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food (河豚生魚片)》之銘言:
: 前一陣子討論的東西,有新進展了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63278
: ※ 引述《seafood (河豚生魚片)》之銘言:
: : 有點好奇,從標示綠色的部分來看,呂芳上前館長開放影印的蔣檔
: : 有包括這些機密檔案嗎?
: : 如果沒有,那麼,現在要開始討論如何開放機密檔案給研究者利用,
: : 這個政績也應該算在呂前館長那邊嗎?
最近忙著趕教育學程期末報告,久沒回來看了,稍微簡單的回一下。
國史館以前雖然很多機車限制(蔣檔只能用手抄,不能翻拍或影印),
但至少可以隨到隨閱。
呂前館長當時表示開放蔣檔影印,其他的沒提到。
但是館方的人員一邊四兩撥千金的說以前國史館的負責人不依法,違法
(類似的言論如:http://udn.com/news/story/10128/1860398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7290324-1.aspx)
公聽會當天卻說:「接下來就是8月1號以後,國史館做了一個最大的突破,
就是取消了檔案複製的限制」。
館方代表那種一邊挑前人毛病,一邊順手就把前人的功勞
攬到身上的言談……說實在的,我們這種窮苦學生也沒什麼好表示意見的了。
頂多覺得這與「原本就不用沒事找事做」這個主命題無關而已。
回過頭來說,吳館長上任後有沒有功?當然有。至少開放國民政府檔案,
把已出版的事略稿本上網,並且宣示以後會繼續開放,這些都很好。
百分之百沒什麼好挑剔的。問題在於怎麼做?
公聽會時館方代表的原話是:蔣經國總統文物、嚴家淦總統文物、陳誠、
謝東閔,甚至一些機關、法院的檔案等等,我們都會陸續做,然後清查之後上網。
一切都開放,一切都讓人看,真是太棒了。
「前提是解密完跟數位化完」。
按照等檔管局數位化檔案,跟國家數位典藏的經驗……
嗯,實在很難讓人對速度樂觀啊。
另一個讓人忍不住要發牢騷的點,就是館方每次談到這些事情,明明先前怎麼溝通
都沒屁用,直到被投訴跟訴願才開始換方向,卻連提都不提一下。
如上面那篇新聞寫道:「為加速解密蔣中正檔案,
他十月時委請總統府出面召集十八個部會,以概括性解密方式,
用時間點切割;該次會議決定,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前事件發生地都不在台灣,
加上時間久遠、敏感性較低,成功說服各機關同意快速大量解密」
成功說服是很好沒錯---如果不考慮有三四個學生寫了好幾封信去總統府
和國史館抱怨,又花了一堆時間去跟立委陳情的話,那國史館方真是非常主動積極。
其實從國史館方面想推閱覽新制以來,學界就一直在幫他們想比較容易解套的方法。
不管是個資法的問題、政府資訊公開法的問題、從頭到尾是否根本不需要解密的問題等,
是否可以利用切結來避免讓館方背鍋的問題……等等。
館方也不是沒有諮詢過其他學界人士,但到底有沒有聽一點點進去呢?
我想在這裡引黃克武教授當天講的話最直接:「館長也非常重視民意,請我們吃飯
,吃完飯之後改變不多,據說是頭已經洗了,不得不沖下去,我想就是說,
我充分肯定國史館依法行政、最大公開,今天這個吳館長沒有辦法親到,深表遺憾,」
: 鳩竟是哪些人混淆視聽,無視法令執行的滯礙之處,拿一些莫須有的
: 東西來攻擊國史館呢?
法令有沒有窒礙之處?當然有,跟國史館陳情的人也沒否認過。
問題在於法的詮釋通常會給予行政機關一定程度的裁量權。
而關於陸港澳學者調閱檔案、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我們都看到館方用最嚴格的標準在
詮釋。問題其實是在「到底有沒有必要這樣搞?」,而不是「怎樣搞比較好」。
不然站在學生的立場來說,做近現代史的人跟國史館槓上,除了讓自己黑掉以外,
到底有什麼好處?誰來開示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