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iSreaL (゚∀。)   2016-08-01 22:25:21
漫不經心的一個錯誤
很容易可以被揪出來
但是似乎也有不少人認同?
一樣漫不經心?還是刻意反諷?
站在惡搞的角度有成立的理由
並沒有想要這樣做
把○○監獄的類別建議為Law enforcement
但是其實沒有這個監獄
只是住宿的人覺得苦悶,是貨真價實的宿舍,而不是「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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