭(〞▽〝)╯) 看板: HisService
: 標題: [警告] 歷史板板主PrinceBamboo警告一次
: 時間: Mon Jun 18 01:14:20 2018
: 1. 依照歷史板規定,檢舉須透過置底檢舉文提出。經組務查閱近期檢舉,
實際上 綜觀自從kuopohung和winwoeld前板主上任以來至今的板規:
#1HUBzcaA (historia) 2013/4/25 winwoeld □ [公告] 歷史版新版規
#1Hc_owkn (historia) 2013/5/22 winwoeld □ [公告] 歷史版新版規 
#1KaQxbcz (historia) 2014/12/18 kuopohung □ [公告] 新版規
#1PuTvMpD (historia) 2017/10/14 PrinceBamboo R: [公告] 部分板規修改
從來就沒有規定過檢舉辦法
winwoeld前板主當初設立檢舉置底文 依其內文所述 也只是提供檢舉途徑的一種而已
#1HVzWso3 (historia) 2013/4/30 winwoeld □ [公告] 檢舉置底文
本板從來就不曾硬性規定過檢舉方法 以上所謂"依照歷史板規定"云云 顯然是有所誤會
: 許多案件檢舉後延遲數月未公告處理結果,處理有明顯之延誤,
: 在此針對P板主提出警告一次。
: 2. 根據2017參選政見#1PVeSkZD (HisService),檢舉沒有時效期限,但未明訂板主
: 自己的檢舉處理時限,且以上兩點均未明確見於板規。歷史板需於6/24 23:59之前,
: 於板上明訂檢舉處理時限,並且確實落實執行。
本板板規原先並未規定檢舉期限
kuopohung前板主為了規避怠職質疑 才於上列 2014/12/18 的公告中
未徵詢板友的意見就擅自新增了一週的檢舉期限 完全是為了一己方便的偷懶條款
我上任後立即於 2017/10/14 的公告中 兌現參選政見廢除該條
由於目前我尚有準備待新增或修改的板規 原訂待徵詢板友同意後一併納入新板規文
以免過度頻繁出現新板規文 將造成板務干擾到板友正常討論歷史
小組長現在插入"檢舉處理期限"動議 但此動議牽涉到檢舉方式,回應及處理方式的變動
每一案都需經過提議,討論,投票表決 若要在6/24前硬性規定 勢必跳過民主程序
目前板眾主流民意並無急迫於決定此動議 板主也是無給職義工
既然都已經插隊了就不應該求急而捨棄板眾自治(參與充分討論,表決)
: 3. Y板主目前對板務處理較少直接涉入,惟站在分攤工作與培養板務管理人員的考量,
: Y板主一樣有權力與義務處理板務(含置底檢舉),請兩位板主自行協調合作方式。
: 如果有困難需組務介入協調請私信告知我。
: 4. 鑒於前後任板主處理檢舉均有或多或少之延遲,因此組務於4/30要求板主檢視現有
: 規則是否有調整的空間 #1Qvo9MYz (HisService),並明確要求於6/17結束前說明。
: 但截至目前為止並未看到板主正式公告檢視之結論。請兩位版主參酌板友意見,
: 於6/24 23:59之前公告是否需修正板規。
: - 若不修改,則須確實落實2之檢舉時效;
: - 若需修改,則須於於6/24 23:59之前一併公告修改計畫與預計時程。
: 請歷史板兩位板主根據以上待辦事項與公告期限,進行相關討論並公告處理結果
: Joseph
還原一下真相以正視聽:
1. 如上述 本板從未規定過檢舉辦法或處理期限 所謂"現有規則調整"是誤會下的假議題
2. 所謂6/17前說明的期限 其實是6/12的私信中對處理檢舉案的要求
正式組務應以公開公告為準 這是"明確要求"嗎? 且在6/12私信前就已清除部分檢舉案了
至於置底檢舉文的異動與否 這應以板友意見為主 而非小組長意見
目前至今尚無一人提出過置底檢舉文異動意見 豈有硬性規定期限之理?
3. 4/30小組長來信(節錄):
: 置底檢舉文目前看來是歷史板獨有,
: 由前K版主獨創,當初他創立時是否有深思熟慮?我不清楚
: 但是新板主可按照實際狀況,決定是否沿用,或進行改革
: 這是各板自治範圍,小組不會干涉
(1)其實是winwoeld前板主設立 不是kuopohung前板主 而且其他群組的板也有置底檢舉文
(2)從設立至今 從未曾有板友提出過希望置底檢舉文是否沿用之異議
說不干涉卻又設限回應是否沿用 前後矛盾 應該以板友主動提議為優先 非小組長提議
(3)此提議為小組長率先提出 但在6/7給所有板主來信中卻變成說是我主動提出
我被動接受變主動提出 私信設期限變成明確要求 希望不要每次事後公告都扭曲變樣
以上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8-06-18 09:48:00
p版主你這說法無法讓人信服,小組長問題很明確:1.檢舉文請積極處理 2.檢舉方式是否需要調整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6-18 10:24:00
被警告了還能狡辯,難看啦!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8-06-18 12:45:00
咦,是只有我覺得竹子說得很有道理嗎? XDDD不過我個人也是覺得檢舉得處理太慢了不大明白P跟Y的分工狀況。另外建議一下竹子,既然文中有提到想新增、修改版規其實可以公告,讓版眾知道時間進程、有所準備或許有些東西就只是誤會而已。 最後還是說聲辛苦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6-18 12:57:00
之前提醒多少次,都被認為是「針對他」才懶得再提醒。忘了噓! 講白一點,他只是扯爛污轉移焦點玩文字遊戲。所有問題的根本+他參選、當選,都是同一個原因。置底檢舉,有沒有即時處理?有沒有有效處理?遊戲規則是否該調整?判定準則?甚或挾怨檢舉等等問題如果版主有作為、即時作為,問題根本不大,又不是爆板。一直放任、兩套標準、不作為、默許、包庇,才會出問題。搞的像女板走公議合議制,其實卻是板皇一個人的意志。
作者: AStigma (為誰無盡寫江天)   2018-06-18 13:07:00
同意h大看法,別落人口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6-18 13:09:00
如果沒時間處理,大家還能隱忍,有時間發文沒時間處理?很多板的板主也是後來沒時間管板,並不是因為輿論請辭。而是雜音出現時,他們發現自己真的無法提供大家需要才辭。想當板主,沒時間處理卻有時間發文,當初哪來勇氣拉人?球員兼裁判,還敢自稱最公正,臉皮值得再噓一個!
作者: kuninaka   2018-06-18 13:39:00
只能說下台吧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8-06-18 15:08:00
我是不相信一整天連10分鐘都沒辦法上來處理檢舉案件當別人都不忙就你最忙?要當板主就要有自覺 不要拿無給職這種藉口出來講 很難看 別佔著茅坑不拉屎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18-06-18 15:10:00
另一個板主是失蹤了嗎? 只剩你在坦砲火?還是另一個板主比較聰明,不做事就不會被罵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8-06-18 15:46:00
1.現任版主有無義務處理?我想有吧?2.現任版主有無意願處理?從置底文的推文,感覺也是有的...假如覺得自己沒義務或沒意願,大可修改置底檢舉文甚至刪除它,何必又讓人感覺有心處理,卻延宕那麼久如果怕擅自刪除檢舉文,會引發眾怒,可考慮公告由投票決定是否廢除此制度...當然,最好先把積案處理完再說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6-18 18:26:00
很棒呢!每次都能第一時間辯解,卻無法第一時間處理檢舉你覺得我沒資格講,上一則公告何必改標題?被桶不服是因為你兩套標準+濫用職權兼裁判。針對你是因為路過看到必噓,才符合你的要求,錯了嗎?你該做好的是版主職務,不是跟我嘴炮想幹翻我,懂?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18-06-18 19:28:00
選舉要到了,廢文會很多,加油稱下去
作者: ksacet (ksacet)   2018-06-18 19:29:00
樓上妳都來踢館了 人家解釋一下不為過吧 XDD哀呀 我的樓上是指JustSad大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6-18 21:17:00
他只會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一次我申訴的事件提醒他又不是那一次事件引起的針對性,以前就常提醒有人提罷免他時,我還無知以為他不至於如此幫他辯駁。2如果是因為記仇或針對他,當時我為何要幫他辯駁?按錯板主的職責與功能是維護板面秩序不是賣弄好像自己很專業其他人都是屁不是自己跳下來嘴炮一心一意想幹爆誰還自己說溜嘴今天小組長警告,關我屁事?又不是我發動的!要當板主,做不好還怕人批評,不是板皇是什麼?什麼都推給私人恩怨,小組長何必警告他?因為太多太多人跟你有私人恩怨,所以組務幫發洩一下?一碼規一碼,就算有私人恩怨,沒做不好我能嘴?辦一個徵文活動,沒半個人捧場也是一絕!他有時間到其他歷史板發廢文,沒時間處理版務檢舉?只想表現賣弄自己,版務問題只會扯開話題狡辯。還能亂扣帽子把我們都變成黨派也是一絕,補個噓。林北從來沒跟任何人成黨結派,也沒烙人來亂或分身啦!更沒被永桶,或被提醒還打翻一船人賴著當板皇的本事。能死皮賴臉,也算是人才了,可以考慮從政。2剛沒仔細看回答屁話狗屁不通,什麼叫我從沒關心板友檢舉2我是板主?還是板規規定要關心板友檢舉才能發言?覺得有鬧板或針對板主嫌疑就能這樣扣帽子的?舉出鬧板或針對板主發言不妥,桶啊!執行版務啊!如果真有鬧板或針對你,不處理,就是板主該做的事?講什麼屁話叫沒關心板友檢舉,你不當板主處理還要我們拜託你、求你、關心檢舉案件,你才願意出場處理嗎?你的職責何時變成要被你幹爆的我該關心的我怎不知道?我如果關心太多,是不是又變成我因為被桶不甘心?這種屁話你講的出來,自己沒先看過哪裡怪怪的嗎?林北今天是板主?小組長?還是站長啊?為何我要先關心板友檢舉才能發言與發表意見?是不是我要先當兵才能說三道四?發現你跟誰很像沒?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8-06-19 13:53:00
我承認認我在職時有些案子處理上真的不夠好能力不是很好,也有拖延辦對不起大家但是我絕對不會把檢舉人或是被檢舉人或案件當作垃圾另外一位前版主也不會我們對大家很尊重的請現任版主回頭是岸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6-19 14:02:00
我們已經被貼標籤,你講真的講假的他都不會當真啦。剛愎自用的人,怎會承認他有錯?錯的只會是我們。如果不是明知道他完全聽不進去,我還真怕點醒他呢XD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8-06-19 16:43:00
幫補好了,當板主遇到樓上這種板友也實在很辛苦...
作者: ksacet (ksacet)   2018-06-19 19:42:00
不得不推一下樓上 現在就是各種歪樓+報私人恩怨 /攤手這支警告主要就是積案處理太慢 歪題歪到妨礙閱讀 非常扯
作者: 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2018-06-19 20:46:00
失職+雙重標準的惡性夠重大了還辛苦? 有這種護航的嗎?還有他要求別人的標準 自己的主張 要拿出來比對一下嗎?
作者: ksacet (ksacet)   2018-06-19 22:25:00
只能說這警告只提到延遲處理而已 樓上剩下的控訴不在裡頭所以就別再歪樓了 一碼歸一碼如果你覺得雙重標準很嚴重 那可以送組務申訴 不用在這裡嘴看了這幾天的推文 就一群有私怨的在擴大無意義的戰場而已不管怎麼說 警告就是指有一支 內容也就只有這樣 妳在這叫破喉嚨不會變兩支 沒意義的內容都不知道是誰給誰難看 哀真的覺得雙重標準很嚴重 就送組務去處理 這才叫"解決問題"不然你們現在的行為跟"戰人"很像了 不是在"處理問題"了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8-06-19 23:49:00
我對板主和某些人的私人恩怨沒興趣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8-06-20 12:15:00
其實小組長在幫竹王子很多了這個問題其實剛上任時小組長就有警告和要求了拖了快八個月才丟警告...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8-06-21 11:41:00
不要當版主就好啦,無給職,熱門版又會有很多人一直戳有些鄉民就是喜歡在下面戳版主,以戳版主為樂。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8-06-21 14:21:00
原來不戳版主的,都是認同可以拖這麼久不處理版務的XD
作者: 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2018-06-21 16:55:00
幾位護航的朋友 請去看他政見 都不忍心說了當然可以扯規定沒規定 但自己說過的話 要怎麼看呢?放心 會提案到組務去的
作者: kuninaka   2018-06-21 23:16:00
這個板很奇怪,另一個版主都不管版,可以在上網聊天
作者: 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2018-06-21 23:28:00
沒什麼人是不能被取代的 現狀就是戀棧成這樣更難看沒什麼交接看守 可以連署投票 也能乾脆上面下來管反正客觀現實就是一個擺爛一個不作為(都引用他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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